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誡書

訓誡書是指由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做出訓誡罰的行政處罰的一種法律文書。訓誡罰亦稱申誡罰、精神罰,是指行政處罰主體對違法行為人所作的譴責與告誡,防止其繼續違法的一種處罰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訓誡書
  • 發文單位:公安機關
形式,特徵,

形式

訓誡罰的主要形式是警告。警告一般適用於情節比較輕微但又應予處罰,未造成具體損害結果的違法行為。

特徵

其特徵是:警告是以損害被處罰人名譽權為內容的處罰形式,不涉及被處罰人的其他權益,具有對被處罰人譴責和告誡雙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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