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克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託克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託克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託克遜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託克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託克遜縣解放北路97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 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 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督,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組織開展有關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五)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
(六)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七)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檢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核查、備案和監督管理。
(九)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十)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一)依法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按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配合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二)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依法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導協調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管理商品編碼工作;負責區城內地理保護產品及標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區域內認證認可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科技與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以及對外交流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十七)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十八)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註冊管理和質量管理,依職責監督、指導實施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備案;組織開展全縣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檢測及處置、藥物濫用檢測,依法承擔安全應急管理;負責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九) 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行政審批科
(三)信用監督管理科
(四)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六)標準計量科
(七)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掛“政策法規室”牌子)
 (八)質量監督管理科
(九)稽查科
(十)智慧財產權保護科

派出機構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設派出機構1個,即城鎮市場監督管理所。主要職責:
1、負責轄區內宣傳市場監督管理、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法律法規工作。
2、按照局授權範圍,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和年報公示工作。
3、按照局授權範圍組織查處轄區內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4、負責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加工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負責轄區內產品生產、銷售的日常監督工作。
5、開展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網路市場監管、企業信用建設,建立重點企業質量安全信息檔案等工作;協助稽查隊、檢驗機構做好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抽查、計量器具檢定及後處理工作。
6、管理轄區內的商品交易市場,規範市場計量行為,查處市場內違法經營行為;對轄區內廣告活動進行監督,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對經紀人活動、商品展銷會進行監管,查處契約違法行為。
7、承擔轄區內涉及市場監督管理的投訴、申訴和舉報工作;參與局機關組織的綜合執法和專項執法檢查活動。
8、指導管理農村監督員工作。
9、承辦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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