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區司法局

西安市雁塔區司法局

西安市雁塔區司法局,是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西安市雁塔區司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司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雁塔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區電子二路32號 
  • 所屬部門: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張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和決策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的法治督導工作。負責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貫徹執行有關司法行政和法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區各司法所工作。
(三)協調解決區政府部門在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爭議和問題。開展司法行政、政府法治建設調研。
(四)負責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各街道和區政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辦理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向市政府、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全區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區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聽證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及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法治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擬訂全區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職責。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輿情監控和處置指導工作。指導各街道、各行業、各部門法治宣傳和基層法治創建工作。
(七)負責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平台建設。統籌協調全區法律服務資源,負責指導管理律師工作、公證工作、“12348”法律服務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監督律師機構、公證機構活動;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負責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團體法律顧問工作,負責聯絡區政府法律顧問,辦理區政府日常法律事務;負責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
(八)負責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初審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和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
(九)負責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街道社區矯正執法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對刑滿釋放人員進行幫教安置和穩控管理工作。
(十)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幹部、普法骨幹和法律服務人員的法律業務及職業再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裝備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和協調組織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承擔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等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保衛、財務、機關行政管理及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培訓教育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和工、青、婦等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二)法治宣傳綜合科。承擔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議及相關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負責研究並推動實施建設法治政府、推進全區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貫徹落實區政府常務會學法制度;承辦全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緊迫性、重要性問題涉及的政府法治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理論研究和法治政府調研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培訓工作。
指導協調全區法治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擬訂全區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各街道、各行業、各部門法治宣傳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輿情監控和處置指導工作;承擔本部門、本系統對外宣傳工作。
(三)法治監督科。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計畫,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監督檢查,提出督查意見和問責建議,指導監督各街道、各部門全面依法治區督查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監督和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全區依法行政體制改革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實施;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確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執法依據;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建設,承擔行政執法委託辦理工作。開展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檢查和評估工作;協調處理政府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問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和區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的培訓和管理。指導行政裁決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投訴舉報
(四)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科。負責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律師、公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管理全區律師、公證工作;負責全區律師機構、公證機構的設立、年檢和律師、公證員執業年度註冊初審工作,協助辦理公證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負責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團體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組相關工作。
負責法律援助資源的管理和調配;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導全區“12348”法律服務工作。
負責辦理區政府涉法事務,對全區重大項目和政府契約進行合法性審核;承辦區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指導辦理訴區政府的訴訟案件;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區行政調解工作制度建設;負責全區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工作;辦理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向市政府、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的定期清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規範性檔案審查建議和申請;負責全區規範性檔案備案的數據統計。
(五)基層工作科(社區矯正管理科)。負責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制度執行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指導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和業務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協調指導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組織開展各類民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承擔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和管理職責;承擔全區“148”法律服務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人民調解協會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指導管理本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特殊人群的穩控管理;研究制定全區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工作制度和規定。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現任領導

局長: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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