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關於恢復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

《西藏自治區關於恢復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涉及商貿、住房、文旅體、養老托育、支持經營主體發展等九個方面、共24條,旨在努力促進部門和市地協同發力、遠近兼顧,綜合施策釋放消費潛力,提振消費信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關於恢復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在促進商貿領域消費方面,西藏自治區將接續實施穩經濟“38條”“29條”有關促進消費恢復政策,加大助企紓困力度,鼓勵汽車消費、升級家居消費、提振餐飲消費、繁榮夜間消費、深化消費幫扶,發揮好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打好政策“組合拳”。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可在補貼標準上提高3000元;支持高原地區多功能系列烹飪炊具產業發展;加快拉薩“中華美食·西藏味道”美食街建設,培育和打造一批融合夜食夜購夜遊夜健等多業態並舉的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聚集區;引導對口援藏、駐藏企業、民營企業等社會幫扶力量採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
在穩定住房消費方面,支持住房信貸、鼓勵舉辦房地產展會。將線上線下同步舉辦多場次房地產暨家裝展示交易會,在用好自治區安排的2億元購房補貼專項資金的同時,支持各地(市)對參展項目成交房源購房人給予獎補,包括發放家電家具數字消費券、購房貸款貼息數字消費券、購房契稅補貼數字消費券等。
在拓展文旅體消費方面,促進文旅體消費,推動景區消費。擴大國有文化旅遊景區門票減免優惠政策覆蓋面,鼓勵開展本地游、周末游等活動;鼓勵各地(市)打造體育公園、體育旅遊基地、戶外運動營地等體育消費新場景;統籌財政資金,支持引導特色商品生產、銷售企業與旅遊景區、景區商家合作,開展“進景區·半價購”促銷活動,激發旅遊消費熱情。
在提質養老托育消費方面,推動養老消費、發展育幼消費、加大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力度。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機構,加大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力度,為年滿60周歲以上老年人開通優先便利就醫“綠色通道”,為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補貼;嚴格落實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險制度,多元化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支持母嬰用品、兒童娛樂等產業發展。
在支持經營主體發展方面,發展連鎖經營。對擁有連鎖便利店門店5家以上、並實行“六統一”的連鎖企業,每新開一家直營便利店獎勵2萬元,新開一家加盟便利店獎勵1萬元,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同時,西藏自治區還積極推動展會消費、拓展新型消費、著力最佳化消費環境。鼓勵發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鼓勵開展露營、體驗、智慧型等新型消費,以美食街、步行街為載體,結合西藏民族文化,打造集餐飲、娛樂、休閒、觀光體驗於一體的商業集聚區;支持國際或國內知名品牌企業在西藏開設首店,對首店租金或裝修成本,按照項目核定實際投資總額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同時,加強消費領域監管執法,促進消費環境持續改善,營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費環境。

發展歷史

2023年4月,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西藏自治區關於恢復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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