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區醫療保障局

西安市鄠邑區醫療保障局

西安市鄠邑區醫療保障局是西安市鄠邑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貫徹落實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政策、計畫和標準,負責全區醫療、生育及其他各項補充醫療保險的管理工作。
(二)制定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和監督使用全區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參保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全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制定全區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貫徹執行全市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實施辦法。
(五)貫徹落實中、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貫徹和監督實施國家、省、市關於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等配送和結算管理政策。
(六)制定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體系,貫徹落實中、省、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區醫療保障局完善我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電、機要、宣傳、檔案、保密、信訪、計畫生育、機關財務、接待以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
組織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全區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擬訂涉及醫療保障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2.醫療保障科。擬訂全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籌資、參保和待遇政策、標準;統籌推進全區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全區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承擔全區醫療救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統籌推進醫療保障健康扶貧工作;組織擬訂全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擬訂全區城鎮職工醫療保障籌資、參保和待遇政策、標準;貫徹執行全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貫徹全市執行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實施辦法;擬訂全區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支付管理和結算政策,貫徹執行中、省、市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全區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全區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負責企業離休人員(含中省市駐區)和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工作;組織擬訂全區生育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
貫徹中、省、市關於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貫徹國家、省、市關於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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