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志二首

言志二首

《言志二首》是曹魏時期玄學家何晏僅存的兩首詩,也題作《擬古二首》。這兩首詩都運用比興手法,抒寫憂生畏禍之嗟嘆。詩中明顯地流露出進退之間的矛盾情緒,散發著那一歷史時期的政治氣息。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言志二首
  • 作品別名:擬古二首
  • 創作年代:三國
  • 文學體裁:五言詩
  • 作者:何晏
作品原文,作品鑑賞,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言志二首
【其一】
鴻鵠比翼游,群飛戲太清。
常恐夭網羅,憂禍一旦並。
豈若集五湖,順流唼浮萍。
逍遙放志意,何為怵惕驚?
【其二】
轉蓬去其根,流飄從風移。
芒芒四海塗,悠悠焉可彌?
願為浮萍草,託身寄清池。
且以樂今日,其後非所知。

作品鑑賞

魏晉之際,是一個玄學日漸興盛的時期,同時也是詩歌明顯地轉向哲理化的時期。何晏作為玄學的創始人之一,他的僅存的兩首《言志》詩,也標誌著哲理化的開端。其後,阮籍作為一個重要的玄學家,他的《詠懷》詩把詩歌的哲理化推上了高峰。但是,他們的純粹的哲學論述,同他們在詩歌中對人生處境所作的哲理性描摹,雖存在共同的出發點,卻又表現出明顯的差異,這是一種值得注意的現象。
何晏與曹魏政權有特殊關係:其母再嫁曹操,何晏遂隨母入宮,受到寵愛,又娶公主為妻。齊王芳正始(240-249年)年間,曹魏宗室、大將軍曹爽與太尉司馬懿共同輔政,各蓄勢力,暗中爭權。何晏因其與曹氏的特殊關係,自然地依附曹爽,被任為尚書,一時權勢煊赫。但在他內心中,卻深藏著危機感。這二首詩運用比興手法,抒發憂生之嗟,既是他的心理狀態的反映,又是由此出發,對人生處境、人的命運這些根本性的問題,作哲理性的概括。
第一首談怎樣才能“逍遙”即獲得自由的問題,這自然令人想起《莊子》的《逍遙遊》。《逍遙遊》的開頭是一個寓言:海中的大魚“鯤”化為大鳥“鵬”,將從北海遷徙到南海。它拍擊水面,激起三千里高的大浪,而後乘御飆風,直上九萬里高空,向遙遠的南方飛去。而蜩(蟬)與鷽鳩(一種小雀)嘲笑說:我們鼓翅奮飛,碰到榆樹、枋樹就停息下來;即使飛不到,也就是掉在地上罷了,幹嘛要飛到那么高那么遠呢?按《莊子》的本意,大鵬是“逍遙”即絕對自由境界的象徵,蜩與鷽鳩,則象徵著被狹小的環境所拘囿、滿足於卑瑣生活的境界。
那么,何晏是怎樣看待所謂“逍遙”的問題呢?詩中的鴻鵠即黃鵠(參《說文解字》鳥部及段玉裁注),是一種大鳥,古人認為它能一舉千里。《楚辭·惜誓》云:“黃鵠之一舉兮,知山川之紆曲;再舉兮,睹天地之圓方。”可見其飛翔之高遠。這個形象同《逍遙遊》中的大鵬是相似的。但何晏的思路卻同莊子不一樣。他認為,鴻鵠並非不會遇到危險,也並非沒有憂患之心。相反,正因為飛得高,更容易遭遇羅網,因此失去自由,乃至夭折而死。所以,與其高飛遠遊而驚懼不安,倒不如同其它凡庸的水鳥一樣,游息於五湖(泛指大湖泊),隨波逐流,啄食萍草,反可以逍遙自在。這就是說,雖有鴻鵠或大鵬之志,卻只能選擇蜩與澩鳩之類的生活。這同《逍遙遊》的本意恰好相反。稍晚於何晏的郭象注《莊子》,對上述寓言作出如下的解釋:物類有大小之分,各任其性,各當其分,便是逍遙,故大鵬之高飛遠舉,同小蟲小雀之拘於一隅,並無高下優劣之分。這一歪曲原意的解說,恐怕就是從何晏那裡演化出來的。只不過他把何晏的那一層憂患感也給抹殺了,以便為身在官場的士人作理論上的辯護。
第二首以蓬草與浮萍為喻。先說蓬草離根,便身不由己,隨風飄轉。海茫茫,道途遙遠,蓬草的飄移也永無終極之時(彌,遍、極)。這是感嘆人生於塵寰之中,毫無把握自己命運的能力,被外在的力量所支配,所牽制推移,永無休止。然後說但願如浮萍一般,在小小的清池中獲得安寧。可即使得到安寧,也只是暫時的,姑且及時行樂吧,往後的命運,誰也不能預料。這裡流露出來的憂患感、危機感,比前一首更為強烈。
對這兩首詩,如從表層上說,也可理解為詩人對險惡的權力鬥爭的憂慮,以及對可能發生的危機的某種預感。甚至,讀者可以指責何晏:既然意識到危險的存在,又為何貪慕榮華,不能及早抽身,以至最終招致夷滅三族的慘禍?但僅僅這樣來看,很容易疏忽了更深一層的問題。
通常,人們捲入政治鬥爭的漩渦,很容易為自己找到精神上的支撐,即相信自己的行為具有道義上的合理性。表面上的“正義”是很容易得到的,而站在這個立場上,即使面臨危險,也不會有過多的憂慮,特別是《言志》二首中那一種無所依附的悲哀。
然而,從玄學的思考來看,就無法拿社會的道義觀作為人生價值的保證。何晏有一個著名的哲學命題,是“以無為本”,它包含了這樣的意味:一切紛繁的現象,包括功名事業、德行修養,都只是短暫的、可變的東西,因而不具有真實的價值。只有擺脫各種現象關係的束縛,歸復到“無”這個精神本體,才能夠實現生命的最高意義。換句話說,“以無為本”就是強調人的無限可能性,要求打破社會規範對人的約制和限定。何晏當然無法以被他否定的價值作為自我安慰。
但是,當人們把自由也就是內在可能性的實現作為人生的最高目標看待時,必然面對這樣一個事實:在現實關係中,自由是困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後世的人很容易指責何晏,說他本應該早早退出權力鬥爭的漩渦。然而,以他的身份,以他的社會關係,這一種退出是不可能的;或者,即使他願意退出,也不一定就能夠避免危險。儘管人的內在可能性是無限的,然而現實關係對人的約制卻又是強有力的。何晏的二首詩,實際是把他的實際境遇,引伸到一個哲學問題:自由的不可能性。阮籍的詩中也常有類似的表述:“寧與燕雀翔,不隨黃鵠飛;黃鵠游四海,中路將安歸?”
如果說,要求從傳統的社會規範中解脫,追求個人自由,是魏晉時代具有深刻意義的新思潮,認識到自由的不可能性(即自由意志永遠受到現實關係的限制)同樣是一種深刻的思想。看起來,這兩個命題似乎相互柢牾,其實卻是一個問題的兩面。只是,在何晏、阮籍等人的筆下,前者多作為抽象的哲學問題來論述,後者則多和具體的生活感受聯繫在一起,在詩歌中用藝術形象來表現。

作者簡介

何晏(約193-249)三國魏玄學家,魏晉玄學貴無論創始人之一。與王弼並稱於世。字平叔,南陽宛(今河南南陽)人。何晏是漢大將軍何進之孫,曹操為司空時納其母,並收養晏。晏少時聰慧過人,得寵於曹操,被視若諸公子。何晏後來娶金鄉公主為妻,賜爵為列候。魏文帝時,晏無所事任,明帝時亦不見用,至齊王芳正始(240-249年)初,他依附曹爽,遂進為散騎待郎,遷侍中,不久又任吏部尚書。公元249年(正始十年)曹爽事敗,何晏等同時為司馬懿所殺。作品今存《論語集解》、《無名記》﹑《無為論》﹑《景福殿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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