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疇縣水務局

西疇縣水務局

西疇縣水務局,根據《中共文山州委辦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西疇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文辦通〔2019〕11號)、《中共西疇縣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西發〔2019〕2號)精神,西疇縣水務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西疇縣水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及縣委關於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疇縣水務局
  • 外文名:Xichou County Water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全縣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等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用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承擔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規劃同意書、水資源論證、防洪影響評價制度;依法徵收水資源費和法律法規要求徵收的其他行政規費;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制度,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定額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實施城鄉供水行業管理,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四)負責全縣小(二)型以上水利工程和地方水電、城鄉供水、人畜飲水等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水利工程技術規程、規範、質量標準的宣傳貫徹執行及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等。
(五)指導水利工程設備及水域、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庫、塘的治理和開發;負責全縣河道、水庫、堤防、閘壩等水利設施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水利、人畜飲水、城市供水工作。
(六)負責全縣水土保持生態建設與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計畫,經審批後組織實施;審批開發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綜合防治並定期公告。
(七)負責全縣水利行政執法與管理工作及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依法調解、仲裁和查處水事糾紛及案件;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八)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水旱災害防禦工作,對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實施統一調度。
(九)負責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承擔縣河(湖)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及縣河(湖)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辦文電、重大會議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局機關並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承辦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推薦工作;承辦督查、水利信息化、保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承擔本系統固定資產的管理;承辦局機關後勤服務、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縣級水利資金和鄉(鎮)水利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編制部門預算;承辦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指導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全縣水利系統內審工作;承擔水利改革相關工作。
(二)規劃計畫和水利水電股
承擔全縣水利規劃計畫、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建設計畫和統計;組織編制水利流域綜合規劃、區域綜合規劃和專項(專業)規劃;承擔大中小型水利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等階段的審核、申報立項等工作;按照流域規劃要求,對中小型水庫、水電站建設規劃提出意見,承辦水工程規劃同意書的上報工作;組織編報全縣年度水利投資建議計畫,提出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含專項資金)的規模、投向和項目安排意見,參與水利建設項目後的評估和驗收工作;組織和指導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及鄉(鎮)供水、雨水集蓄利用等農村水利項目;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辦全縣水能資源開發、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項目規劃編制,擬定全縣農村水電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監督實施;指導全縣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行業技術進步和技術培訓;承辦人大代表建議與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全縣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項目信息系統建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扶貧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扶貧規劃、建設等相關工作,做好扶貧信息系統建設、綜合統計等業務工作。
(三)運行管理股
承辦已建水工程管理與保護範圍的劃定;指導水工程的運行和經營管理工作,指導制定水量調度運用計畫;組織編制全縣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規劃及大壩安全鑑定工作,承擔已建水庫大壩註冊登記、初步設計等審查、申報立項工作;指導水工程竣工驗收後的交接手續;指導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指導水工程管理方案、水利資產管理和水價改革、供水價格方案的擬定、論證和審定;承擔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觀測、記錄水工程運行情況,並建立檔案,上報有關資料;承擔水工程維修及養護規劃編制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做好已建水工程的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綜合經營等工作;調解水工程運行管理糾紛,維護用水秩序;宣傳貫徹有關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規;承擔水工程資產評估及水價測算上報等工作。
(四)水政水保水資源股(節約用水辦公室、信訪接待室)
承擔水法規宣傳工作;貫徹執行涉水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全縣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審批、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工作;水資源評價與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水源規劃、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承擔組織協調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監督管理;承擔監督實施水土保持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審查、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土流失監測管理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承擔全縣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管理工作,指導並監督全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協調全縣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組織推廣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導水土保持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水土保持生態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縣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按河道采砂法律法規,承擔河道采砂、法律法規宣傳、信訪辦理、水政執法等相關工作職責;負責掃黑除惡相關工作。
(五)水旱災害防禦股
承擔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旱災害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落實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
(六)河(湖)長制工作辦公室
承擔縣河(湖)長制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縣河(湖)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負責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總督察、副總督察、河(湖)長、督察領導的相關工作安排;承擔制定河(湖)長制工作年度計畫、工作要點、考核驗收辦法及重點工作實施方案,並具體組織實施;承擔針對河(湖)長制工作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商服務河(湖)長的聯繫部門提出河(湖)長巡河重點與河(湖)長制專項工作督察建議,報河(湖)長、督察領導審定後實施;承擔實施河(湖)長制工作的日常檢查與督查督辦;承擔具體組織縣河(湖)長制年度考核驗收,根據各考核組考核情況,提出考核初步意見,報縣河(湖)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承擔及時收集各鄉(鎮)、縣級各部門工作資料和縣級河(湖)長履職資料,規範存檔,做好迎接省、州年度考核驗收工作準備;承擔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抓好河(湖)長制宣傳工作,加強對各鄉(鎮)河長制辦公室的工作指導。

行政編制

西疇縣水務局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督查專員1名(副科級)。
西疇縣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西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西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西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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