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安市高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安市高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屬高陵區政府主管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行政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高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部門: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西安市高陵區
  • 主要榮譽:西安市高陵區2019年度脫貧攻堅工作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人力資源的統一管理,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就業政策體系和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四)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落實養老、失業、工傷、農村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的管理和監督制度;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貫徹執行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辦以國家、省、市、區黨委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有關事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承辦區政府人事任免工作。
(六)落實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七)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八)負責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服務工作;擬訂吸引留學回國人員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
(九)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落實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
二、負責工作制度的建立、監督、檢查及落實;
三、負責會議的組織,督辦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事項;
四、負責文電、機要、宣傳、檔案、保密、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後勤服務和接待聯絡等工作;
五、負責協調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六、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七、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學習培訓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
九、負責全局安全生產工作;
十、負責人事檔案的整理、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訪科
一、負責認真接待、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協調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範圍的突發性群體上訪事件;
二、依法調查、處理重要信訪事項,向局領導或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建議;
三、督促、檢查、指導全系統的信訪工作,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承辦單位和人員提出處理建議;
四、研究分析信訪情況,及時向局領導或相關部門提供信訪信息;
五、及時報告重大、緊急信訪事項;
六、及時準確處理上級轉來的信訪信件,並按要求承報調查情況和處理結果;
七、負責對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工作;
八、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資福利與退休管理科
一、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與離休退休的法規政策,並擬訂具體辦法組織實施;
二、負責指導、協調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退職人員的政治、生活待遇等綜合管理服務工作;
三、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落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因公傷殘、死亡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
五、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的政策法規;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異地安置政策的落實工作;
八、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事業單位管理科
一、負責全區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崗位設定和聘用制。
二、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改革、職務晉升、繼續教育。
三、負責區內各類人才、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
四、負責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畫的後續管理。
就業培訓科
一、貫徹執行就業創業相關政策,擬訂就業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城鄉就業工作,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二、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職業中介機構;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
三、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全區促進就業扶持政策的審核落實;
四、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工作;負責公益性崗位的審核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五、負責農民工的就業服務工作;
六、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管理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
七、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八、擬訂全區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並組織對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年審、審批事項變更,核發《辦學許可證》和《職業技能鑑定許可證》;規範和指導職業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
九、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障科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社會保障法規政策,組織推動我區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
二、擬訂企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基金管理辦法、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負責政策性提前退休的審批工作;擬訂企業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規劃及規定並指導實施。
三、擬訂失業保險政策、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區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負責區管企業經濟型裁員的備案工作;
四、擬訂醫療、生育保險政策、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範圍;擬訂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準和區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資格認定和考核工作。
五、擬訂工傷保險政策、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等政策;按照國家標準鑑定工傷傷殘等級;擬訂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管理辦法;指導全區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擬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和職工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等級評定工作。
六、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七、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
一、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及政策法規彙編工作;
二、擬訂全區勞動關係政策以及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建設,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承擔集體契約審查登記工作;
三、規範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及相關待遇,承擔特殊工時制審批工作;
四、負責全區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和其他先進評選的協調工作;
五、指導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六、組織指導各街道、各企事業單位組建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並做好宣傳培訓;
八、監督審查行政執法情況,負責全區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和全局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
九、負責全局行政許可審批和非行政許可審批的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全局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與基金監督科
一、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資金預決算;
二、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專項經費等資金的劃撥與管理;
四、負責固定資產、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勞動工資和各類收費的管理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就業專項資金的撥付及使用情況監督檢查;
六、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基金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政策;
七、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
八、擬訂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規則和信息披露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機構

高陵區就業服務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有關勞動就業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法規,主管全縣勞動就業和再就業服務工作。
二、組織對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富餘勞動力、復員軍人及未就業大學生等開展各項就業培訓工作,落實創業促就業扶持政策,開展創業指導服務。
三、負責對國家小額貸款擔保政策的宣傳及諮詢,並對申請小額貸款進行審查及認定。
四、組織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負責開展職業介紹、勞務輸出等工作。
五、負責對檔案託管人員養老、醫療保險收繳代理工作,並做好檔案的整理工作。
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高陵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一、承擔全區區域內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參保登記、變動、註銷事宜;
二、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費用征繳、催繳以及欠費單位和人員的停保、續保業務;辦理工傷事故申告業務;
三、審核和報銷醫療費用支出單據,辦理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費用結算業務;
四、負責全區區域內全額撥款單位工作人員個人帳戶的管理;
五、負責參保單位職工門診治療特殊病種審批工作;
六、負責城鎮職工、城鎮居民慢性病補助資格審核和慢性病補助發放工作;
七、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掛帳住院費用的結算及定點零售藥店掛帳醫療費的清付工作;
八、監督檢查定點醫院和定點零售藥店的醫療服務執行規定情況,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扣除不合理費用;
九、保障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的正常使用、安全運行、保障網路暢通、信息安全可靠;
十、完成區人社局交辦的其他業務。
高陵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一、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
二、負責養老保險基金徵集、撥付、運營,確保基金安全;
三、負責相關養老保險政策的貫徹落實和業務指導;
四、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高陵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一、調查、掌握全區人才資源的流動狀況,收集整理、定期發布人才供求信息;開展定期的人才招聘會,不定期舉辦各種類型人才交流會;
二、為各類單位和人才提供信息查詢和就業指導;
三、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
四、辦理普通和非普通高校畢業生接收報到手續;
五、管理委託對象的人事檔案、人事關係,做好檔案的整理歸檔及保護措施;
六、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申報,為委託對象代理社會保險業務;
七、為檔案委託我中心的高校畢業生出具戶籍、小額擔保貸款、政審等相關證明;
八、負責“高陵區人力資源信息網站”的建設與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網上人才交流活動,負責人才供求信息的登記、存儲、查詢和發布工作;
九、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高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一、負責組織對失地農民、農村富餘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和企業職工進行勞動技能培訓。
二、為用工單位和求職者現場招聘提供服務;為工業園區各企業推薦有一技之長的勞動者。
三、為勞動密集型企業貸款提供服務;
四、負責對提出申請的用人單位及檔案託管人員代辦社會保險。
五、負責對當地、外地及輸出勞動力資源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對各用人單位的用工需求、持證上崗等用工行為的管理和監督,依法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並負責對馬路勞動力市場的規範和管理.
六、負責協調工業園區勞動保障事務所、涇渭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和姬家鄉勞動保障事務所的工作,統籌工業區勞動用工的協調發展和人才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工作,並負責勞動社會保障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
七、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高陵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一、宣傳、貫徹國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制度。
二、制定本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規劃。
三、負責鄉(鎮)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制定各有關人員職責。
四、負責本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資料的審核歸檔及電子檔案的建立。
五、負責本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領取人員的資格審查及電子檔案的建立及報批。
六、負責本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的收付,管理養老保險基金。
七、負責本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財務,統計報表和檔案管理工作。
八、辦理參保人員的轉保、退保手續,核算養老保險費的支付標準,編制支付計畫。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高陵區勞動監察大隊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組織處理責任區內的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和有關突發事件;
五、負責對批准立案的各類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依法送達執法文書,糾正違法行為;
六、負責執行局機關和上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高陵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勞動人事關係和勞動保障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承辦本級管轄內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和人事爭議案件。
三、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隊伍建設工作,培訓專、兼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和調解員。
四、負責開展勞動爭議預防並對本級管轄內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業務指導。
五、負責指導鄉鎮街道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
六、負責勞動爭議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諮詢。
七、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高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一、負責制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一體化系統建設的具體規劃和實施方案。
二、負責規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一體化系統的標準和技術。
三、負責審核上網信息資源並在網上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
四、負責局機關及局屬業務經辦機構信息網路的建設、指導監督、運行維護、技術支持和管理服務。
五、負責區級人社系統信息數據維護及數據安全保密工作。
六、負責區級信息系統運行的安全工作。
七、開展信息調查和分析預測,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和決策支持。
八、負責全區人社信息系統有關技術人員和工作人員計算機知識的普及、培訓工作。
九、負責建立上聯部省市、下聯各業務經辦單位的系統心網路,完成各險種信息數據報表的生成和上報工作。
十、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13日,被西安市高陵區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評為“西安市高陵區2019年度脫貧攻堅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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