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自治區黨委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辦公地址:拉薩市城關區北京西路241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陳來尼瑪(廳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有關法律法規,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全區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按照國家安排,擬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跨省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監督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指導監督各地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吸引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管理工作政策。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綜合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自治區表彰獎勵辦法,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自治區級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自治區黨委、政府名義開展的自治區表彰獎勵活動的申報備案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牧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三)完成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與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會同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自治區教育廳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內設機構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機關內設機構18個(正縣級):辦公室(下設綜合科、秘書科、機要科、財務科)、政策法規處、規劃財務處、就業促進處(職業能力建設處)、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農民工工作處、勞動關係處、工資福利處、養老保險處、工傷失業保險處、農村社會保險處、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處、調解仲裁管理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勞動保障監察局、表彰獎勵處、政工人事處(機關黨委);同時,廳直屬事業單位3個,其中:正縣級2個,系廳信息中心、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副縣級1個,系廳後勤服務中心。
西藏自治區社會保險管理局內設10個(正科級):辦公室、社會保險統籌科、個人賬戶科、安置服務科、基金運行科、工傷生育保險科、稽核審計科、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綜合管理科、社會保險檔案管理科、職業年金管理科。
西藏自治區就業服務中心內設機構7個(副縣級):綜合處、市場與創業服務處、資金管理處、培訓服務處、交流服務處(自治區就業援藏服務中心)、技能人才評價管理處、統計信息處。(備註:自治區就業服務中心含原西藏自治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局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服務中心)
西藏技師學院內設綜合管理機構5個(副縣級):黨政辦公室、教務處、學工部(團委)、招生就業指導處(培訓部)、資產管理處。

現任領導

李富忠: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陳來尼瑪:黨組副書記、廳長
劉莉:廳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
瓊達: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邵昌: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馬何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陳可玉: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加松: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廳黨組成員
頓彪然:西藏技師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
朗加:西藏技師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黃世鴻:西藏就業服務中心黨總支書記、副主任
普布次仁:西藏就業服務中心黨總支副書記、主任
次仁達娃:廳二級巡視員
巴努:廳二級巡視員

所獲榮譽

2021年7月,入選西藏自治區退役軍人工作模範單位擬表彰對象。

機構地址

西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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