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頓作品精選集:沙丘鹿的蹤跡

西頓作品精選集:沙丘鹿的蹤跡

《西頓作品精選集:沙丘鹿的蹤跡(珍藏版)》是《西頓作品精選集珍藏版》之一,由歐內斯特·湯普森·西頓所著。書中記述的是真人真事,主要的創作其實就是把幾個動物的奇遇集中到一個動物身上。於野生動物面言,安享晚年慢慢離世之類的事,根本不存在。他們一生就是在拼搏、爭鬥中度過,漸漸地年老體衰,相比之下,他們的天敵一下子就顯得太過強大了。結果,他們死了。要想把動物故事講得不那么悲慘,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在結局之前,戛然而止。

基本介紹

  • 書名:西頓作品精選集:沙丘鹿的蹤跡
  • 譯者:王廣州
  • 出版日期:2012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35047955
  • 作者:歐內斯特·湯普森·西頓
  • 出版社:海燕出版社
  • 頁數:176頁
  • 開本:16
  • 品牌:海燕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西頓作品精選集:沙丘鹿的蹤跡(珍藏版)》故事是發生在叢林中的真實故事。那些野生動物主人公元論是體型、經歷、智慧,還是面對敵人的追殺、逃跑、戰鬥,都是同類中的佼佼者。他們面對的不僅僅是環境日益惡劣的自然界,更多的是要與敵人抗爭,其中也包括人類的追殺殲滅。為繁衍生存,需要不斷地遷徒,對抗,掙扎,才能險境發生。他們是真正的動物英雄。儘管他們智慧非凡,擁有人類同樣的欲望和情感,但最終生命的結局又都是那么飄乎不定、險象環生。作者歐內斯特·湯普森·西頓是一位著名的博物學家和自然主義者,他運用生物學家嚴謹、細微的觀察和作家飽含深情又略帶傷感的筆觸,帶領我們進入一個真實的動物世界,與那些令人敬佩的可愛生靈同歡同樂,同喜同優。

作者簡介

作者:(加拿大)歐內斯特·湯普森·西頓(Seton E.T.) 譯者:閆大剛 王康 王廣州

圖書目錄

美麗的大角羊——克拉格
小熊喬尼
跳鼠的故事
為什麼山雀年年發瘋
沙丘鹿的蹤跡

序言

一、關於這套書
“我聽說,有一隻鹿被獵犬圍追堵截,跑到獵人那裡求助,獵人救下了他——你被我追得四處逃奔,你竟然大膽向我求助。是啊!你很聰穎,也很漂亮:我傷不了你的一根毫髮。我們是兄弟,啊,你這蹦蹦跳跳的黑尾鹿!只是我更成熟、更強壯,只有我才能在你身邊保護你,使你不會受到傷害。走吧,別害怕,去松林茂密的山裡。”
這是《沙丘鹿的蹤跡》結尾部分的一段文字,結局很意外,而且末尾的文字也很意外,居然抒起了情。
究竟是什麼人才有這樣的手筆,讓人讀後,對動物產生一種我見猶冷的觸動?究竟又是什麼人有此神乎其神的筆法,細緻入微的描寫,讓人無法釋卷?究竟是什麼人有這樣的情懷,為一些不能言語的動物大書特寫,創作出這么多激動人心的動物形象呢?
研究人員給作者加了一個名號——“動物小說之父”。作者生活的年代在一百年以前。描述那個時代的著作,可以說是汗牛充棟,但對於作者的研究實在是少得可憐。西方的大作家、大詩人總有一顆童心,多數人都為孩子們留下了一些東西。這位“動物小說之父”更甚,似乎專以此為業了。
看一下這套叢書里的動物形象吧!
執拗的流浪貓,無論人們給她多么高貴的名號,她依然喜歡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郊狼王蒂托,與獵人傑克鬥智鬥勇,終於讓傑克無奈放棄狩獵;溫尼派克的那隻狼重義重情,無論結局如何悲慘,讓人無法釋懷的就是對酒鬼與狗的恨、對成人的戒備、對孩子的偏愛,小主人吉姆死後,“第二年聖誕節的前夜,教堂的鐘聲再次響起,去年小吉姆下葬時敲過的,小樹林裡又傳來孤獨悲涼的狼嚎聲”。
這些出版於一百年前的故事,似乎在向人們傳達一種觀念:孩子的世界,只存在著愛;成人的世界,充滿貪婪的利益之爭。兩個世界很難找到重合的部分,成人很難找回曾經擁有過的童心。
筆者讀過一篇題為“初為人父”的文章——原題目叫“為人父的所得與所失”(What I lost,and found,when I became afather),2005年4月27日發表於《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網站,作者叫傑夫·內斯特魯克(Jeff Nesteruk)——翻譯過程中非常受啟發,他說,和孩子在一起,常常感覺是一個旅伴,而不是一個導遊;要用孩子的眼睛看周圍的世界,還要時時老練地把沿途美景指給他們看。“……就要用孩子的方式看世界。為人父母就要記住,要像第一次那樣欣賞東西。這樣,你才會停下來,讓孩子看看那些不該錯過的東西.湖上月色、雪地兔蹤、教堂尖頂……”我想,《兩個小野人》也在向我們講述這樣一個故事,而威廉·拉夫坦、凱萊布·克拉克就是這樣稱職的父親。雖然,凱萊布·克拉克並無子女,但他擁有一顆金子般的童心,他參與孩子們的叢林生活,甚至還當選為“桑厄印第安人部落”的巫師。孩子們認認真真、一絲不苟地體驗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最後當選為“酋長”的小伊安連取火都要嚴格學印第安人鑽木,父母們真誠地參與孩子們叢林生活的每件大事,為他們慶賀、歡呼。
《兩個小野人》是一部非常獨特的小說,我們可以從中看到,人與自然不是對立的,而是一體的。 二、關於作者
歐內斯特·湯普森·西頓,本名歐內斯特·埃文·湯普森,出身於蘇格蘭貴族家庭,屬溫頓伯爵後裔的一支。歐內斯特1860年出生於英格蘭東北部達勒姆郡的南希爾茲,在活下來的孩子中是第八個。父親叫約瑟·洛根·湯普森,母親叫艾麗斯·斯諾登,他們的先祖1745年參加斯圖亞特叛亂失敗,為避禍而改西頓為湯普森。1866年,西頓舉家遷往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林賽農場,他有機會深入了解大自然和拓荒生活。有一天,他目睹一隻小小的必勝鳥勇敢地趕走了一隻鷹,他大受感動。後來,在十六歲那年,他創作的第一篇文學作品《必勝鳥:曬穀場的傳說》(詩歌)就是以這次經歷為基礎的。
1870年,全家遷到多倫多,西頓就讀於多倫多文法學校。後來,他曾先後在倫敦、紐約、多倫多學習藝術。1890年到1892年問在巴黎研習繪畫,他讀到幾篇關於狼的新聞報導:庇里牛斯山區有一個獵人,獵殺了幾隻狼後,被狼群咬死。西頓以此為題材,創作巨幅油畫《狼的勝利》,畫面上有兩隻狼在啃咬獵人的頭骨,獵人的衣服已被撕成碎片。由於這幅畫作的寫實風格所產生的巨大視覺衝擊,巴黎與多倫多的沙龍都拒絕展出。1893年,芝加哥世界博覽會評審委員會以其敗壞加拿大的形象為由,不予展出,而博覽會的主辦方因這幅畫引發廣泛的爭議,反而展出了這幅畫作。同一年,新墨西哥州的一個牧場雇他獵狼,為期五個月。這段經歷後來被寫入動物小說《洛勃:卡蘭坡之王》,1894.年發表在《斯克里布納》雜誌上,1898年收入《我所知道的野生動物》一書。該書一出版就成為暢銷書,至今一百多年的時間裡,一直都在發行。
1902年,西頓創立“叢林印第安人聯盟”,第一個叢林“部落”建立於康乃狄克的科斯科博。他誠邀當地少年加入,結果,家裡被那幫孩子弄得一團糟。西頓把自家大門重新漆過多次之後,又來到當地學校,邀請學生到他家裡過周末。他沒有懲戒孩子們,只是坐下來給他們講印第安土著的生活,講大自然的方方面面。其實,這個組織只吸收非印第安男孩,與印第安人沒有太大的關係,該組織後更名為“美國叢林生活聯盟”。這項活動的最大特色就是,孩子們要選出自己的領導人,“酋長”、“第二酋長”、“護簽人”、“貝殼管理人”。1903年,在朋友拉迪亞德·基普林的激勵下,西頓發表了小說《兩個小野人》,主要內容就是來自於他創建的聯盟。
應該說,《我所知道的野生動物》一書奠定了西頓作為現代動物小說開創者的基礎。1903年,約翰·伯勒斯(1837一1921)在《大西洋月刊》三月號發表《自然史的真與偽》一文,攻擊那些傷感多情的動物小說作家威廉·朗恩(1857—1952)、查爾斯·羅伯茲(1860—1943),當然也包括西頓,說他們的小說是“媚俗的叢林日記”。《紐約時報》也加入“博物學論戰”的大辯論,這場辯論歷時近六年之久。1907年,總統西奧多·羅斯福發表文章《偽造自然的人》支持伯勒斯,大辯淪才漸漸平息下來。這場美國文學的大辯論表明了在自然科普創作中存在的理性與情感之爭,以飽含情感的筆觸抒發對大自然的熱愛,取代亦步亦趨、如實描寫自然成為一種趨勢。實際上,無論這場辯論的勝利者是誰,動物小說這種題材的文學作品最終站住了腳跟。應該說,這與西頓的努力是分不開的。
動物小說中的形象塑造可以粗略地分為兩種,一種是將動物人格化,另一種是將動物當做人描寫。前者是比喻,是修辭手段;後者是白描,在西頓的作品中就是,動物不是被作者賦予了人格,而是在自然生活中、在與人類鬥爭求生存的過程中習得了智慧。西頓的這種創作手法是從“灰狼洛勃”開始的。
三、關於這套書的翻譯
有一年,一個考生寫信,問了一個很聰明的問題,大意是:今年要考貴校的研究生,請問,貴校是強調意譯呢,還是強調直譯?
這是一個讓人很困擾的問題。記得當時我給的答案是,不強調意譯也不強調直譯。似乎做沒做過翻譯、是不是學外語的人都會說信、達、雅,都知道意譯與直譯。當然,學過外語和翻譯的人呢,因為看過太多的翻譯教材,還知道增譯、補譯、否定譯為肯定、肯定譯作否定之類的技巧。
有個老師說,你問我用的是什麼翻譯技巧,你在污辱我的智慧。這句話,確實不是我說的。
我對學生說,不講直譯,不講意譯。我講“譯者譯意”。這不是我發明的,有幾個老先生都這么說過。翁顯良先生說:“歷來所謂直譯與意譯之爭,歸結起來,是要不要以及在什麼程度上保持原作語言形式上的特徵。譯文必須表達原作的意思,否則根本不是翻譯……”也就是說,意譯之“意”,就是原作的意思。思果先生說得更直接:“字是桎梏,一定要打破;翻譯要譯意,要找中文來表達原文的意思、情感等。”
翻譯原則很好講,一兩句話就能說清。翻譯事難做。分派這套書的翻譯任務時,跟各位譯者說的幾句話是:“我們翻譯的小說,不是給研究人員看的——當然,學院派的研究人員也不會看我們譯的小說;我們翻譯的小說,是給讀者看的。翻譯工作,不是譯稿交出去就完成了,有人讀我們的譯作,翻譯的意義才剛剛出現。翻譯東西,要用心。”
這話是我說的。你信嗎?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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