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法學

簡介,研究範圍,發展聯盟,

簡介

計算法學的概念是近幾年才興起的,現有文獻對於計算法學的研究仍不乏寬泛、模糊的問題。目前對計算法學領域進行了深入研究的著作是張妮老師和蒲亦非教授合著的《計算法學導論》,該書對計算法學的定義是“計算法學是以具有數量變化關係的法律現象作為研究的出發點,採用統計學、現代數學、計算智慧型等技術方法對相關數據進行研究,旨在通過實證研究評估司法的實際效果、反思法律規範立法的合理性,探究法律規範與經濟社會的內在關係”。
根據兩位數據套用的專家Drew Conway和Bin YU對數據科學所作的韋恩圖顯示,他們一致地認為數據科學是計算機科學(或者黑客技術)、數學與統計學和專業知識三者交叉的學科領域。四川大學王竹教授據此認為在法學領域,計算法學是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學與統計學和法學知識的結合。考慮到中國法學界長期從事的法學與其他學科結合的跨學科研究,王竹教授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學與統計學和法學知識三個領域兩兩交叉的領域定為機器學習、司法信息學和(Legal informatics)計量法學(Jurimetrics)。理解這三個學科是明確計算法學的研究對象和特定研究方法的前提。

研究範圍

計算法學的研究範圍主要是三類:結論性研究、計算性研究和法學性研究。和傳統民法靠邏輯推理、價值判斷、個案研究等傳統研究方法不同,通過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學與統計學和法學知識的結合,得出以往的研究方法不能找到且足夠新穎的結論,並據此作出有助於法律發展的可靠建議。具體而言,首先需要通過計算對比模擬發現存在的問題。其次是藉助數據計算輔助選擇實現雙向檢索。還可以通過計算長期驗證研究結論。值得注意的是,在進行法律數據計算之前,需要保證數據的客觀性和真實性,通過清洗、剔除數據達到最佳化計算結果的目的。
在類案檢索研究中,遇到了諸多數據內容的難題。例如由於民事請求競合、錯誤分類、無可歸案由等原因,導致同類案件檢索裁判文書的困難。又例如,數量龐大的爭議焦點的合併整理在專業能力和人力資源方面帶來了不小的挑戰。

發展聯盟

2019年9月20日,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東南大學四川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六所高在清華大學法學院成立中國計算法學發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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