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閻良區審計局

西安市閻良區審計局

西安市閻良區審計局是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中共西安市閻良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審計局。西安市閻良區審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閻良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閻良區延安街中段6號(區政府機關大院區審計局108室)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依法對財政違法行為作出處理、處罰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中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經濟責任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進行整改的責任。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的審計報告;向區政府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的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國家、省、市和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區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6.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決算審計。
7.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
8.區政府部門和由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
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 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的單位和各種專項資金及行業。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照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以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進行審計監督。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八)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九)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全區審計信息系統,組織計算機審計和審計管理專業培訓。
(十)負責組織全區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量任審計和國有企業監事會的相關職責。
(十一)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職能轉變

內設機構

(一)綜合審計科
負責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紀檢監察、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計畫生育、目標考評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和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區級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領導幹部,區級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負責與區委組織部街接黨政領導幹部及國有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委託事項;負責指導協調全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二)行政事業財政審計科
負責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負責區級稅收征管審計工作;負責區級有關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審計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情況;對區級主管部門及區政府管理的科教文衛等專項資金開展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牽頭起草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結果報告及審計工作報告.。
(三)政府投資審計科
負責區級國家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單項工程結算和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工作;負責組織全區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對與項目有關的勘察、設計、代建、施工、監理、供貨、諮詢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調查;開展國家建設項目的績效審計及調查;負責區級建設主管部門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負責區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審計工作;負責區政府管理的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專項資金審計工作;組織審計自然資源資產、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四)審理稽核科
負責審計稽核工作;負責對局機關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對審計項目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提出書面審理意見;承辦審計業務會議;負責審計整改工作,對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審計結論性文書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起草審計結果公告;負責審計法律法規的政策諮詢;負責協助配合紀檢、司法機關開展經濟案件查證等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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