《許令孤滈應制舉科款》是唐代李漼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許令孤滈應制舉科款
- 作者:李漼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許令孤滈應制舉科款
令狐滈多時舉人,極有文學,流輩所許,合得科名。比以父綯職在樞衡,避嫌不赴。今因出鎮,卻就舉場,況諧通規,合試至藝。宜令主司準大中六年敕,考試只在至公,如涉徇情,自有刑典。從今已後,但依常例放榜。本司取士,貴在得人,去留之間,惟理所在。
作者簡介
李漼(833—873年)唐宣宗長子。初封鄆王,大中十三年(859年)繼位,終日宴遊,不理朝政。又崇佛,于禁中設講席,自唱經,為迎佛骨,下令廣造浮圖,興師動眾,竟為奢靡。其女同昌公主出嫁,傾宮中珍玩以為資送。當時,上行下效,官吏貪墨成風,專以害民為事。即位初年,浙東地區即爆發了裘甫領導的農民起義,他派遣王式前往鎮壓。在位後期,又爆發了龐勛領導的桂林戍卒起義。他死後的第二年,唐末農民大起義便全面爆發了。《舊唐書》卷十九上、《新唐書》卷九有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