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閻良區教育局

西安市閻良區教育局

西安市閻良區教育局,是陝西省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閻良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西安市閻良區鳳凰北街5號 
  • 所屬地區:西安市閻良區
  • 所屬部門: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加強全區各類教育的管理和監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負責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網路教育等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各街道、各行業的教育工作。
(四)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落實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負責組織實施教育綜合改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組織開展教育科學研究,負責全區教育督導、教育質量監測與評估工作和掃除文盲工作,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具體工作。
(六)負責全區民辦教育綜合管理,統籌協調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
(七)負責編制下達部門教育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的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安排全區教育費附加、教育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區屬教育事業經費的安排和使用情況。
(八)指導全區教育脫貧攻堅工作,承擔全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家庭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九)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師工作,執行國家教師資格標準,負責區屬中國小(含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的初評,負責師範類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十)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制定區屬中等專業以下學校的招生計畫,負責全區教育招生考試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學歷教育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承擔區招生考試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以及統計信息的管理與服務,指導各類學校教學設施、儀器、圖書資料的配備,負責全區學校後勤保障服務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開展我區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全區教育信息化建設、教育網路安全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規範和標準,負責語言文字和推廣國語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安全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負責教育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群團建設工作;負責編制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依法行政、精神文明建設創建工作;擬訂全區教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草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工作;開展教育執法監察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執法監督、應訴工作;負責教育史志編纂工作;負責國際及港澳台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
負責局機關日常財務、經費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擬訂教育經費使用計畫的籌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計並監測教育系統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教育系統專款投資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經費預、決算的編制、實施、審核和監督;負責協調各類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審核;負責教育系統教育行政性和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與信息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年度計畫和建設項目管理;負責教育結構調整、學校布局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國定資產及設備的配置和管理;指導教育教學設施設備裝備和學校後勤工作;負責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畫工作;指導本系統防汛工作。
(二)教育科
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負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負責制定中國小教育教學管理制度,督促學校貫徹落實;負責中國小教學常規管理,信息技術教育、中國小招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及城鄉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各類教育課程設定、教材使用及審核工作;指導中國小教育教學和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的驗印;負責教育系統德育工作;指導校外教育、親職教育工作;負責學生體育競賽、大型體育活動的協調組織工作;指導學校健康教育、科技、勞動技能、人口和環保教育、衛生防疫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藝術教育教學及國防教育、雙擁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和推廣國語工作;負責審核公辦教育機構的設定、撤銷、合併、更名工作;負責成人中等文化技術培訓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民辦教育工作;協助做好教育督導評估。
(三)組織人事安保科
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工作、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出國政審等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教職工的喪葬、撫恤和善後處理工作;負責師範教育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擬定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教師師德、繼續教育、培訓、教師資格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學科帶頭人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教師評優樹模和違規違紀教師處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區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部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維護社會穩定、安全保衛、消防和校園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安全教育及預防突發事件工作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法制宣傳、法制教育、依法治教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非法邪教的防範和處理、信訪、禁毒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保衛幹部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工作的交流與合作;負責教育系統年度安全穩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的制訂及考核評估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工作;對審批的民辦學校安全工作達標情況進行核定,實行安全一票否決。
(四)教育督導室
負責督導檢查本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教育工作進行評估考核;負責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負責組織對各街辦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培訓教育督導人員,開展教育督導科學研究和信息交流,總結推廣教育督導經驗;負責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直屬機構

區教育局下轄六個事業單位: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區中國小衛生保健所、區中國小後勤服務中心(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區教研室(教師進修學校)、區教師管理服務中心、區教育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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