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概述,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任 務,第三章 組織機構,第四章 會員制度,第五章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第六章 考核制度,第七章 獎懲制度,第八章 人員的管理和任免,
協會概述
近年來,西安工程大學不斷加強和重視大學生科技文化活動,該校大學生科協通過組織舉辦校內“希望杯”,科技文化節、科普知識競賽等一系列科技活動,參加省級和國家級“挑戰杯”,有力推動了該校大學生科技文化事業的蓬勃發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績。2008年該校在第六屆全國大學生“挑戰杯”創業計畫競賽中取得新的突破,首次獲得全國銀獎一項;在2009年第十一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中獲得三等獎2項。2010年第七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中,該校《西安它世界寵物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商業計畫書》入圍終審決賽並再次獲得全國銀獎,並首次獲得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頒發校級優秀組織獎。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西安工程大學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是在校黨委的領導下,在教務處、科技處、學生部(處)的學術指導下,在校團委的具體指導下,由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組成的民眾性科學技術團體。
第二條 西安工程大學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的宗旨是: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學校的育人思想,在校團委的領導下,以“活躍大學生科技學術氛圍,增強科技創新意識,提高大學生科技實踐能力,培養科技創新人才”為指導思想,以促進學習為中心,以提高大學生素質為目的,全心全意為西安工程大學大學生服務,結合我校辦學特點,廣泛深入地開展具有學術性、知識性、社會性、實踐性的課外科技活動,調動同學參與的積極性,培養廣大同學的創新思維,挖掘其科技攻關、科技服務潛力,本著求實、創新、開拓、進取的精神,為同學們進行科技創作創造良好的氛圍,為促進學校的人文建設,營造學校良好的學術科技氛圍做出貢獻。
第三條 西安工程大學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由校科學技術協會和各學院科學技術協會組成。
第四條 西安工程大學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貫徹國家科學技術工作基本方針,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 神,堅持獨立自主、民主辦會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協助解決廣大同學在學習、科技、生活和工作方面所遇到的實際困難,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德、智、體全面發展。
第五條 本協會在團委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章 任 務
科協在校團委的指導下團結全校同學,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以學習好、工作好為目標,以學習為中心,積極開展科技、公益勞動等各種活動,使學生得到全面發展。科協的具體工作任務如下:
第六條普及科學知識,開展科技創作、學術研討活動。開展科技競賽活動,培養學生的科技創新意識和實踐動手能力。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 促進學科發展。
第七條組織科技成果參加挑戰杯。開展科學論證、諮詢服務,提出政策建議,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制定、改進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措施,引導全校學生廣泛開展科技創新活動。
第八條反映科協成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協成員的合法權益。組織科協成員參與科協政策、法規制定和事務的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工作。關心科協會員的思想、學習、生活和工作情況,充分發揮會員的潛力。
第九條致力於我校同學創新意識的培養和科技開發能力的提高。加強校際科技交流與合作,擴大我校影響。表彰獎勵優秀科學技術工作者,舉薦人才。
第十條 加強學生幹部隊伍自身的建設,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加強形勢政策教育,不斷提高學生幹部的政治素質。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西安工程大學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為學生自發的,民眾性的學術性協會,隸屬於校團委,各院分設科協統一管理。
1、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設立校、院兩級。在校級協會統一領 導下工作。
2、校級協會設立主席1名,常務副主席1名,副主席4名;設立主席團(由團委負責老師直接指導,由主席,副主席組成)、秘書處、科技競賽部、科技服務部、公關部、宣傳部、科技信息部六個部門,每個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由10人左右組成。主席團由團委推選參加選舉產生,各部部長由校團委組織推選,審核,選舉,批准和聘用。
3、院級協會設主席一名(需由學院學生會副主席以上職位人員由各院學生會聯合推薦,經主管部門和主管單位審核和聘用),副主席兩名(由各院學生會聯合推薦,經主管部門和主管單位審核和聘用)。
第十二條 校級協會對各院協會工作具有指導性,協會主席對全體會員負責,並具有對院級協會開展活動的領導權和監督權,協會活動經費的調撥權,各種活動經費去向的審查權。
第十三條 會員可按自己愛好和實際情況參加活動,會員之間可以組成興趣小組或科研活動小組集體活動。
第十四條 協會機構的具體職能如下:
主席團:
由一名主席、一名常務副主席及四名副主席組成。主席負責整個協會事務的統籌安排,常務副主席具體負責臨潼校區工作,四名副主席協助主席管理協會,四名副主席的分工分別為:對協會日常事務的管理、對協會材料的管理、協會對外公關管理、對協會各部門的監督管理。
秘書處:
Ⅰ、秘書處簡介:
秘書處是科協各大職能部門聯繫的橋樑和紐帶,主要工作為:日常事務的管理,協助主席團和其他部門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協調工作及其關係。保證工作效率,促進科協內部團結,為各部門的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其工作簡介如下:
1 、執行主席團的決議分配,落實主席團部署的工作任務 。監督各職能部門 工作的開展情況
2、完成科協日常事務。包括辦公室。檔案,活動資料,會議記錄,檔案備案等管理工作
3、起草有關檔案,草擬有關條制度,並提交主席團審議
4、對各部門的活動策划進行實審並提交主席團
5、發揮秘書處協調功能,協調各部門、各隊員之間的工作關係增強協會凝聚力
6、發揮橋樑作用,及時反饋基層信息,增進協會和外界的溝通和交流,以更好地改進工作
7、給各個部門 做會議記錄並聯絡各部,對各部門工作進行監督。
Ⅱ、秘書處各組及各其任務:
1、材料組:負責編寫活動策劃、總結以及對協會資料管理
2、助理: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部長各自設定自己 助理放置在秘書處;
3、日常事務組處理日常工作,如作協會內部通知等;
4、機動組:協助協會的日常工作及活動開展的各環節;
5、人員明細管理人:及時掌握各部人員狀況,根據協會各崗位人員需求定製協會人員管理辦法及協會所需人員上限;
6、攝影組:負責採集和保管協會開展一切事務的照片;
7、監察組:統計各部成員所做工作,並作量化分析統一加分,在學期末更具各部成員得分參與評優。
宣傳部:
1、日常工作宣傳:主要負責協會日常(節日)宣傳海報;
2、突擊工作宣傳:主要負責製作臨時而緊急的宣傳海報。
3、工作文化宣傳:主要在校內外群體中宣傳科協的工作文化精神。
外聯部:
1、聯繫校內各學院:聯繫校內各學院共同開展相關活動;
2、聯繫其他科研機構;
3、聯繫企業單位;
4、聯繫其他兄弟高校;
5、負責聯繫勤工助學崗位。
科技競賽部:
1、採用項目管理制度;
2、挑戰杯項目組:組織校內“希望杯”。組織“挑戰杯”的講座,並定期組織各學院的科技精英開展挑戰杯培訓班;
3、日常活動項目組:臨時從他部聘用人員成立項目組開展 相關活動。
科技服務部:
1、日常事務處理:負責協會管理人員的選拔以及活動開展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2、服務組:向老師提供相應服務;
3、對學生義務維修服務:定期開展義務維修活動;
4、應急小組:負責協助其他部門人手不夠的情況。
科技信息部:
1、科技信息採集:日常時刻收集有意義的關於科技方面的信息,用於對協會管理及開展相關調研活動;
2、出版科技期刊:定期出版科技期刊;
3、適時的播放科技電影,豐富學校科技氛圍;
4、負責科協網站的建立和維護。
各院分會:
開展具有本院特色的活動,承擔科協各種活動。
第四章 會員制度
第十五條 凡承認並遵守本章程,且具有一定創新素質和對科學具有濃厚興趣、富有奉獻精神的在校學生,自願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即可成為會員,同時報西安工程大學臨潼校區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秘書處註冊
第十六條 會員條件:
科協實行團體會員制和個人會員制
1、團體會員:
(1)各院科協分會為校科協的固定團體會員。
(2)凡經學校批准成立的科技學術類學生社團組織,承認西安工程大學大學生科技協會章程,願意參加校科協活動,支持科協工作,可申請為團體會員。
2、個人會員:
(1)我校在籍學生,承認西安工程大學大學生科技協會章程,願意參加校科協活動,可申請成為個人會員。
(2)院科協會員由各院科協登記註冊,並報送校科協備檔。
(3)校科協會員,直接在校科協辦公室登記註冊,並備案。
第十七條 西安工程大學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 會員享有的權利:
(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工作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3)有優先參與科協舉辦的各項活動和取得相關資料的權利;
(4)優先享用本協會的各種獎勵措施。
2、會員應盡的義務:
(1)遵守西安工程大學科協的章程,執行協會決議,維護協會聲譽和形象;
(2)執行科協的有關規定,認真完成科協所委託、交辦的各項任務;
(3)關心、支持並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4)及時反映廣大同學對西安工程大學科協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5)注重團隊協作,充分發揮協會的團體力量;
(6)依章程及有關其他規定履行會員其它義務。
第十八條 會員畢業、退學、轉學後,其會籍自然取消。
第十九條 會員有退會自由,由本人申請,經科協主席團討論通過後,給予除名;
第二十條 對違反校規、校紀、章程或長期不履行會員義務或有損科協聲譽和利益者,經科協主席團研究通過,開除其會籍。
第五章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 例會制度:
1、 每周定時召開副部級以上幹部例會,總結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段工作及近期活動,交流工作經驗,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2、 會議由主席主持,由秘書處在會前組織簽到,嚴格考勤,並 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3、 不準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有事需及時向主席說明原因。
4、 對於未請假不參加例會者按照相應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二十二條 活動組織程式:
1、 各部門應在每學期開學初制定本學期的總體工作計畫,並於開學後二周內及時將工作計畫(word檔案,用A4紙排版)上交秘書處。
2、 各部門的日常工作,常規活動由本部門自行安排、組織,但需在最近一次例會前3-5天制定活動計畫(必須包括所需人員、財務、場地安排等情況),活動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計畫和總結(word檔案,用A4紙排版)及時上交秘書處,由主席審閱,秘書處備案,以便在活動結束及年終對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定。
3、 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活動,各根據活動的大小成立一個專項活動委員會來具體組織該項活動,以便該活動指揮統一、責任明確。必要時應在活動前召開專項工作會議來安排、部署。
4、 每學期工作結束時,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長、副部長要及時進行本學期工作總結及個人工作總結。總結(word檔案,用A4紙排版)應及時上交秘書處。
第二十三條 按部門設立部門考核,記錄各部門工作情況以及考核組對各部活動考核結果。
第六章 考核制度
在校團委的指導下,為了更好地促進科協工作,實現科協管理彩的規範化、制度化,完善管理制度,調動各部門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科協工作的協調和統一,對科協幹部、成員所做的工作,以考核的方式進行全面的反映,制定本制度。個人和部門的考核結果由科協秘書處備案,作為期末評定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評優及獎學金評定的重要參考。
第二十四條 考核原則:
1、 考核對象為科協所有幹部、幹事。幹事在一學期內被安排到 的工作,三次以上不參加的,取消考核資格;
2、 科協幹部、幹事考核制度實行"百分制";基本分為100分,進行加減分,優則加分,劣則減分。主席團領導秘書處進行公開考核,公開加減分,由主席團和各部門互相監督。
第二十五條 考核內容:
1、 部門考核:
(1)部門活動舉辦的非常成功,當即在本周的例會上表揚,由主席團評議可以申請“活動最佳組織獎”稱號。
(2)部門成員舉止文明,活動積極參加,加3分。
(3)本部門活動受校領導口頭表揚者,每次加5分;每收到一封感謝信,加5分;校報及校內刊物發表的,加7分;市電視台或市級刊物有報導的活動,加10分。
(4)凡科協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及電子文檔,沒按規定時間上交的每次扣2分;(工作計畫在活動前3天上交,工作總結應在活動後3天內上交)。
(5)對主席團安排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每次扣10分,不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6分,延誤者每次扣3分。
2、 個人考核:
(1)例會(無故缺勤者)每次扣3分,遲到、早退扣1分,請假一次扣0.5分;
(2)遲到累計三次或缺席勤二次者,在全體例會上點名批評並扣分。
(3)遲到累計五次或無故缺席勤三次者,從科協除名。
(4)本部門組織活動無故不參加者扣3分,請假者扣1分。
第七章 獎懲制度
第二十六條 學年結束對各院科協進行綜合實力的評比。包括活動開展的質量,所取得的成果,參加科技學術活動的學生數量及其獲獎情況等。
第二十七條 對參加學校科技學術作品競賽獲獎的個人會員給予獎勵。
第二十八條 學年結束對全體科協幹部進行綜合考評,評選出優秀科協幹部和優秀幹事若干名。
第二十九條 獎勵:
1、 對思想積極進步,工作特別務實的科協幹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發展為入黨積極分子及推優入黨。
2、 據有關評定和考核情況,對於科協的優秀個人和部門給予申請“優秀幹部”或“優秀幹事”及“優秀部門”的機會。
第三十條 懲處:
1、 工作態度不認真,日常活動不積極,給予警告,嚴重者內部給予記過處分。
2、 因工作態度造成過失者追究相負責人責任,並公開檢查。
3、 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失誤者,自動退出科協組織。
4、 對於無故缺勤副部以上級別例會者,一次給予警告處分,二次取消所有評優資格,三次直接革職。(對科協有特殊貢獻者依實際情況處理)
第八章 人員的管理和任免
第三十一條 各級科學技術協會對其工作人員參照《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第三十二條 科協的換屆選舉在團委老師的指導下由主席團負責策劃並召集會員代表選舉和執行。
第三十三條 根據每個人在部門內部的表現,部長對部員的特長與工作能力進行總結,在部長例會時可進行部門間的人員交流,以達到人力資源的合理搭配。
第三十四條 各級科學技術協會工作人員應熱愛科學技術協會的事業,樹立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的思想,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廣的專業知識、較強的組織和社會活動能力。
第三十五條 各級科學技術協會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養和教育,有計畫有組織地開展培訓工作,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第三十六條 人員的任免在老師的指導下,由主席團研究決定。
第九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 學校專項撥款;
2、 資助;
3、 捐贈;
4、 其他收入。
第三十八條 建立學術交流、科學技術普及和獎勵等項基金。
第三十九條 各級科學技術協會的經費、資產及國家和地方撥給科學技術協會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第四十條 經費及資產由財務主管獨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