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能源汽車產業

西安新能源汽車產業

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始於21世紀初。2001年,新能源汽車研究項目被列入國家“十五”期間的“863重大科技課題,並規劃了以汽油車為起點,向氫動力車目標挺進的戰略。“十一五”以來,我國提出“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戰略,政府高度關注新能源汽車的研發和產業化。

新能源汽車產業從經濟學描述,是從事新能源汽車生產與套用的行業。新能源又稱非常規能源,是指傳統能源(汽油、柴油)之外的各種能源形式。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主要依靠新能源(汽油、柴油之外的能源)驅動的汽車,即除汽油、柴油發動機之外所有其它能源汽車,被認為能減少空氣污染和緩解能源短缺。在當今提倡全球環保的前提下,新能源汽車產業必將成為未來汽車產業發展的導向與目標。

西安市是2013年11月25日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示範城市的,也是國家擴大新能源汽車推廣範圍,批准的第一批28個城市之一。西安市的推廣目標是到2015年底,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11000輛,該目標在已列入示範城市的副省級城市中列第二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新能源汽車
  • 外文名:new energy automobile
  • 類別新能源汽車
  • 區域:西安
特點優勢,補貼政策,產業目標,配套設施,

特點優勢

西安現有汽車生產企業60餘家,固定資產140多億元,總資產約550億元,2012年產量54.10萬輛,產值766.15億元,在全國主要汽車生產城市中處在第15位。汽車產業占西安工業的比重為19.04 %,占陝西省汽車產業的比重為90 %。西安是中國為數不多的同時具備生產重型汽車、大型中高檔客車及乘用車(轎車)能力的城市。西安經開區是首批國家新型工業化(汽車)產業示範基地,正在創建新能源汽車產業示範園。2010年4月,陝西汽車集團、比亞迪汽車集團、陝西省電力公司西安供電局及西安高新區聯合簽訂協定,在西安高新區建設新能源汽車示範基地,達產後將形成過百億的產業集群。
西安具備相對完整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強大的汽車產業基礎優勢和完整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都將為西安新能源汽車提供保證。

補貼政策

國家補貼政策
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國家給予補貼:
(一)補助範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二)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三)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四)補助標準。補助標準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並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4年和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準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分別下降10%和20%;純電動公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車標準維持不變。
西安市補貼政策
在西安市購買新能源汽車,除享受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購車補貼、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船稅的有關政策,還可享受1:1的地方購車補貼,免交125元/輛的牌照費。在此基礎上,私人購車還可享受1萬元/輛的充電設施安裝和電費補貼、首次交強險費用補貼。單位自用或組織員工團購10輛以上的,給單位2000元/輛的財政獎勵。同時,加大對“黃標車”、“老舊車”的更新補貼。對於報廢“黃標車”、“老舊車”的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在原有報廢財政補貼的基礎上,再給予3000元/輛的財政補貼。

產業目標

推廣目標
到2015年底,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規模達到11000輛。其中:新能源公車不少於500輛,計程車不少於2000輛,公務車不少於600輛,專用車不少於200輛,社會車輛力爭達到7700輛;建設立體充電塔4座(1600個充電車位)、地面充電站42座(2100個充電車位)、分散式充電車位7000個,建設16家新能源汽車維修服務網點。
產業目標
通過推廣套用,推動技術創新和產業規模發展,形成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整車生產與關鍵零部件製造的產業集群,帶動電機、電池、汽車電子和汽車服務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到2015年,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達到100億元。
環保目標
通過推廣套用,有效促進城市空氣污染治理,推進節能減排,提升城市形象。到2015年,全面完成推廣套用目標,每年節約燃油約5.1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19.2萬噸。

配套設施

西安市對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扶持政策。一是要求將充電設施改造與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規劃審批條件。全市新建各類停車場(獨立的機械車庫和臨時平面停車場除外)要求設定3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新建城市客運站等交通綜合樞紐必須配置一定數量的充電設施;現有停車場也要求根據實際需求,改建、加裝充電設施。二是要求充電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規劃,在用地指標、土地預留、土地徵用等方面給予優先保障。其中,單獨新建的充電站項目用地,可採取招拍掛方式出讓或租賃方式供地,也可按照“公用設施用地”採取劃撥方式供地。利用存量建設用地改建、加裝充電設施的,簡化審批流程,不再辦理規劃、用地審批手續。三是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充電設施建設。對充電設施建設投資(不含征地費用)給予30%的財政補貼,在充電設施建設完成、通過驗收並正式投入使用後予以撥付。四是對新征地建設充電站項目的,涉及城市建設配套費時,可按照123元/平方米的標準徵收(城建配套費徵收標準為240元/平方米)。
西安新能源汽車產業
西安現建成電動汽車充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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