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陶村村民委員會,因所在居民點北陶洛村西部而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陶村村民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Xītáocūn Cūnmínwěiyuánhuì
- 設立年份:1949年
- 性質:歷史地名
地名含義,歷史沿革,
地名含義
北宋天聖年間,村名“陶樂”,謂陶氏、樂氏遷此居住。燒制陶器,生意興隆,安居樂業,故名。取其姓氏,又有生活之美意,後演變為“陶洛”。此村居泗河北,與泗河之南陶洛隔水相望,故名北陶洛。建國後分為北陶洛東、西兩個行政村。
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設立北陶洛西村行政村,設村長1人,委員1人,財糧1人。1954年8月成立北陶洛西村農業生產合作社管理委員會,設社長1人,副社長2人,治保主任1人,民兵連長1人,會計1人。1956年3月,更名為北陶洛西村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管理委員會,設社長1名、副社長2名,監察主任1名、會計1名。1958年9月,更名為北陶洛西村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北陶洛西村生產大隊、北陶洛西村大隊,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若干名,會計1名。1968年5月,更名為北陶洛西村大隊革命委員會,實行一元化領導,革命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會計1名。1981年撤銷北陶洛西村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復名北陶洛西村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至2名,會計1名。1984年4月,我國實行政社分設,生產大隊改為行政村;同年撤銷北陶洛西村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成立西陶村村民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委員若干名。第一屆村民委員會的領導由鄉黨委任命,第二屆以後村民委員會的領導由村民選舉立生;下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工作委員會。2002年東陶村、西陶村委會合併為陶洛村村民委員會,原村委會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