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區中國小教師聘期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是為深入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國小崗位設定管理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2〕58號)、《市人社局關於加強事業單位聘用契約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2〕89號)、《市教委等八部門關於印發<天津市關於進一步激發中國小辦學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教政〔2022〕18號)、《市教委市人社局關於進一步發揮中國小高級職稱教師示範引領作用的指導意見》(津教政〔2023〕16號)等檔案要求,深化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發揮中國小高級職稱教師示範引領作用,現就加強中國小教師聘後管理工作,結合西青區實際制定的實施方案。由西青區教育局、西青區人社局於2024年6月21日印發,自2024年8月1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青區中國小教師聘期管理實施方案(試行)
- 印發單位:西青區教育局、西青區人社局
- 印發日期:2024年6月21日
- 發文字號:西青教發〔2024〕7號
- 執行日期:2024年8月1日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西青區教育局 西青區人社局關於印發西青區中國小教師聘期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西青教發〔2024〕7號
各單位:
現將《西青區中國小教師聘期管理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西青區教育局 西青區人社局
2024年6月21日
方案全文
西青區中國小教師聘期管理實施方案(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國小崗位設定管理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2〕58號)、《市人社局關於加強事業單位聘用契約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2〕89號)、《市教委等八部門關於印發<天津市關於進一步激發中國小辦學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教政〔2022〕18號)、《市教委市人社局關於進一步發揮中國小高級職稱教師示範引領作用的指導意見》(津教政〔2023〕16號)等檔案要求,深化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發揮中國小高級職稱教師示範引領作用,現就加強中國小教師聘後管理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特別是關於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建設教育強國最重要的基礎工作來抓。引導廣大教師不斷弘揚教育家精神,堅持心有大我、至誠報國的理想信念;堅守言為士則、行為世范的道德情操;發揮啟智潤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學篤行、求實創新的躬耕態度;勤修樂教愛生、甘於奉獻的仁愛之心;樹立胸懷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在深化改革創新中將教育家精神融入高水平教師隊伍建設,充分激發教師教書育人的活力。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相結合的原則。全面實行中國小教師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打破“一聘定終身”,對中國小教師職稱聘任實施動態管理,構建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靈活用人機制,充分發揮中國小教師資源的實際效益;
(二)堅持在區域統籌指導下改革創新的原則。市、區、校協同發力,完善政策指導、健全制度約束、強化考核激勵、創新管理措施。積極落實區、校兩級責任,深化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統籌推進教師聘後管理,持續激發中國小辦學活力;
(三)堅持潛心從教和示範引領共進的原則。充分發揮中國小教師作用,立足“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將教師在校內骨幹作用發揮和在系統內示範引領責任協同一致,推動教師核心素養和能力的終身發展,在引導教師自我提升的同時促進師資資源優質均衡。
三、適用範圍
我區公辦中國小校、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中在編從事教育教學的教師(含雙肩挑人員和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教育系統其他崗位人員參照執行。
四、履職要求
聘期內須達到“基本要求”和“專業要求”。
(一)基本要求
師德師風: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紮實學識、仁愛之心的好老師,踐行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始終把育人放在首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履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職責。嚴格遵守新時代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積極參加志願服務活動。在公共社會生活、職業生活、家庭生活、個人生活等場域均嚴格遵循行為準則,並起到示範和引領作用,表現出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
綜合滿意度:對每位教師年度綜合評議中,學生評議、同行教師評議、家長評議等各方評議的綜合滿意率應到85%以上,任何一方評議滿意率不低於75%。
工作量:各校要對教師授課課時量有明確要求,所有享受教師工資待遇的在崗人員必須現崗任教。每學年必須完成任教學段、學科規定的工作量和課後服務等任務。校級幹部周課時量不少於2課時,中層幹部周課時量不少於4課時,主要承擔教輔類工作的教師,周課時量不低於中層幹部。
(二)專業要求
正高級教師
1.教育:聘期內完成下列教育任務之一:
(1)聘期內承擔班主任、年級組長或學校中層及以上的管理工作,同時完成學校分派的其它任務。
(2)聘期內每學年承擔以下六項工作中的三項,同時完成學校分派的其它任務。
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②親職教育工作;
③社團指導工作;
④研學實踐指導工作;
⑤網路思政宣傳工作;
⑥副班主任工作。
2.教學: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聽評課、示範課、教育教學研究或講座、課程建設、課程思政建設、綜合實踐活動等任務,其中每學年完成區級及以上教學聽評課、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教育教學講座一次(聘期內至少一次市級及以上或跨區域交流活動),在任教課程的精品課建設或教學改革試點工作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3.研究:聘期內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務之一:
(1)獲得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額定參與人);
(2)主持或參與區級及以上教科研課題研究(城鎮教師排序前3名,鄉村教師排序前5名);
(3)撰寫的教育教學論文、教育教學案例、教學設計、作業設計等公開發表或獲得區級及以上獎勵或在區級以上會議上交流;
(4)參與編寫教材或著作公開出版發行;
(5)參與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評審或命題工作;
(6)參與區級及以上各項政策檔案制定;
(7)參與撰寫咨政建議並被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採納;
(8)獲評天津市優秀班主任、天津市思政課教師年度影響力人物等思政類榮譽稱號;
(9)獲評教育部或天津市班主任技能大賽或思政課等學科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有關獎項;
(10)指導學生在教育部或市教育兩委組織的思政類比賽活動中獲得有關獎項。
4.示範引領:聘期內完成區、校規定的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並取得一定成效;服從並完成市、區、校交派的“扶持薄弱校”“交流輪崗”“援疆”“援甘”等各類幫扶任務。
正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送教、送培下鄉每年不少於2次,聘期內還須完成下列任務之二:
(1)成為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區級及以上名師(名班主任)或教育行政部門成立的區級及以上名師、名班主任工作室、網路思政名師工作室負責人;
(2)擔任市級兼職教研員或市級及以上教師培養工程項目導師(或領銜教師)或高校校聘兼職教授(或校聘研究生導師)等;
(3)擔任市級督學、區級責任督學;
(4)完成區級及以上教科研部門組織的教學說課、評課、展示課或報告等任務;
(5)積極參加區級及以上學術研討會,展示和介紹自己及團隊的教科研成果;
(6)結對培養鄉村學校或“強校工程”項目學校青年教師取得副高級職稱或指導其主持完成區級教研課題或取得與培養工作直接相關的區級及以上榮譽;
(7)結對幫扶一所鄉村學校,提升其相關學科教學團隊教學、研究能力,指導其1門相關課程案例入選市級案例庫、資源庫或組織承擔1項鄉村學校教師到所在學校學習、實踐、培養項目或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工作1年以上;
(8)作為援派教師參與援疆、援藏、援青、援甘等援派工作1.5年以上。
5.終身學習:主動發展個人的教師核心素養和能力。完成區、校等規定的繼續教育或研修任務,做讀書讀刊的帶頭人,且採用讀書筆記、書評、講座等方式每年向校內教師薦書薦刊至少1次。主動參與數位化教學技術學習,探索協同備課、課程資源共享、平台教研交流、遠程合作授課等創新教學、教研模式。
高級教師
1.教育:聘期內完成下列教育任務之一:
(1)聘期內承擔班主任、年級組長或學校中層及以上的管理工作,同時完成學校分派的其它任務。
(2)聘期內每學年承擔以下六項工作中的三項,同時完成學校分派的其它任務。
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②親職教育工作;
③社團指導工作;
④研學實踐指導工作;
⑤網路思政宣傳工作;
⑥副班主任工作。
2.教學: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聽評課、示範課、教育教學研究或講座、課程建設、課程思政建設、綜合實踐活動等任務,其中每學年完成校級及以上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教育教學講座一次,在任教課程的精品課建設或教學改革試點工作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3.研究:聘期內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務之一:
(1)獲得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額定參與人);
(2)主持或參與區級及以上教科研課題研究(城鎮教師排序前3名,鄉村教師排序前5名);
(3)撰寫的教育教學論文、教育教學案例、教學設計、作業設計等公開發表或獲得區級及以上獎勵或在區級以上會議上交流;
(4)參與編寫教材或著作公開出版發行;
(5)參與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評審或命題工作;
(6)參與區級及以上各項政策檔案制定;
(7)參與撰寫咨政建議並被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採納;
(8)獲評天津市優秀班主任、天津市思政課教師年度影響力人物等思政類榮譽稱號;
(9)獲評教育部或天津市班主任技能大賽或思政課等學科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有關獎項;
(10)指導學生在教育部或市教育兩委組織的思政類比賽活動中獲得有關獎項。
4.示範引領:聘期內完成區、校規定的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並取得一定成效;服從並完成市、區、校交派的“支援薄弱校”“交流輪崗”“援疆”“援甘”等各類幫扶任務。
5.終身學習:主動發展個人的教師核心素養和能力。完成區、校等規定的繼續教育或研修任務,做讀書讀刊的帶頭人,且採用讀書筆記、書評、講座等方式每年向校內教師薦書薦刊至少1次。主動參與數位化教學技術學習,探索協同備課、課程資源共享、平台教研交流、遠程合作授課等創新教學、教研模式。
一級教師
1.教育:聘期內完成下列教育任務之一:
(1)聘期內承擔班主任、年級組長或學校中層及以上的管理工作,同時完成學校分派的其它任務。
(2)聘期內每學年承擔以下六項工作中的三項,同時完成學校分派的其它任務。
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②親職教育工作;
③社團指導工作;
④研學實踐指導工作;
⑤網路思政宣傳工作;
⑥副班主任工作。
2.教學: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聽評課、示範課、教育教學研究或講座、課程建設、課程思政建設、綜合實踐活動等任務,其中每學年完成校級及以上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教育教學講座一次,在任教課程的精品課建設或教學改革試點工作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3.研究:聘期內完成下列教科研任務之一:
(1)獲得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額定參與人);
(2)主持或參與校級及以上教科研課題研究(城鎮教師排序前3名,鄉村教師排序前5名);
(3)撰寫的教育教學論文、教育教學案例、教學設計、作業設計等公開發表或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勵或在校級以上會議上交流;
(4)參與編寫校本課程資源;
(5)參與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評審或命題工作;
(6)參與校級及以上各項政策檔案制定;
(7)獲評區級優秀班主任、思政課教師年度影響力人物等思政類榮譽稱號;
(8)參與撰寫咨政建議並被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採納;
(9)獲評區級班主任技能大賽或思政課等學科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有關獎項;
(10)指導學生在區級及以上各部門組織的思政類比賽活動中獲得有關獎項。
4.示範引領:聘期內完成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並取得一定成效;服從並完成市、區、校交派的“支援薄弱校”“交流輪崗”“援疆”“援甘”等各類幫扶任務。
5.終身學習:主動發展個人的教師核心素養和能力。完成區、校等規定的繼續教育或研修任務,做讀書讀刊的帶頭人,且採用讀書筆記、書評、講座等方式每年向校內教師薦書薦刊至少1次。主動參與數位化教學技術學習,探索協同備課、課程資源共享、平台教研交流、遠程合作授課等創新教學、教研模式。
參考連結
七、其他事項
(一)學校在每一聘期教師申報競聘崗位前,做好崗位說明書,明確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組織教師簽署主動完成崗位聘期任務的承諾書。
(二)在聘期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教師,每學年只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不進行聘期考核。
(三)經組織選派參加支教處於支教期、思政課教師處於實踐鍛鍊期的教師,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教師,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教師,原則上在原學校續聘。
(四)本方案自2024年8月1日起執行。以往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執行。今後國家有新規定出台,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