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學心理協會

西安科技大學心理協會

西安科技大學學生心理協會,是集興趣愛好及專業服務為一體的,在學工部的領導,學生心理諮詢中心的指導下,由全校有志於心理健康教育服務,幫助大學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大學生組成的民眾性學生社團組織。協會宗旨為增強在校大學生心理保健意識,助人自助,提高自身心理素質的同時幫助身邊的大學生。 主要工作任務是配合心理諮詢中心,積極開展宣傳與學習心理健康知識,帶動和影響大學生進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為大學生成長為素質全面的社會主義優秀合格人才做出有益的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科技大學心理協會
  • 外文名: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 簡稱:西科大心理協會
  • 成立時間:2011年3月
  • 歸屬部門:西安科技大學學工部心理諮詢中心
協會章程,總則,入會條件,會員的權利和義務,組織機構,組織原則,附則,部門介紹,辦公室,外聯部,網路部,編輯部,宣傳部,文藝部,

協會章程

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全稱"西安科技大學學生心理協會",簡稱"心協"。
第二條:本協會性質:本協會是在學工部領導下,在學生心理諮詢中心指導下,由全校有志於心理健康教育服務,幫助大學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大學生組成的民眾性學生社團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宗旨:增強在校大學生心理保健意識,助人自助,提高自身心理素質的同時幫助身邊的大學生。
第四條:本協會的工作任務:配合心理諮詢中心,積極開展宣傳與學習心理健康知識,帶動和影響大學生進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為大學生成長為素質全面的社會主義優秀合格人才做出有益的貢獻。
第五條:本協會類型:興趣愛好類、專業服務類
第六條:本協會活動範圍:本協會立足本校在讀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並與兄弟院校開展校際聯繫。
第七條:本協會財政來源:本協會主要財政來源為學生心理諮詢中心撥款,商業贊助。
第八條:本協會章程如需修改,由協會負責人集體討論通過,徵求協會指導老師的同意後,並由全體會員表決通過。
第九條:本協會終止由全體會員決議通過後,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撤銷。

入會條件

1、凡取得西安科技大學學籍的在校學生,承認本協會章程;
2、加入本協會堅持自願原則,經本人申請並由社團決議通過加入本協會;
3、對本協會從事的工作感興趣、有熱情和責任心;
4、思想端正、作風正派、嚴於律己、成績良好且有高尚的道德品質;
5、對心理學有一定的了解或有一定知識基礎的同學優先考慮。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會員的權利
1、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承擔社團職務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2、優先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3、對本協會的組織管理和學生幹部進行監督,有異議者可以向社團主管部門反映,並提出合理的改良意見;
4、對破壞及損害協會形象的活動進行揭發和制止,並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5、會員有權按照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本社團,社團成員一律平等。
6、本協會不收取任何會費。
第十一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及有關規則,執行本協會決議。
2、完成本協會委派的各項工作任務。
3、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對社團的建設與發展提出建議,對社團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批評指正;
4、按時出席本社團活動,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須在活動前請假;
5、維護本協會校內外的形象及聲譽。
6、與會內人員互幫互助、密切協作。
第十二條:協會主要負責人的產生辦法及許可權
1、負責人產生辦法:協會負責人任期滿一年可提出換屆申請,並推薦新一屆負責人候選人建議名單。候選人在協會例會中進行公開競選,並由全體會員民主協商產生新一屆負責人。
2、負責人許可權:協會負責人向協會及全體會員負責;具有組織開展本協會活動的權利;具有對不能認真履行義務的會員進行批評、教育,乃至除名的權利;具有任期滿一年獲得聘書的權利。
第十三條:獎勵與懲罰
1、對於協會活動中工作年滿一年,表現突出的會員,協會將給予表彰獎勵;
2、對於不遵守本協會章程不履行義務的會員,給予批評教育;
3、不得私自濫用社團名義為個人謀取權利,如有發生,將通報批評。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本協會實行理事制。

組織原則

第十五條:本協會實行會長負責制,由會長、副會長指導有關工作事項,統籌安排重大活動。
第十六條:會長對委員會負責,全面貫徹委員會精神,會長負責協調工作事務,並由副會長、協助及各位部長處理具體事務。
第十七條:正副會長及各部負責人組成本協會理事會,對外代表本協會,主持本協會日常工作。
第十八條:理事會每年三月組織舉行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
第十九條:本協會每年面向全校在校學生公開,由本協會負責組織面試,擇優錄用會員。凡參加面試者均應登記存檔。
第二十條:會員認真遵守相關規章制度,積極做好本職工作,並協助其他各部門工作。

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西安科技大學學生心理協會。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部門介紹

辦公室

負責協會資料檔案整理,財務預算,會議和活動的考勤,申請教師等工作。

外聯部

負責所需場所,人員聯繫和其他準備工作,同時負責與外部聯繫,為協會活動籌集一定資金。

網路部

負責宣傳視頻的製作,微博微信等的管理。

編輯部

負責協會的新聞,動態的編輯和心理報刊的出版編輯,心理學知識及學術動態的蒐集整理工作。

宣傳部

負責宣傳板,宣傳海報的製作,活動照片的拍攝。

文藝部

負責節目內容的確定,節目人員管理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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