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學循環指在對文本進行解釋時,理解者根據文本細節來理解其整體,又根據文本的整體來理解其細節的不斷循環過程。德國施萊爾馬赫正式提出這一概念。認為理解的循環運動沿著文本來回移動,在文本被完滿理解時才消失。狄爾泰發展了這一概念,認為解釋學的循環包括相互依賴的三種關係;單個詞與文本整體的循環;作品本身與作者心理狀態的循環;作品與它所屬的種類與類型的循環。他並把這種循環擴展到解釋活動中理解與經驗的關係上。
海德格爾認為對未知文本的理解,永遠由被理解的前結構所決定,完滿的理解不是整體與部分之間循環的消除,而是這種循環得到最充分實現。伽達默爾繼承了海德格爾的觀點,在其解釋學理淪中認為理解就是不斷地整體到部分,再從部分到整體的過程。他用這種解釋學的循環去說明傳統與理解之間的循環關係,認為傳統就是從過去傳遞下來的東西,我們理解時,一定會受傳統的影響去認識事物而且在認識事物之後所得到的解釋又轉變成為以後認識的傳統,這種循環是不斷存在的。但這不是壞的循環.而是人的人識所必須的。認為啟蒙思想家把傳統與知識對立也宋、這是一種片面的觀點,從解釋學看,傳統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通過理解中的選擇、批判而不斷前進的。傳統是人類知識中的—部分,它必然要在理解中起作用,解釋學的理解歷史性思想就說明這種循環是知識的歷史性的表現。伽達默爾還認為理解的這種循環不是—種方法論的循環。而是描述了理解中—種本體論的結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