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區委和省、市、區人民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區合作經濟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
二、承擔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的任務,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三、實行開放辦社,根據申請,可接納承認供銷社章程、自願加入的社會經濟組織作為成員社,促進合作經濟的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山區供銷社
- 地點:雲南昆明碧雞長坡綜合服務社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區委和省、市、區人民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區合作經濟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
二、承擔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的任務,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三、實行開放辦社,根據申請,可接納承認供銷社章程、自願加入的社會經濟組織作為成員社,促進合作經濟的發展。
四、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合作社的意見與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五、指導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建設,改善經營管理,協調社員之間的關係,發揮群體聯合優勢。
六、負責全區農村流通體系的組織、規劃、協調、服務和建設工作。
七、指導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推進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開拓城鄉市場,參與和推動“城鄉一體化”建設。
八、組織開展對社員和職工的教育與培訓,為全區合作經濟組織提供信息服務。
九、管理運營本級社有資產,建立健全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激勵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出資人權益。
十、對有關行業、學科或業務範圍內的全區性社會團體,履行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管理職責。
十一、代表西山區合作經濟組織,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活動;與國內外經濟組織、社會團體、科研等部門開展經濟、貿易、技術、人才、交流合作,接受捐贈、資助。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