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審(叔本華)

觀審(英 contemplation;德 Contemplation)亦譯“靜觀”。德國叔本華用語。指主體沉浸於直觀,不計利害地、寧靜地審視對象。與“根據律”相對。叔本華認為,認識從對普通的個別事物的認識過渡到對理念的認識時,它掙脫了為意志服務的關係,此時主體考察的不再是按“根據律”認識的事物的“何處”、“何以”、“何用”,而僅僅只是“什麼”;也不是表現為抽象思維和理性概念的意識,而是通過直觀與對象合而為一,反省自我的內在經驗與理念木身直接統一。這種能力只有完全泯滅意志欲求的主體才具有,只有天才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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