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廠商服務能力評定標準

《設備廠商服務能力評定標準》是2020年11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設備廠商服務能力評定標準
  • 外文名:Evaluation Standard for service ability of equipment manufacturer
  • 標準編號:T/GRM 006—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11月15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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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彭蘇萍、吳海軍、王亮、畢銀麗、喬文光、袁中幫、周自強、李見成、劉善勇、吳秋鳳、趙偉偉、李林鳳。

起草單位

中關村綠色礦山產業聯盟、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礦山生態修復研究院、北京綠海盛源認證服務有限公司、中國恩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中煤浙江生態環境發展有限公司、甘肅省科學院地質自然災害防治研究所、濰坊天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高卓東升科技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設備生產和服務的設備廠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主要內容

1.規定了設備廠商的基本條件、製造能力、研發能力、服務能力、內部管控能力、監督管理的要求。
2.場所及設施配置,經營要求。
3.製造能力與水平,人員配置,生產設施設備配置,執行標準,質量標準,生產管理。
4.研發能力,創新研發平台,研發成果。
5.售前、售中、售後服務能力,服務網點布設。
6.內部管控能力,組織、制度、服務管理,管理體系認證,客服關係,投訴機制。
7.政府和行業的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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