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蓮見事件也稱沖繩密約泄漏事件,是日本新聞史上首例涉及“國家機密”與“獲知權”矛盾的典型事件。1971年6月,正當日美之間就歸還衝繩問題談判接近尾聲之時,社會上有人懷疑兩國政府間在美軍支付軍用地復原費問題上有秘密交易。《每日新聞》記者西山太吉從女友外務省事務官蓮見喜久子處看到三封機密電文,以此為根據發表報導,對談判提出懷疑。政府斷然否認。
西山太吉記者便將複印件作為證據,交社會黨眾議院議員橫路孝弘。後者將其作為炮彈,在1972年3月的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上,對自民黨政府展開追究。事發後,西山太吉和蓮見喜久子以違犯國家公務員法罪被逮捕。蓮見喜久子被判處6個月徒刑(緩刑一年),地方法院一審以“公益目的”為由,判西山太吉無罪,後高等法院重審認定有罪,改判西山太吉4個月徒刑(緩刑一年)。每日新聞社發表文章公開向社會道歉,承認在採訪方面有“遺憾”之處,記者未保護新聞來源有背職業道德。為此,編輯局長易人,西山太吉辭職。此事在新聞界和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多數新聞單位對政府逮捕西山太吉記者持批判態度;社會輿論則對二人的男女私情、對記者的倫理道德有所非議,記者形象受到一定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