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華縣公安局
- 內設機構:7個
- 局長:張宗峰
- 副局長:趙金平
單位概況,主要職責,部門領導,內設機構,
單位概況
西華縣公安局是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縣政府職能部門,規格為正科級。 全縣公安機關緊緊圍繞全縣中心工作,乘改革開放的東風,眾志成城,紮實工作,一步一個腳印,大膽開拓創新,在實際工作中探索出了一條具有西華地方特色的公安工作新路子,各項工作都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實現了一個又一個歷史性的跨越。2001、2003、2004、2005年四次被評為全省優秀公安局,2002至2008年連續七年被評為省市優秀執法單位,在嚴打鬥爭、命案攻堅、大接訪等中心工作中多次取得周口市前三名的優異成績。社會治安大局基本保持了持續穩定的良好局面,人民民眾安全感逐年提升。
主要職責
- 貫徹落實國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省公安工作的有關規定,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省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辦理重大刑事案件、省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及上級批轉的重大案件及專項工作。
(四)負責全省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市、縣級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五)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開展管理國籍工作,組織指導全省出入境、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人員在豫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省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全省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七)負責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開展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維護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八)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九)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察工作。
(十)指導、監督劍處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審批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十一)組織開展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在我省的安全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組織開展全省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機關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三)擬訂全省公安機關被裝配備標準、制度,參與擬訂公安機關裝備、經費標準,擬訂管理制度。組織協調全省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負責全省警用直升機運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協調全省公安機關與省外、境外警察機構的業務交流和合作。
(十五)統一領導全省公安消防、警衛部隊建設,對武警總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六)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人事工作。擬訂全省公安隊伍管理監督工作規定,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指導全省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十七)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領導
張宗峰:負責全面工作。分管警令室。聯繫奉母、址坊派出所。
趙金平: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交警大隊。聯繫李大莊、大王莊、東王營派出所。
何躍進: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治安大隊、裝財室。聯繫逍遙、西夏、黃橋派出所。
陳懷新: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刑警大隊、網警大隊、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聯繫東夏、田口、周口監獄派出所。
張志傑: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經偵大隊、巡警大隊、消防大隊。聯繫紅花、艾崗派出所。
馮國明 :(黨委委員)分管禁毒大隊。聯繫清河驛、皮營派出所。
陳繼業 :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分管法制、紀委、督察、控申。聯繫葉埠口、遲營派出所。
張海江 :副政委(黨委委員)分管監管大隊。聯繫西華營、聶堆派出所。
任繼紅 :副政委(黨委委員) 分管政辦室、國保大隊、出入境管理科、公安醫院。聯繫城關、西關派出所。
趙金平: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交警大隊。聯繫李大莊、大王莊、東王營派出所。
何躍進: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治安大隊、裝財室。聯繫逍遙、西夏、黃橋派出所。
陳懷新: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刑警大隊、網警大隊、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聯繫東夏、田口、周口監獄派出所。
張志傑: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經偵大隊、巡警大隊、消防大隊。聯繫紅花、艾崗派出所。
馮國明 :(黨委委員)分管禁毒大隊。聯繫清河驛、皮營派出所。
陳繼業 :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分管法制、紀委、督察、控申。聯繫葉埠口、遲營派出所。
張海江 :副政委(黨委委員)分管監管大隊。聯繫西華營、聶堆派出所。
任繼紅 :副政委(黨委委員) 分管政辦室、國保大隊、出入境管理科、公安醫院。聯繫城關、西關派出所。
李學勤 : 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保全公司。
內設機構
(一)警令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全縣公安工作,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和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分析、反饋、報告有關社情及公安信息;協調處理緊急事務;起草重要檔案;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和重大警務活動的組織指揮協調;負責督查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檔案管理工作;承擔文電收發運轉和上報下發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縣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的接警工作;指揮、調度、協調全縣各警種處置突發事件、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和治安災難事故。負責全縣公安系統有線無線通訊組網建設,保障公安通訊信道安全暢通,負責公安系統無線尋呼的維修、開通、管理等項工作。
(二)政辦室
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培訓、教育工作;辦理首授警銜、晉升警銜事宜,負責全縣警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縣公安局幹部和職工的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工、青、婦工作等。政辦室為副科級規格,內設宣傳股、人事股、組織教育股、老幹部股、直屬工作股。
(三)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室合署辦公)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公安民警執行黨紀、政紀情況,開展黨紀、政紀教育;接待受理民眾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紀問題的來信來訪,負責查處民警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公安機關的內部審計工作。
(四)裝備財務室
負責被裝的計畫發放,組織分配裝備物資;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和其他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警務保障工作。
(五)警務督察隊
負責監督局機關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行使《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規定的現場督察權及其他職權。
(六)法制室
審核、起草與公安工作有關的規範性檔案;指揮、監督、檢查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情況;審核、審批各類需要辦理的案件;承辦複議、應訴案件。
(七)控告審訴室
負責全縣公安控告審訴工作;研究全縣公安控告審訴工作動向;處理、查辦控告申訴案件;接待來信來訪。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全縣公安工作,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和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分析、反饋、報告有關社情及公安信息;協調處理緊急事務;起草重要檔案;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和重大警務活動的組織指揮協調;負責督查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檔案管理工作;承擔文電收發運轉和上報下發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縣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的接警工作;指揮、調度、協調全縣各警種處置突發事件、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和治安災難事故。負責全縣公安系統有線無線通訊組網建設,保障公安通訊信道安全暢通,負責公安系統無線尋呼的維修、開通、管理等項工作。
(二)政辦室
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培訓、教育工作;辦理首授警銜、晉升警銜事宜,負責全縣警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縣公安局幹部和職工的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工、青、婦工作等。政辦室為副科級規格,內設宣傳股、人事股、組織教育股、老幹部股、直屬工作股。
(三)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室合署辦公)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公安民警執行黨紀、政紀情況,開展黨紀、政紀教育;接待受理民眾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紀問題的來信來訪,負責查處民警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公安機關的內部審計工作。
(四)裝備財務室
負責被裝的計畫發放,組織分配裝備物資;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和其他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警務保障工作。
(五)警務督察隊
負責監督局機關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行使《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規定的現場督察權及其他職權。
(六)法制室
審核、起草與公安工作有關的規範性檔案;指揮、監督、檢查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情況;審核、審批各類需要辦理的案件;承辦複議、應訴案件。
(七)控告審訴室
負責全縣公安控告審訴工作;研究全縣公安控告審訴工作動向;處理、查辦控告申訴案件;接待來信來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