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華師範大學新語文學社

西華師範大學新語文學社成立於1998年,隸屬於政治與行政學院,是西華師範大學新區二期最大的社團。

新語文學社每學期都會舉辦大型的特色活動,如青春不二類的勤工助學活動,文學分享(逐夢文學)、讀書會類的文學性活動,每期都會定期組織去採風、去戶外進行文學交流,同時每期都會與社聯或其他社團合作舉辦活動。新語文學社已經連續多年被評為“十佳社團”“十佳團支部”,並受到院領導的高度重視。新語文學社共有7個部室:組織部、辦公室、外聯部、編輯部、文娛部、科技部、宣傳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華師範大學新語文學社
  • 社團刊物:《求真求是》、《新語》報
  • 社團宗旨:豐富文化生活等
  • 創辦時間:1998年
社團介紹,社團章程,社團宗旨,社團刊物,機構設定,成員大會制度,

社團介紹

竊以為,大學之大,不應止於大樓。大師,大愛之屬,還應在於大智,大勇之後生。且夫大樓為象,大師為根,大愛為源,大勇之後生乃為冉冉。
——大學新語
感受智者創新,聆聽智者心語!
新語文學社作為校內外頗具影響力大型社團之一。在不斷的求索奮進中,社團機制日臻完善,影響廣泛。成為各專業學子塑造自我、展示才華的上佳之選。
新語文學社作為一個文學性的社團,自1998年創辦以來,我社以文學沙龍、講座、燭光詩歌比賽、徵文大賽等形式開展活動,並擁有自己的刊物作為舞台。從《政法學苑》到《求真求是》,這個舞台越來越廣闊,也越來越精彩。新語文學社造就了一批又一批文學青年,他們在社刊、校報乃至《星星》、《萌芽》等各大雜誌都發表過許多文章。
十多年以來,新語文學社得到了校內外很多領導的大力支持。南充市作家協會主席、《嘉陵江》雜誌主編魏繼新老師、南充日報總編輯王為老師、四川省作家協會會員,南充第一位女作家黎詠菊老師都曾為“新語”題詞。西華師範大學前黨委書記佘正松教授,副校長現黨委書記楊樹政教授為“新語”社刊題詞以示鼓勵。

社團章程

(一)、社團宗旨
豐富文化生活,陶冶學生情操,豐富感情世界,提高寫作能力
(二)、社團刊物
原《政法學苑》07年改名為《求真求是》、《新語》報
(三)、機構設定
新語文學社貫徹校團委頒布的《西華師範大學社團管理條例》對社團工作的有關規定,依照《新語文學社章程》的有關原則來進行社團管理。2008年對社團機構進行了改革,改革後的理事會包括辦公室、編輯部、組織部、宣傳部、活動部、文娛部、會員部七個部室:團支部包括宣傳委員和組織委員。分工明確又相互協作。
辦公室:社團內部管理部門,主要負責資料歸檔,管理財務,並做好每次會議記錄。
編輯部:文學社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室,要求成員具備一定的文字功底(愛好亦可),負責社團內部刊物的采編。
組織部:社團內部中樞機構,協助理事會成員把握社團發展方向,組織協調內部各機構的工作關係,並管理社團財物。與活動部一道做好社團的內勤外聯工作,保障社團整體運轉通暢。
宣傳部:社團展示自身形象的排頭兵。要求成員具備一定的美術、書法功底(愛好亦可),負責社團展板、海報等宣傳方面的工作。
活動部:社團策劃對內對外活動的主力軍,要求成員性格開朗、活潑、口頭表達能力強;親和力強(意欲尋求鍛鍊者亦可),能為社團內外活動(晚會、聯誼會、Party等)出謀劃策。
文娛部:社團活動的重要推動力,展示自我魅力,秀出社團風采。它為社團注添了新的活力,使社團充滿生機,蓬勃發展。
科技部:負責社團活動的PPT製作,活動攝影以及社團網站維護。
(四)、成員大會制度
為保證社團工作順利開展,保證社團成員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為會員服務,同時為了提高廣大文學愛好者和我社社員的綜合素質以及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故制定管理章程如下:
理事會、團支部簡介:成員大會為本社團最高機關,理事會下設辦公室、編輯部、組織部、宣傳部、活動部、文娛部、科技部等七大部室。團支部下設宣傳委員和組織委員。社團由理事長(1名)、團支書(1名)、副理事長(1—3名)、各部部長(1—3名)、團支部宣傳委員、組織委員及各部室若干成員組成。
1、各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各項工作職責應落實到位。若未按期完成工作或工作上有重大失誤,對本社造成重大影響或不良影響,部室負責人應負首要責任。
2、各部負責人具有相對獨立性。在工作中出現突發情況,可根據對本社有利的原則,由各部負責人或本部工作人員共同討論決定;在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由各部負責人向理事會提出,經成員大會討論協商解決。
3、各部之間在工作上相互合作、相互協調,在成員大會的監督下開展工作。
4、新語文學社成員大會成員和會員必須維護本社的形象和聲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在任何時間、地點做有損本社形象和聲譽的事。
5、新語文學社成員必須團結協作,相互配合,不得勾心鬥角,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有序的完成。
6、新語文學社成員必須充分發揮本部室職能,不能相互推諉。
7、新語文學社實行每周例會制度,不得無故遲到缺席,請假需經部室負責人批准,3次不假不到者,取消年終評優資格。幹事5次不假不到者,視為自動退社,為社團會員。
8、若有急需處理的問題,可臨時召開成員大會會議,成員大會成員也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否則按成員大會遲到缺席處理。
9、新語文學社成員大會成員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或取消既定的合理的工作計畫,否則相關負責人承擔首要責任。
10、對工作上認真、負責及時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者,應給予適當的獎勵。
11、本章程從制定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新語文學社成員大會成員。
(五)、人事管理
對社團負責人的管理,本社採取以下措施:
1、理事會、團支部成員產生。
理事會、團支部成員由新語文學社成員大會選舉產生在校團委、社團聯合會監督下按選票數進行確定負責人。社團理事長、團支書、副理事長需要有兩年以上社團工作經驗,各部長、團支部宣傳委員和組織委員需要有一年以上社團工作經歷。
2、監督
理事會、團支部成員對理事會、團支部負責,受理事會、團支部監督,理事會、團支部對會員負責,受會員監督。會員有提出批評建議權。同時,接受校團委、社團聯合會監督。
3、對個別理事會、團支部成員的不盡職行為,給社團造成嚴重消極影響,理事會、團支部有權罷免其現任職務。由理事會、團支部1/2以上通過,即可罷免。
(六)、會員管理
為增強社團凝聚力,加強對會員的管理,採取以下措施:
1、入社條件:
①凡在讀西華師範大學本專科在校學生,喜愛文學、社團活動均可報名參加。
②必須遵守我校有關政策,有積極健康的理想。
③會員必須遵循《新語文學社章程》,必須維護本社團的名譽和尊嚴。
④遵循社團章程,執行社團決定。
2、檔案管理
①凡入本社團的會員須填寫檔案表,繳納14元會費(含4元會員證),建立嚴格的檔案制度。
②社團成員在本社的活動情況、獎懲制度由本社團會員部負責記錄認證。
③社團成員畢業或退會,由社團頒發經會員部認證後的會員證。
3、社團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①有在本社團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②有對本社團幹部的監督、批評、建議權。
③會員需承認本社章程,執行一切合理的決議。自覺遵守本社紀律,不得做有損本社形象的事。積極參加社團活動,不得無故缺席。
④會員有退社的自由。社員退社需提前向理事會提出申請。
⑤有監督經費使用情況的權利。若有關經費方面的疑問,可以提出查詢。
⑥幹事在各項評優及成員大會競選中有優先權。
⑦有通過本社團向大學生科研基金會申報科研項目、申請科研基金的權利。
義務
①遵守《新語文學社章程》,不做有損社團形象的事,維護社團形象。
②有投身寫作、維護文藝尊嚴的精神。
③維護社團榮譽,按時交納會費的義務。
④艱苦執著的工作,積極主動參加社團舉辦的活動,為社團繁榮發展克盡己任。
⑤在參加社團活動和一切會議,不得無故缺席。若因故不能參加者需提前請假,給批評後方可。
4、獎懲制度
為了表彰先進,禁止不良行為。維護社團的名譽和發展,社團採取一下措施。
獎勵
方式:A評優 B推薦 C物質獎勵 D升任
原則:凡是為本社團做了較大貢獻,且工作認真積極,社團將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給予評優,推薦物質鼓勵,升任等獎勵。
評優除由會員大會評選外,也可由理事會、團支部成員表決。理事會、團支部可向有關部門和刊物推薦優秀會員和作品。在本社團資金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對會員(有重大貢獻的)進行恰當的物質鼓勵。同時,由會員大會或理事會、團支部選舉其為理事會成員。
懲罰
方式:A批評 B警告 C勒令退社
在日常生活中,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由理事會、團支部給予書面或口頭批評。
①無故遲到或曠會一至三次者。
②多次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者。
③日常工作中語言粗魯,行為惡劣者。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提出警告,並計入個人檔案。
①在外嚴重損害社團名譽,造成重大負面影響者。
②不服從相關負責人的領導,且惡意對負責人進行人身攻擊者。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可以勒令退社。
①受過系級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②不參加本社舉辦的一切活動也不自願投稿者。
③與社團一切人採取不合作態度,且造成嚴重消極影響者。
(七)財務制度
社團財物和經費屬於社團共有財產,社團有專門部門負責確保社團財產不流失。
1、財物制度
社團財物由檔案,社內刊物,會員作品,社團榮譽證書,展板等組成,由組織部負責,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
①組織部在管理財物時,本著為社團服務的原則、有利於社團的發展。
②社團有新增財產,報與組織部進行登記,組織部將財產進行分類保存。
③如對社團財產進行外借,需由相關負責人或理事長批准,否則不能外借。
④理事會不定期對社團財產進行檢查,以防社團財產遺失損害。
2、經費管理
①社團經費屬於全社所有,由社團辦公室進行管理。
②社團經費一部分由社團成員會費及社團成員稿費和商家贊助組成。
③各部室所需要的活動經費,需提前向理事會提出申請。同時,經費使用者需保留有關收據,以備核對。
④各部室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經費,如有浪費行為,一經查出給予嚴肅處罰。
⑤辦公室負責人需定期向理事會或會員大會報告社團經費使用狀況,如有異議可以質詢。
⑥年度工作不得超額使用社團經費,如有剩餘經費,轉交下一屆社團負責人。
⑦年度工作中辦公室負責人需具體說明年度經費使用狀況。
(八)、《求真求實》雜誌社章程
1、總則
①《求真求是》雜誌原名為《政法學苑》,原創於1988年,由西華師範大學校團委主管,隸屬於西華師範大學新語文學社。是在政治與行政學院黨總支書記王雪峰教授的指導下創辦起來的一份立足校園,面向全國高校的社刊,由編輯部接受校團委,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相關負責人承擔政治,經濟,法律等方面的責任。
②所載內容為原創作品,不刊登境內外失實、片面、歪曲事實的報導或從網際網路上下載的信息。。
③堅決維護學校聲譽,對學校工作不利的言論堅決不予發表,校外工作報導做到客觀公正。
④社刊所載刊物必須積極,健康,向上,不得發表反動言論。
⑤我社編輯部進行初審必須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不得徇私舞弊。初審後將稿件交校團委、指導老師複審,批准方可出版。
2、社刊總則:
編輯部下設采編站,記者站,兩個部室。
理事會、團支部包括編輯部在內的理事會、團支部有一切事務的決定權,具體事務由編輯部負責。
采編站
職能:及時完成每期刊物的編排工作,設主編1人、副主編1—2人,責任編輯1人。
①主編:主要負責刊物的編輯與出版,同時協助社團理事會、團支部對社團刊物進行管理。
②副主編:協助主編一起負責刊物的編輯,把握刊物的出版進程。
③責任編輯:負責對刊物版面、內容策劃和對編輯事務進行管理。同時,確保刊物內容符合社團宗旨。
記者站
職能:負責校內一些重大事件及重要活動追蹤報導。完成對校園生活稿件采編。設站長1人,副站長2人,記者、通訊員若干。
①站長:負責記者站日常事物管理,安排,組織各成員采寫新聞稿件。
②副站長:配合站長開展工作,把握該站工作進程。
③記者:按站長的安排及時采寫所需新聞稿件,追蹤校園新聞動態,及時采寫報導學生的生活。
④通訊員:負責新聞方面外聯工作,向記者提供新聞線索、素材。

社團宗旨

豐富文化生活,陶冶學生情操,豐富感情世界,提高寫作能力

社團刊物

原《政法學苑》07年改名為《求真求是》、《新語》報

機構設定

新語文學社貫徹校團委頒布的《西華師範大學社團管理條例》對社團工作的有關規定,依照《新語文學社章程》的有關原則來進行社團管理。2008年對社團機構進行了改革,改革後的理事會包括辦公室、編輯部、組織部、宣傳部、活動部、文娛部、會員部七個部室:團支部包括宣傳委員和組織委員。分工明確又相互協作。
辦公室:社團內部管理部門,主要負責資料歸檔,管理財務,並做好每次會議記錄。
編輯部:文學社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室,要求成員具備一定的文字功底(愛好亦可),負責社團內部刊物的采編。
組織部:社團內部中樞機構,協助理事會成員把握社團發展方向,組織協調內部各機構的工作關係,並管理社團財物。與活動部一道做好社團的內勤外聯工作,保障社團整體運轉通暢。
宣傳部:社團展示自身形象的排頭兵。要求成員具備一定的美術、書法功底(愛好亦可),負責社團展板、海報等宣傳方面的工作。
活動部:社團策劃對內對外活動的主力軍,要求成員性格開朗、活潑、口頭表達能力強;親和力強(意欲尋求鍛鍊者亦可),能為社團內外活動(晚會、聯誼會、Party等)出謀劃策。
文娛部:社團活動的重要推動力,展示自我魅力,秀出社團風采。它為社團注添了新的活力,使社團充滿生機,蓬勃發展。
科技部:負責社團活動的PPT製作,活動攝影以及社團網站維護。

成員大會制度

為保證社團工作順利開展,保證社團成員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為會員服務,同時為了提高廣大文學愛好者和我社社員的綜合素質以及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故制定管理章程如下:
理事會、團支部簡介:成員大會為本社團最高機關,理事會下設辦公室、編輯部、組織部、宣傳部、活動部、文娛部、科技部等七大部室。團支部下設宣傳委員和組織委員。社團由理事長(1名)、團支書(1名)、副理事長(1-3名)、各部部長(1-3名)、團支部宣傳委員、組織委員及各部室若干成員組成。
1、各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各項工作職責應落實到位。若未按期完成工作或工作上有重大失誤,對本社造成重大影響或不良影響,部室負責人應負首要責任。
2、各部負責人具有相對獨立性。在工作中出現突發情況,可根據對本社有利的原則,由各部負責人或本部工作人員共同討論決定;在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由各部負責人向理事會提出,經成員大會討論協商解決。
3、各部之間在工作上相互合作、相互協調,在成員大會的監督下開展工作。
4、新語文學社成員大會成員和會員必須維護本社的形象和聲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在任何時間、地點做有損本社形象和聲譽的事。
5、新語文學社成員必須團結協作,相互配合,不得勾心鬥角,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有序的完成。
6、新語文學社成員必須充分發揮本部室職能,不能相互推諉。
7、新語文學社實行每周例會制度,不得無故遲到缺席,請假需經部室負責人批准,3次不假不到者,取消年終評優資格。幹事5次不假不到者,視為自動退社,為社團會員。
8、若有急需處理的問題,可臨時召開成員大會會議,成員大會成員也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否則按成員大會遲到缺席處理。
9、新語文學社成員大會成員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或取消既定的合理的工作計畫,否則相關負責人承擔首要責任。
10、對工作上認真、負責及時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者,應給予適當的獎勵。
11、本章程從制定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新語文學社成員大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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