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費里程是交通運輸部門計算運費所規定的里程。交通運輸部門對里程的計算口徑和計算運費的里程起點是:(1)鐵路,按照發站至到達站間最短里程計算,不包括專用線、貨物支線的里程。通過輪渡的,應將規定的輪渡里程加入運價里程內計算,每次輪渡按100公里計算,整車分卸的,按發站至最終到站的里程計算。水陸聯運的貨物,應將換裝站至碼頭線的里程,加入運價里程內計算。由於產品性質 (鮮活、超限) 、自然災害、領導部門指示等原因,或其他不屬鐵路責任、發貨要求繞路運輸時,發站在貨物運單內註明,運價里程按繞路計算。承運後的貨物發生繞道運行時,仍按貨物運單內記載的徑路計算運費,正式營業鐵路與臨時營業鐵路直通運輸,運價率不同時,運價里程應分別計算。計算運費的里程起點為100公 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