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西安市灞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西安市灞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西安市灞橋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灞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成立時間:2019年2月28日
  • 辦公地址:陝西省西安市灞橋區紡一路43號 
  • 所屬部門: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正式成立,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間綜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協調相關行業綜合性、系統性重大問題研究,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行業標準、政策措施。
(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重大課題研究,負責組織城建項目、城市更新項目的論證、儲備;參與編制審查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重大建設項目規劃和城市設計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和規劃方案的審查,組織審查城建項目、城市更新項目方案設計;參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
(三)擬訂全區城市建設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財政、審計部門監督管理城建資金使用;負責城建項目利用外資工作,提出城建投融資建議;負責城市建設重大事項的統籌協調;負責城鄉建設檔案管理。
(四)承擔監督指導全區村鎮建設,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責任;指導全區重點村鎮、重點示範鎮、文化旅遊名鎮和試點村莊、傳統村落建設;指導全區農村住房建設、危房改造、村內道路和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小城鎮建設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
(五)負責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及其排水、照明配套附屬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市政工程建設方案的制定、施工協調工作;負責牽頭推進打通斷頭路等民生工程,協調城市快速路建設等重點項目建設。
(六)承擔監督管理建築業、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的責任;指導建築活動,培育、規範建築市場,推動建築業轉型發展;負責全區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建設市場管理與服務信息平台建設、運行和維護;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建設監理、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住宅裝飾裝修市場和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人員、行業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七)監督執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負責做好施工圖審查管理和勘察設計質量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和工程設計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
(八)承擔建築節能推進和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全區建築節能推進和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發展與市場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項目,推進節能降耗;負責建築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負責散裝水泥(含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預製構件)行業管理、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建設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管理工作。
(九)承擔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監督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驗收備案規章制度;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和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指導文明工地創建工作;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組織實施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體系,落實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關政策;負責編制和實施全區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建設和分配計畫。
(十一)組織實施房地產開發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以及房地產業政策;規範和引導房地產行業發展;牽頭推進住宅產業化工作;負責統籌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建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調控措施、規章制度;負責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建設,開展房地產市場綜合統計監測、分析,提供動態信息和政策諮詢服務。
(十三)負責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監管、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安全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編制應急預案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制定物業管理政策,負責房屋物業服務行業管理,負責物業保修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房屋交易和政策性房屋產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房屋交易和政策性房屋產權管理有關政策;規範房屋租賃管理秩序;負責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擬訂適合區情的住房政策,推進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區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區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導、產權界定、房改方案審批和單位職工住房建設項目審批相關工作;負責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的核准。
(十六)參與擬訂城市軌道交通中長期發展戰略、建設規劃、綜合開發規劃、年度建設計畫及軌道交通線網規劃、沿線用地調整規劃;負責協調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及相關工作;負責做好軌道交通保護執法和軌道交通保護區內建設項目技術方案審查相關工作。
(十七)負責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參與編制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計畫;執行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標準;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統籌協調。
(十八)負責公共停車場建設工作;負責落實公共停車場建設的相關政策;負責編制全區年度公共停車場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共停車場建設工作的綜合協調、檢查考核。
(十九)依法對建築市場、工程質量、房地產交易、房屋租賃、物業服務、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組織、協調、指導糾紛調處。
(二十)組織編制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和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負責人防工程的立項、驗收、預算、決算等項目管理的相關工作,參與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二十一)負責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設規劃情況的相關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協調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二十二)負責落實全區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防護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組織人防工程易地開發建設及指揮工程建設;負責驗收後交付使用中人防工程執法和工程維護管理工作。
(二十三)擬訂全區防空襲預案、疏散基地建設規劃和人口疏散計畫等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區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人防指揮通信網路建設和戰備執勤;負責全區人防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建和訓練全區防空專業隊伍,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
(二十四)協調利用全區人防系統設施和資源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承擔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制定全區人防民防宣傳教育計畫;指導開展防空防災知識教育;擬訂全區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人防工程平戰結合開發利用,提高人防工程開發利用水平。
(二十五)管理區本級人防經費和人防國有資產;編制人防經費預、決算,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二十六)組織全區加強要地防空與城市防衛;協同有關部門盤活灞橋地區軍隊、軍工和民用機場資源,戰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襲鬥爭。
(二十七)代管區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事務中心。
(二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察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對外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負責普法宣傳教育和諮詢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監督和行政執法監察工作;承擔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放管服”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城市建設科
擬訂全區城市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城市建設維護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安排城建資金;負責城市建設項目預決算審核工作、契約備案工作,監督管理城建資金;負責城建項目利用外資工作,提出城建投融資建議;負責城鄉建設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城建項目方案設計審查和建設協調工作。負責全區打通斷頭路的計畫擬訂、組織協調和督導工作,完成年度和長遠目標任務;配合做好快速路的策劃、包裝並組織實施建設,促進全區道路網路體系的完善;落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城市建設重點項目相關工作。擬訂城市建設發展政策、中長期規劃和改革措施,組織開展城市建設重大課題研究;負責城市建設項目調研、論證、可研、選址工作,組織城建項目庫儲備與管理;參與編制審查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和各專項規劃,推動建設規劃編制和城市設計工作;參與城市人居環境改善相關建設工作,負責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項目的策劃、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參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調研、科學研究、合作交流;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在市政建設項目中的套用;參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方案審查、技術管理和現場設計變更事宜等相關工作。參與編制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綜合開發規劃、年度建設計畫及軌道交通線網規劃、沿線用地調整規劃;負責協調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及相關工作;配合軌道交通保護執法工作。落實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管理相關法規、規章、配套政策和技術標準;參與制定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中長期建設計畫和年度建設計畫,並推進任務落實;負責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項目調研、論證、建設、運營和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統籌協調。落實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的相關政策,編制全區年度公共停車場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共停車場建設工作的綜合協調、檢查考核;組織公共停車場綜合方案並聯審查。
(三)建設管理科
編制全區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推進小城鎮、重點示範鎮、文化旅遊名鎮、傳統村落建設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負責村鎮建設年度統計;指導全區重點村鎮、農村住房、危房改造、村內道路和基礎設施建設;參與歷史文化名鎮、村的保護工作。負責全區建築行業和建築市場、住宅裝飾裝修市場的培育、監管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的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綜合管理;負責施工許可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建築業及工程建設統計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等招投標、建設監理、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監管工作;負責組織、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人員、行業從業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建築工地現場管理和創建文明工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區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建築業發展研究工作;負責建設領域信息化平台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監督執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及相關技術標準和技術規定;負責做好施工圖審查管理和勘察設計質量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的監督管理;指導村鎮和農村建設抗震工作。組織實施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的政策、規劃;負責新建建築節能、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裝配式建築、公共建築能耗、綠色建築監督管理工作,推進節能降耗;負責全區建設科技項目的申報、立項、評審、補助的實施與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科技合作項目及引進科技項目的轉化、創新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市場和企業技術進步;負責可再生能源建築規模化和建築節能新材料推廣套用和市場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重大建築科技項目和重大節能改造項目等相關論證和實施工作;負責散裝水泥管理工作;負責推進農村建築節能示範和管理工作;指導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監督執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驗收備案規章制度;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和城中村(棚戶區)改造項目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處理工程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四)住房管理科
擬訂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總體方案、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及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設相關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設計方案、銷售價格、租金補貼標準及保障對象準入條件審核的相關工作;承擔區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房地產開發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房地產開發建設政策;組織擬定房地產開發建設行業和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建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綜合統計工作;牽頭推進住宅產業化工作;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工作。配合做好房地產市場、房產交易管理;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調控措施;負責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建設,開展房地產市場綜合統計監測、分析;負責房地產經紀管理,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擬訂全區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落實年度住房租金標準、公房出售、成本價及有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單位職工住房建設項目計畫、方案審批相關工作;負責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核准。落實房屋徵收補償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房屋徵收計畫、徵收決定並審核徵收補償方案;負責對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及其排水、照明配套附屬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負責市政工程建設方案的制定、施工協調工作;組織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驗收和移交接管工作。
(五)房屋和物業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租賃管理的相關政策及住房租賃市場中長期發展規劃;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負責住房租賃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房屋租賃行政管理和執法監察,處理租賃糾紛,規範租賃市場行為。監督檢查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技術規範、管理制度,編制應急預案並監督執行;指導檢查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和房屋蟲害防治工作。落實物業管理相關政策;組織物業管理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培訓工作;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管理;負責物業管理行政監督管理綜合平台和物業管理信用信息平台相關工作,健全物業行業誠信體系,推動物業服務誠信激勵機制建設;負責物業保修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六)人防科
擬訂人防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編制人防經費預、決算方案;監督檢查人防經費使用、執行財政法規政策情況;籌措人防建設資金;負責全區人防工程建設的計畫編制、工程驗收、決算審批;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維護和開發利用等工作;負責全區等級防空工程檔案資料的歸檔和全區人防工程建設年度統計;擬定防空工程保障方案,負責人防工程搶修搶險搶建隊伍的臨時擴編和應急訓練,執行保障任務;負責組織人防工程易地開發建設、指揮工程建設;在人防工程建設中推廣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成果套用;負責驗收後交付使用中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工作。擬訂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區人防城市平戰結合工作;落實人民防空指揮通信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人民防空指揮、信息系統和防空警報系統建設工作;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城市疏散基地建設規劃和人口疏散計畫;組織人民防空訓練演練;擬訂民眾防空組織組建方案,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指導城市居民“三防”知識教育訓練;組織全區加強要地防空與城市防衛,指導、監督城市防護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盤活灞橋地區軍隊、軍工和民用機場資源。負責人防系統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計畫和準備工作;指導人防應急值班、值勤和特種救援工作;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諮詢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人防法律、法規案件。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8日,西安市灞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牌成立。

機構簡介

組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的職責、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的職責整合,組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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