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王國簽證

西班牙王國簽證

西班牙王國簽證是指由中國去往西班牙王國所需要辦理的手續。簽證(Visa)是一國政府機關依照本國法律規定為申請入出或通過本國的外國人頒發的一種許可證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班牙王國簽證
  • 屬性:去往該國辦理的手續
申請簽證,申請流程,簽證材料,基本材料,旅遊簽證,學生簽證,簽證認證,簽證費用,駐華使館,

申請簽證

1. 中國公民赴西需提前辦好籤證。
2. 西在華設有駐華大使館、駐上海總領館、駐廣州總領館和駐香港總領館。領事機構受理其領區內的簽證申請。申請人持上海、浙江、江蘇、江西或安徽戶口(或已生效3個月以上的暫住證),向西駐滬總領館申辦簽證;申請人持福建、廣東、湖南、廣西、海南、貴州或雲南戶口(或已生效3個月以上的暫住證),向西駐廣州總領館申辦簽證。其餘省市向駐華大使館申辦簽證。
3. 持香港特區護照者可免簽進入西,並可最長停留3個月。
4. 西班牙為申根協定國家。中國公民如只赴西,到西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如同時前往多個申根協定國家,應向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申請;停留時間相同時,向前往的第一個國家申請。申請哪個國家的簽證,就使用哪個國家的簽證申請表。申根簽證規定簽證持有者一次連續停留不超過90天或每半年累計多次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原則上籤證不得辦理延期。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由申根協定各國頒發本國的國別簽證。
5. 所有申根簽證將不再需要提前預約遞交日期及時間,請申請人直接前往西簽證申請中心遞交簽證申請。
6. 其它簽證申請(西班牙國別簽證),申請人可直接向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但是必須提前傳送電子郵件到使領館指定的電子信箱進行預約。預約電子郵件中包括申請人姓名、護照號和申請簽證的種類。特別提醒,在電子郵件中請勿附帶任何附屬檔案,或多次重複傳送同樣內容的電郵,對此郵件系統將會自動刪除。
7. 所有簽證申請需由本人向西使館/總領館/簽證申請中心遞交。遞交完畢,申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辦剩餘的手續。請正確填寫授權書、列印,並在遞交材料當天將委託書和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遞交西使領館簽證視窗工作人員。
8. 購買涵蓋整個旅行期間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其中醫療、醫療救援保額至少3萬歐元。
9. 如被拒簽後,不退簽證費,但可以申訴。

申請流程

1. 申請人確定赴西目的和行程計畫。
2. 登入西駐華使館/領館/簽證服務中心的官方網站,瀏覽有關簽證信息,了解簽證種類,下載簽證申請表和所需材料清單,並準備材料。
3. 準備材料階段
1) 公證、認證的檔案。對於認證的檔案指定譯成西班牙文。
2) 第三方提供的檔案。
3) 整理手邊檔案(如護照複印件等)。
4) 須以大寫字母正確填寫簽證申請表。
5) 所有中文都譯成英文或西班牙文。
4. 遞交簽證申請材料。
5. 申請人親自遞交本人簽證申請。
6. 簽證申請受理差異
1) 申根簽證無需預約,直接到使領館繳納簽證費,辦理簽證申請手續。
2) 需要電子郵件事先預約,再到簽證申請中心辦理簽證手續需要繳納簽證費+簽證服務費。
7. 等候審核或補充材料。
8. 取簽證後,應及時仔細核對簽證上的各項信息是否正確,尤其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及停留天數是否與所申請的相符,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拼寫是否正確,如發現任何錯誤,請及時與簽證處聯繫。

簽證材料

基本材料

1) 須以大寫字母正確填寫簽證申請表。
2) 一張近期彩色照片,寬為26-35毫米之間,長為32-45毫米之間,白色背景。
3) 旅遊醫療保險。
4) 有關資金證明。
5) 出行目的說明。
6) 機票預訂和住宿細節的檔案資料。

旅遊簽證

1) 一張使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大寫(印刷體)手工填寫或機打的申請表,須申請者本人簽名(未成年人則必須加上法定監護人的簽字)。
2) 一張近照,彩照,白色背景,約26-35 毫米寬,32-45 毫米長。
3) 護照有效期為預計離開申根國的時間後,至少還有3 個月的有效期;有2張以上的空白頁,以及所有頁的複印件。
4)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險期限涵蓋整個簽證準許停留期或整個行程計畫。保險責任承擔在申根國境內停留時所能發生的意外情況所需的醫療救助和返回本國的所有費用。保額至少為3萬歐元。
5) 機票預定單:若申請多次入境旅遊簽證,需提供首次旅行的機票預定單。注意:需為確認的往返程機票。機票應在簽證簽發之後出票付款。
6) 住宿證明:涵蓋全部旅途的住宿證明。
7) 旅行計畫:能清晰顯示旅行計畫的檔案(交通方式預訂、行程單等)。
8) 申請人償付能力證明:最近3至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無需存款證明。
9) 戶口簿原件(無需翻譯)及戶口簿所有頁的複印件。
10) 未成年人(18歲以下)學生證及學校出具的證明信原件,包含學校的詳細地址及電話號碼、準假證明、批准人的姓名及職位等信息,及複印件一份。
11) 未成年人單獨旅行或者和單方家長旅行時:
由雙方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不隨行或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長或監護人出具的出行同意書的公證書,並由外交部認證。在中國境外辦理時,由境外相關政府機構辦理該公證。
經外交部認證的親屬證明或監護人證明的公證書。
12) 在職人員:
由任職公司蓋章的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由僱主出具的證明信(英檔案,或中文附上英文翻譯),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頭紙,並加蓋公章、簽字,註明日期,並包含任職公司的地址、電話及傳真號碼、任職公司簽字人的姓名和職務、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及工作年限、準假期限等信息。
13) 退休人員:養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證明。
14) 未就業成年人
已婚者,配偶的在職和收入證明、婚姻關係公證書 (由外交部認證)。
單身/離異/喪偶:其他固定收入證明。
3. 更多短期簽證(C類),參見“申根簽證”

學生簽證

1) 一張使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大寫(印刷體)手工填寫或者機打的申請表,須申請者本人簽名(未成年人則必須加上法定監護人的簽字)。
2) 一張近照,彩照,白色背景,約26-35 毫米寬,32-45 毫米長。
3) 護照有效期為預計離開申根國的時間後,至少還有3 個月的有效期,有2張以上的空白頁,以及所有頁的複印件。
4)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險期限涵蓋整個簽證準許停留期或整個行程計畫。保險責任承擔在申根國境內停留時所能發生的意外情況所需的醫療救助和返回本國的所有費用。保額至少為3萬歐元。
5) 機票預訂單:若多次入境旅遊簽證,需提供首次旅行的機票預訂單。注意:需為確認的往返程機票。機票應在簽證簽發後出票付款。
6) 申請人在西班牙停留期間有住所的證明,並指出詳細地址(原件及複印件)。
7) 酒店預訂不能作為住宿證明。
8) 戶口簿原件(無需翻譯)及戶口簿所有頁的複印件。
9) 未成年且無人陪同的申請人,須提供其父母或監護人關於其去西班牙學習和居留的同意書的公證書,明確負責的機構名稱和留學時間,翻譯並認證(原件及複印件)。
10) 將要進行的學習,培訓或研究的計畫。
11) 申請人最高學歷的複印件,翻譯並公證認證(原件及複印件)。例如,國小,國中,職業教育,大學等。
12) 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負擔在西班牙停留及歸國費用的檔案(銀行證明,財產所有權證明等)。最低金額是每月達到IPREM(公共收入指標)的100%。如申請人有獎學金,其金額計算在收入內。不接受本年存入的定期存款。
13) 申請人本人或承擔其費用的家人的工作證明(翻譯成西班牙語或英語),包括:擔任的職務,工資情況,公司負責人簽名,公司蓋章及聯繫方式。

簽證認證

入境簽證:西根據簽證申請人要求籤發相應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簽證。
過境簽證:凡經過西前往第三國者,持聯程機票不出機場且停留不超過24小時,可免辦過境簽證。超過24小時,須辦簽證。申辦過境簽證須提供機票和目的國前往國簽證,西簽發準許停留5天的過境簽證。
認證:
1) 認證受理轄區劃分:
⑴ 蘇、浙、滬、皖、贛地區出具的文書送駐上海總領館認證。
⑵ 閩、粵、瓊、桂、雲、貴、湘地區出具的文書送駐廣州總領館認證。
⑶大陸其他地區出具的文書送駐華使領館認證。
2) 需西文譯文。
3) 認證費:60元/份(僅供參考,以使領館通知為準)。
4) 認證時間:5個工作日。

簽證費用

下述匯率可能根據時間不同而有所變化。所有費用一經交納不予退還。所有費用須以人民幣現金支付,不接受信用卡及其他支付方式。
費用類別簽證費簽證費 - 6歲至12歲兒童
貨幣類型
歐元
人民幣
歐元
人民幣
簽證費
60
499
35
291
服務費
-
171
-
171
請注意:豁免簽證費種類:
1. 6歲以下的兒童。
2. 出行目的為學習或教育培訓的學生、研究生及其隨行的老師。
3. 出行目的為科學研究的第三方國家的研究員。具體解釋見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2005年9月28日的 2005/761/EC號建議。
注意事項:請注意即使您符合了上述要求,您仍有可能被要求收取簽證費,這將由西班牙使領館決定。

駐華使館

西班牙駐華大使館
地址:中國北京朝陽區三里屯路9號
對外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8:00至14:30
西班牙駐上海總領事館
地址:上海黃浦區中山東一路12號301/303/305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至13:00
西班牙駐廣州總領事館
領區:廣東,福建,湖南,廣西,海南,雲南,貴州
地址:廣州珠江新城華夏路10號富力中心5樓501、507、50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四9:00至13:00,14:00至17:00,
周五 9:00至15:00
西班牙駐香港總領事館
地址:香港 8th floor, Printing House 18, Ice House St.-Central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至16:00
簽證服務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體北路13號院1號樓702室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00至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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