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選拔法

見習選拔法是指先通過試用以鑑別是否有真才實學後,再正式聘任的一種選拔銷售人員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見習選拔法
  • 局限:受主客觀因素
  • 基本程式:進行預選、見習考核、考核任用
  • 好處:便於判斷人員能否勝任工作
介紹,基本程式,

介紹

企業在選拔銷售人員的過程中,往往受主客觀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對選拔出來的銷售人員能否勝任其銷售業務的需要,常常難以作出準確的判斷。這就需要通過實踐來加以檢驗和鑑別。
採用見習選拔銷售人員的方法,便於正確判斷挑選的人員能否勝任銷售業務工作,及時淘汰不勝任的人選,避免出現用人不當的失誤。這也是目前不少企業廣為採用的一種選拔銷售人員的方法。

基本程式

1、進行預選。即按照銷售人員的選拔標準、條件和方法,選擇基本具備條件者作為見習銷售人員。
2、見習考核。即把挑選出來的見習銷售人員分配到相應的銷售崗位上進行培訓鍛鍊,以觀察是否勝任。
3、考核任用。見習期滿後,對其工作成績進行考核和評價。凡合格者可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則可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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