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水牛

西林水牛

西林水牛,廣西西林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西林水牛是全國13個地方良種水牛之一。其個高體大,胸寬背闊,肢大肉多。而且性情溫順,體壯力大,役用性能好,每天可連續役用6小時。每小時可耕作水稻0.36—0.51畝。西林水牛發育快,繁殖力強,成活率和產肉率均較高,肉質上乘,是理想的役用牛和肉用牛種。西林縣內草場遍布,牧草繁茂,河溪也多,適宜發展養牛。

2011年09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西林水牛”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林水牛
  • 產地名稱:廣西西林縣
  • 品質特點:結構勻稱,骨骼粗壯,四肢強健
  • 地理標誌: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農業部公告第1645號
  • 批准時間:2011年09月13日
產品特點,外在感官,內在品質,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

西林水牛屬山地型水牛,形態特徵具有地方特色。毛色多為灰黑色,少數為白色,白色約15%。灰黑色的水牛,在咽喉和頸部有1—2條淺色V形帶;多數牛兩眼角、下齶兩側有白斑,四肢及下腹部毛色較淺,蹄與角是灰黑色。兩耳內側密布較長白毛。
西林水牛體軀較高,臉短、鼻鏡寬,鬐甲顯露,肩強而有力,前軀發達,四肢粗壯,為粗糙緊湊型體質。胸:深寬、胸圍大,前胸突出。背:背腰部寬長,鬐甲顯露。中軀:發育良好,腹部不過於膨大下垂。尻:寬大、傾斜、部分牛有尖尻。乳房:多呈肉色,乳頭短小,乳房不發達。四肢:粗壯有力,前肢距離寬,稍呈弧形,後肢飛節內彎,蹄圓大。西林水牛結構勻稱,骨骼粗壯,四肢強健。
西林水牛西林水牛

內在品質

西林水牛肉質細嫩而有彈性,顏色鮮紅,結締組織較少,脂肪堅實、色白。其味鮮美,無膻味。
經檢測:牛肉含蛋白質18.2—19.8%,脂肪1.0—2.56%,灰分1.04—1.08%,水73.5—76.5%,膽固醇71—72毫克/100克,熱量400—700千焦/100克,鐵12.4—13.3毫克/千克,鋅36—40毫克/千克,磷1750—1795毫克/千克,硒0.034—0.039毫克/千克,豆寇酸2.00—2.88毫克/千克,維生素A15.1—15.9微克/千克,維生素E601—612微克/千克。

產地環境

廣西西林縣水牛產區地形、地貌主要以土山為主,土層疏鬆、深厚,土質肥沃,有機質較豐富;土壤中性偏酸,pH值5.5—7.5之間,土壤適宜多種作物和林木生長。產區水資源較豐富,境內溪河密布,水質pH值在6.4—7.5之間變化,水的物理性質良好,符合飲用水標準要求。
西林水牛產區年均氣溫19.1℃,年均降雨量1100毫米,年均日照1612小時,全年無霜期350天以上。
由於這裡特殊的土壤地貌、水質條件、氣候情況和豐富的牧草,極符合西林水牛的生態學特性,為西林發展水牛產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西林地理西林地理

歷史淵源

西林水牛飼養歷史悠久。
據宋代《田西縣誌》記載:“飲酒及食牛、馬、犬等肉”,“殷實遺嫁並勝,以使婢女、牛、馬……”。
古縣誌《西隆州志》——自清康熙五年(1666年),即有關馬、牛、牛、豬、雞、鴨等物產的記載。
西林水牛由於自然生態環境條件的影響和當地社會經濟活動,經過長期的自然選擇和人工選擇而逐步形成。
1980年起,西林縣持續地開展西林水牛種牛展評活動,激勵了西林水牛優良種牛的不斷發展。
1981年,廣西區畜牧局組織開展對西林水牛進行調查、測定。
1987年,西林水牛被列入廣西地方品種,載入《廣西家畜家禽品種志》。
1991年起,廣西區畜牧部門實施西林水牛保種選育課題三年。
2002年,西林水牛載入《中國畜牧業名優產品薈萃》。
2011,西林水牛列入廣西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

生產情況

2011年,西林水牛保護面積3020平方千米,年飼養量5.6萬餘頭。

產品榮譽

2011年09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西林水牛”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西林水牛西林水牛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西林水牛產於西林縣境內的那勞鄉、普合鄉、足別鄉、那佐鄉、西平鄉、八達鎮、古障鎮、馬蚌鄉鎮等8個鄉鎮,其中主產區是八達、普合、那勞、那佐、足別等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04°29′—105°36′,北緯24°1′—24°44′。

質量技術要求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生產區域的環境質量必須符合《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NY/T388—1999)、《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NY5027—2008)。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採取自然交配、個體選擇、純種繁殖和保種選育的生產方式,建立西林水牛優良種牛核心群和保種區,種牛的品種純度要求及質量等級評定應符合《西林水牛品種及種牛評定》(DB451030/T1—2003)規定,即種公牛為二級以上,種母牛為三級以上。
(3)生產過程管理,包括農業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規定:
①飼養方式:根據不同情況採取自然放牧、半放牧半舍飼和完全舍飼圈養等方式。自然放牧採食純天然牧草,舍飼飼餵本地農作物及其產品或種植的優良牧草,適當補餵混合精飼料。
②種牛飼養管理:種公牛配種期應加強運動,延長放牧時間,增加飼餵精飼料,保證精液品質優良。種母牛妊娠中後期需要添加營養,同時適當放牧。
③飲水條件:水源以山泉、地頭水櫃、水井為主,清潔衛生,符合飲用水標準條件。
④牛舍建設:選擇背風向陽、地勢較高、土質乾燥的地方建造。牛舍為木或磚瓦結構,每頭牛占舍內面積5—6平方米。
⑤疫病防治:按免疫程式進行口蹄疫、牛出敗等防疫注射;實行早春、夏秋驅蟲;加強牛常見病的防治。
生產過程所用藥品必需有《獸藥生產許可證》和批准文號。飼料、藥品使用符合《NY5032—2006無公害食品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和《NY5030—2006無公害食品畜禽飼養獸藥使用準則》。
(4)產品收穫的規定:①西林水牛屠宰,需經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檢疫按照動物檢疫規程進行。②西林水牛30月齡即可屠宰,屠宰體重為:30月齡公牛400千克以上、母牛350千克以上;成年公牛450千克以上、母牛400千克以上。成年牛屠宰率46%以上,淨肉率36%以上。
(5)生產記錄:對養殖戶或養殖場所有牛應準確、完整進行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購入、配種、產犢、增重、飼料消耗記錄,種用管理記錄,飼料、飼草來源、配方及各種添加劑使用記錄,疫病防治記錄,出欄銷售記錄等。記錄保留2年以上。

專用標誌使用

地域範圍內的西林水牛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西林水牛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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