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由西安市人民政府於2016年6月6日公布。共16處文物單位上榜。

通知公布,名錄詳況,

通知公布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文物局申報的第四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已經第14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予以公布。
加強文物保護,對於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促進我市歷史文化名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市文物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組織有關單位對此次公布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劃出保護範圍,建立完善的記錄檔案,並引導社會各界加強對文物保護的關注度。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執行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切實履行好文物保護職責。各文物點使用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保護措施,不得在文物保護範圍內亂挖亂搭亂建,嚴禁破壞文物點保護區域的歷史風貌,充分彰顯文化遺產對品質西安建設的支撐作用。

名錄詳況

西安市第四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共16處)
1.北廣濟街清真寺邦克樓
2.西七路85號民居
3.井勿幕墓
4.民盟陝西省委辦公舊址
5.陝西省檢察院辦公樓
6.陝西省民政廳辦公樓
7.西安市實驗國小辦公樓
8.西安市基督教南新街禮拜堂
9.原市委禮堂
10.陝西師範大學圖書館
11.陝西省供銷總社辦公樓
12.陝西賓館別墅群
13.原市政府禮堂
14.原市政府市長樓
15.南城清真寺
16.大麥市街38號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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