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鄭注優賞軍士德音

《討鄭注優賞軍士德音》是唐代李昂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討鄭注優賞軍士德音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昂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討鄭注優賞軍士德音
門下:王者之御天下也,推至誠以格物,委大信以任人,故能邦家用寧,上下交感,所以詔爵祿而不吝,待臣下而無疑。豈謂變起股肱,患生毗倚,寤寐興嘆,難弭於懷。且負德背恩,乾紀悖戾,古今未有能濟者,蓋人神之所不容。逆賊鄭注,氣本凶狂,志懷奸逆,害時蠹政,卜射張皇。行詐而徑術多端,黷貨而谿壑難滿,情惟點白,口可鑠金,罔冒包藏,為惡滋甚。朕九重之內,不得備聞,擢於妄庸,驟列華貫,入司喉舌,出總爪牙,惟務廢忘,不思報國。棄生成之恩義,亂君臣之紀綱,稔慝興祅,前古未有,罪同梟獍,法在必誅。況詔旨既追,已離城堞,險謀且敗,中路遽回。又迤邐使人,迎接逆賊李訓,稽之國法,豈逭常刑。其鄭注在身所有官爵,並宜削奪。
將士如有能奮揚義勇,執戮渠魁者,先是六品已下官者,便授三品正員官。其先是五品已上官者,節級超獎,仍賜莊田各一區,錢二萬貫。如有能率所管兵馬,以州郡來降者,超三資與官,便正授岳牧,仍賜錢帛。諸道將士,雖各守疆土,非為進攻,如被侵掩,因事立效者,亦準前例節級處分。賊如能知義悔過,束身歸朝,並與洗雪,仍加寵獎,幽明可鑑,朕不食言。但有款誠自通,即委諸道與奏;若不能悛改,自取誅夷,罪止一身,其餘脅污,一切不問。其有迫於凶威,曾著失節,顧存家族,事出權時,待其平寧,並從寬宥。將士如有潛謀立功效順,被其屠戮,並優加追贈,並賜錢帛,仍與一子官。應州縣百姓,陷在暴虐,莫保性命,誠可哀矜。諸軍環境,不得妄加殺戮,並焚毀廬舍,掠奪資產,及有拘執,以為俘囚。如有歸投者,委諸道據丁壯老弱,量加優恤,仍給與空閒田地,使就生業,事平之後,願歸本貫者亦聽。鳳翔一軍,素著忠義,每臨霜雪之際,實見松筠之心,凜然義風,簡在朕志。其大將及軍士,並宜坦懷自處,勿以為憂,兵革既平,寵待如故。鄭注初到鎮日,聞有優賞,軍將常事,不足為疑。州縣百姓,亦當優給復,勉於自效,以保令圖。
於戲!佳兵者,聖祖之所戒;文德者,前哲之所崇。肆予寡昧,敢忘丕教。然以齊四方者號令,立人紀者君臣,斯言苟違,大倫安設?今則絕其奔軼,示以申嚴,懷柔誠貴於止戈,執惡何慚於用武?布告中外,鹹知朕意。

作者簡介

李昂(809—840)唐朝皇帝,唐穆宗第二子。敬宗寶曆二年(826年),為宦官王守澄等擁立。827—840年在位。在位期間,朝臣朋黨傾軋,官員調動頻繁,政權乃至皂帝廢立生殺,均操宦官之手。後起用李訓,鄭注,意欲剷除宦官。大和九年(835年),李訓引誘宦官參觀所謂“甘露”,企圖一舉將其消滅,但事情敗露,宦官大肆誅殺朝官,史稱“甘露之變”,事後,為宦官所鉗制,慨嘆自己受制於家奴,不如周赧王、漢獻帝。開成五年(840年)抑鬱病死,廟號“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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