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區教育局

西安市雁塔區教育局

西安市雁塔區教育局,是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雁塔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區小寨東路168號1號樓2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以及教育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政策、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依法加強全區各類教育的管理與監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民辦 非學歷教育、社區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協調相 關行業教育工作。
(四)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落實教育教學基本規定和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負責組織實施教育綜合改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組織開展教育科學研究,負責全區教育督導、教育質量檢 測與評估工作和掃除文盲工作,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具體 工作。
(六)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育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區民辦教育綜合管理,統籌協調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規範民辦教育辦 學秩序。
(七)負責編制下達部門教育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的政策和管理辦 法,統籌安排全區教育費附加、教育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檢 查指導基層單位教育事業經費的安排使用情況。
(八)負責落實教育脫貧攻堅相關工作任務,承擔全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的組織和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家庭困 難學生資助和助學貸款工作。
(九)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師工作,執行國家教 師資格標準,負責區屬中國小、職業學校、幼稚園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十)負責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擬定下達普通高中、職業學校、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畫,負責本區域內有關教育招生考試的組考工作,負責學歷教育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承擔區招生考試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以及統計信息的管理與服務;負責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教學設施、儀器、圖書資料的配備;負責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指導全區教育信息化建設、教育網路安全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學校布局規劃。
(十三)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國際及港澳台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四)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規範和標準,負責語言文字和推廣國語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負責教育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負責協調督促落實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負責機關政務、事務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等工作;負責輿情處置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國有資產及後勤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協調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指導和檢查基層學校、單位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作風建設、政治理論學習及有關考核工作;負責教育史志編撰工作;負責教育綜合改革工作;統籌協調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教育領域重大案件辦理和協調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擬訂全區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和教師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負責全區師德建設、繼續教育、教師培訓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工作人員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有關專業技術職稱管理和評審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有突出貢獻專家、學科帶頭人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有關獎懲工作;負責教育社團管理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負責編制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教育結構調整和學校布局工作;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與信息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年度計畫和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固定資產及設備配置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教育教學設施裝備、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管理及節能減排等工作;負責政府和企事業辦學改制工作;負責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經
費投入及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專項經費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經費預算、決算的編制、實施、審核和使用的監督;負責教育收費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指導學生資助和助學貸款工作。負責教育行政性和事業性收費政策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醫保、養老、公積金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務人員培訓工作。
(四)政工科。負責黨務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宣傳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意識形態教育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基層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婦女兒童和計畫生育以及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教育宣傳管理和政策指導工作;負責機關和教育系統新聞策劃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和教育系統對外宣傳和信息對外發布工作;負責網路信息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實施素質教育;負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負責德育工作、青少年校外教育、親職教育工作;負責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負責統戰(民族宗教)工作;負責捐資助學有關工作;負責有關人員出國政審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政工職評工作;負責落實教育脫貧攻堅相關工作任務。
(五)安全法制教育科。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及應急管理處置工作;負責擬訂預防突發事件工作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校園安全管理、安全保衛、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校車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校園反邪教、反恐、禁毒、防汛、防火、防溺水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保幹部培訓工作及師生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教育系統法制教育和普法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法律顧問管理工作;牽頭負責行政複議、司法應訴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牽頭負責教育系統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掃黃打非等工作。
(六)基礎教育科。負責綜合管理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擬訂相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工作以及教育質量監測與評估工作;執行學前教育機構等級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教學改革及課程設定、教材使用及審核工作;負責市二級、三級幼稚園等級認定工作;牽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和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負責指導幼稚園招生工作,落實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擬定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年度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做好義務教育學區劃分工作和“控輟保學”工作;牽頭負責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工作;負責做好幼稚園、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國際和港澳台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區域教育交流與合作及教育資源引進工作;負責配合做好國際學校、國際合作班管理工作;負責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認定及處理工作, 承擔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語言文字和國語推廣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負責綜合管理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負責指導職業學校專業設定和建設;負責落實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政策,擬定招生計畫並指導招生工作; 負責職業學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職業學校師資培訓工作;負責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與管理工作;負責做好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科研、教育質量監測與評估工作;負責職業學校德育工作;協助做好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負責全區社區教育工作的組織管理,指導街道社區教育工作;負責成人文化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有關工作;負責職業學校德育工作;牽頭負責民辦教育工作。
(八)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工作;指導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方面的課程建設與科研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健康教育、科技教育、勞技教育、人口教育、生態環保教育;協同相關部門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傳染病防護、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學生體育競賽、大型文體活動的組織及協調工作;負責全區學校國防教育、紅十字會工作;牽頭負責教育系統“雙擁”工作;負責學生社團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畫工作;協助做好體育、藝術等專業師資培養、培訓工作。
(九)教育督導室。負責落實教育督導工作制度,實施督導評估指標體系;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督導評估計畫;負責組織對區政府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依規組織實施對全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進行督導評估和質量監測;負責教育督導政策、問題研究,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負責做好督導人員的選聘及培訓工作;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現任領導

樊銘瑞:黨委書記、局長

所獲榮譽

2020年1月17日,被陝西省教育廳授予“2019年度陝西省教育事業統計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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