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西鄉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自治區南寧市制定頒布的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劃和標準;編制城區建設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鄉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地區:西鄉塘區
主要職責
2、參與制訂城區社會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規劃;組織在轄區內實施建設目標責任制以及年度量化考核工作。
3、負責轄區內舊城改造計畫的初步編制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項目(包括按法定程式收回的開發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報市建設主管部門和土地購儲備中心批准實施。對原經批准但未完成房屋拆遷或停工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城區實施監督管理。
4、負責《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證書》的初審,報市建設局審批後發證。負責燃氣供應網點日常的檢查、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對本轄區燃氣市場進行清理整頓,規範市場行為,維護燃氣市場正常秩序。
5、負責辦理轄區內私人建房報建、施工許可證審批,工程質量及安全監督。
6、負責轄區內工程造價總額在100萬元以下或建築面積1500平方米(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建設工程報建及施工許可證的審批以及上述監督管理範圍的監察工作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7、負責建設、維護、管理城區級公園廣場以及路面現狀寬度20米以下的道路綠化(含道路附近小遊園、小綠地);負責統計、核准轄區全民義務植樹適齡公民情況,組織轄區內適齡公民參加義務植樹活動,做好轄區義務植樹的其他工作,負責轄區內名木古樹的管理保護工作。
8、負責監督指導小區、單位庭院、居民庭院綠化。對寬度20米以下道路和城區級公園、居民小區、單位庭院綠化樹木的修剪、移植、砍伐以及20平方米以上綠地臨時占用進行初審,報市園林局審批後,負責監督實施。
9、負責轄區內集體所有土地及建制鎮、村莊和集鎮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權屬發證及登記(含總登記、初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其他項權利登記)、產權產籍管理、房地產市場管理(含房屋轉讓、抵押、租賃管理)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廉租住房管理的相關工作。
10、負責轄區內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11、承辦城區人大、政協有關建設的提案、議案及民眾信訪答覆和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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