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戒嚴。是法律上對戒嚴的解除。一般來講,解嚴的條件、程式和效力跟宣布戒嚴的形式相同。通常是,從解嚴之日起,正常的憲法和法律秩序恢復,戒嚴期間所發布的專門法規、法令、規定即行失效。
解除戒嚴。是法律上對戒嚴的解除。一般來講,解嚴的條件、程式和效力跟宣布戒嚴的形式相同。通常是,從解嚴之日起,正常的憲法和法律秩序恢復,戒嚴期間所發布的專門...
國民黨政府1949年從大陸敗退到台灣後,宣布在台灣地區實行“戒嚴”,實施《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對台灣施行黨禁、報禁、軍事管制,限制人民的生活自由和民主權利,以...
戒嚴,詞意指警戒。基本解釋,國家在面對對外戰爭、內部叛亂、天災橫禍等事情上為了社會的安全和國家政治的穩定而採取的一種緊急措施。一般表現為軍隊接手相關的權利。...
恢復正常,在北京市部分地區實行戒嚴的任務已勝利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第十六項的規定,國務院決定:自1990年1月11日起,解除在北京市部分地區的戒嚴...
實施戒嚴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shí shī jiè yán,意思是實施戒嚴是實行戒嚴的具體做法,包括:發布戒嚴令和實施戒嚴。...
戒嚴令是指一個國家進入了一個危機,而這個危機有可能會影響國家及人民的存亡時,由國家元首發布的限制性行政命令。...
《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布告戒字第壹號》,一般簡稱為《台灣省戒嚴令》,是一個於1949年5月19日由台灣省政府主席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的戒嚴令,內容為宣告自...
1987年7月15日,台灣當局宣布從即日起台灣本島和澎湖地區解除戒嚴令,但金門、馬祖及東沙、南沙等島嶼仍然實施戒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