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盜採、濫採礦產資源罪的論證研究》是由中國地質礦產經濟研究院礦管室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關鳳峻、蘇迅、毛保平、秦嶺、周永發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設立盜採、濫採礦產資源罪的論證研究
- 第一完成單位:中國地質礦產經濟研究院礦管室
- 主要完成人:關鳳峻、蘇迅、毛保平、秦嶺、周永發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 19970174[08313] |
成果名稱 | 設立盜採、濫採礦產資源罪的論證研究 |
第一完成單位 | 中國地質礦產經濟研究院礦管室 |
主要完成人 | 關鳳峻、蘇迅、毛保平、秦嶺、周永發 |
研究起始日期 | 1995-04-01 |
研究終止日期 | 1996-12-01 |
主題詞 | 重晶石;生產;可行性研究;陝西;鋇鹽廠;安康 |
任務來源 | B |
成果摘要
“設立盜採、濫採礦產資源罪的論證研究”是受地礦部資源開發監督管理局委託而分析是課題的主要研究方法。系統地論述了礦業活動中出現的盜採、濫採礦產資源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的主要危害性、設立盜採、濫採礦產資源罪的必要採礦產資源罪的界定、犯罪構成、量刑依據、量刑情節、罪刑歸類以及較等。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關於設立盜採、濫採礦產資源罪的立法形式、定刑的設計等立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