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相應的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2、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3、研究擬訂全縣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煤炭經營資格的審批和市場經營秩序的管理工作;負責醫藥流通市場、成品油市場、散裝水泥市場的管理工作。
4、執行國家、省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及
配額許可證申報管理工作。
5、推進全縣
科技興貿戰略,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依法申請與防擴散相關的出口許可證。
6、貫徹執行國家、省、市
機電產品進出口戰略和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縣機電產品進出口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指導性計畫;制定全縣進出口機電產品招標規則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7、負責全縣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縣產業損害調查;組織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8、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實施全縣對外開放和外商投資政策的改革方案,協調全縣對外開放和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訂全縣對外開放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全縣鼓勵類外商投資限額以上項目,經省、市商務部門核准的特殊行業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國家、省規定的限額以上、限額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工作;依法審核上報全縣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負責外商投訴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9、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
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擬訂我縣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
10、依法審核或核准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和境外來料加工貿易項目並實施監督管理;管理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常駐我縣商務代表機構的核准業務。
11、組織、申報並指導以西平縣名義在境外舉辦的各種經濟交易會、洽談會、展銷會等商貿活動。
12、負責全縣駐境外商務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全縣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工作。
13、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各種辦證工作,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一條龍服務。
14、負責《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煤炭法》的貫徹落實,對全縣生豬屠宰進行監督和管理。承擔縣生豬定點屠宰領導小組交辦的具體工作。
自商務局成立以來,按照職能工作要求,縣委縣政府有7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一個聯席辦均設在我局。具體是:西平縣對外開放領導小組、西平縣“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西平縣成品油監督管理和“十一五”加油站建設領導小組、西平縣散裝水泥領導小組、西平縣生豬定點屠宰領導小組、西平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西平縣煤炭市場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和食品應急預案聯席辦公室。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縣招商局職責劃入縣商務局。
(三)將煤炭市場經營資格管理職責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將原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負責縣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縣商務局。
(五)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六)加強對外經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維護公平的
對外貿易秩序,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良好服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商務局設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擬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文秘、會務、督查、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安全保衛、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人事教育勞動保障股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保障、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出國人員的政治審查和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休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休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貿易市場管理股
承擔全縣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擬定我縣
流通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貫徹國家、省、市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指導流通企業體制改革;組織實施我縣有關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研究提出全縣發展飲食服務業政策措施和配套意見;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監測分析全縣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控方面的政策建議,參與組織解決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的相關工作。
指導、協調全縣商品進出口工作;編報進出口商品配額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境內外對口的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縣內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擬訂技術貿易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
擬訂全縣
機電產品和
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加工貿易管理政策和有關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組織實施進口機電產品招標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負責國家有關扶持高新技術產品資金和項目的申報、引進工作;負責兩用物項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管理工作。
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等進行監督管理。
(四)行政服務股
負責石油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初審;負責設立農村柴油加油點初審;負責酒類流通登記備案;負責出口產品研究開發資金項目、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資金申報核准;負責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徵收。
綜合規劃股
編報全縣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負責全縣國內外貿易統計和信息發布;負責申報管理國家、省、市有關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和外事經費;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核監督工作。
參與擬定市場體系建設總體規劃和健全、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的促銷行為,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推進各類商品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
執行國家、省、市經貿政策,貫徹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我縣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管理外方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的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
外商投資促進股
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的情況,參與擬定全縣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擬定外商投資政策;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組織篩選、發布吸引外商投資項目,建立招商項目庫;參與組織全縣重大對外招商活動,指導全縣行業招商、專業招商和委託代理招商活動;負責利用外資目標任務的分解和年度考核工作。
對外開放和經濟協作股
負責全縣對外開放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擬定全縣對外開放長遠規劃、相關政策和措施;研究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負責對外開放相關政策和課題研究工作;督促檢查對外開放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外商投資環境治理工作,解決對外開放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對外投資、
對外承包工程、勞務輸出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我縣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勞務輸出及對外投資的統計工作;申報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類除外);組織企業申報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經營權並實施管理;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對外援助項目和援外資金的申報工作;爭取政府間雙邊和多邊援助項目並組織實施。
研究擬定全縣企業經濟技術協作的有關政策、措施,編制協作規劃;組織協調經濟技術協作洽談活動;指導商品展覽展銷市場建設;指導全縣性重要展覽展銷活動;指導企業跨區域投資活動;指導全縣企業經濟技術協作工作;協調縣外駐經貿機構的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組織全縣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開展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
外商投資管理股
管理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備案和申報工作;負責審核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及變更備案;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的統計和分析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一)西平縣商務局掛縣招商服務局牌子。
(二)縣商務局負責市商務局分配我縣的部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縣商務局負責國家、省、市分配我縣的糧食、棉花、煤炭的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局長:郭莉
獲得榮譽
2022年8月,入選“2022—2024屆期駐馬店市文明單位名單”。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