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校領導約法十則

西安交通大學校領導約法十則

2014年10月15日,西安交通大學召開全校幹部大會。校黨委書記張邁曾受教育部委託,宣布西安交通大學新任副校長的任命決定。會議主要宣布了教育部的兩項任免決定:一是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鄭慶華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二是教育部關於鄭慶華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西安交大新一屆黨委常委同志為更好約束自己,切實提高治校水平,共同制定了《約法十則》。2014年10月14日,西安交大校黨委常委會通過了西安交通大學校領導班子《約法十則》。堅定了黨委常委履職和作風建設情況直接關係著常委會領導核心作用的發揮和百年交大良好校風的鞏固,當領導幹部就意味著必須承擔責任,必須做出奉獻,並從思想、民主、管理、責任等領導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出了10條具體要求,並承諾接受民眾監督:以下約定,如有違反,甘願接受民眾批評和組織處理。這十條具體要求分別是:1、提高思想政治水平。2、堅持民主集中制。3、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4、勇於承擔責任。5、嚴格管理分管部門。6、自覺履行請示匯報制度。7、做團結模範。8、創新性開展工作。9、搞好調查研究。10、遵守中央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交通大學校領導約法十則
  • 制定單位:西安交通大學黨委常委會
  • 通過時間:2014年10月14日
  • 性質:校內規章制度
約法內容,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堅持民主集中制,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勇於承擔責任,嚴格管理分管部門,自覺履行請示匯報制度,做團結模範,創新性開展工作,搞好調查研究,遵守中央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評價解讀,媒體專訪,給權力和作風戴“緊箍”,讓制度具有“執行力”,是“座右銘”更是“警示牌”,

約法內容

黨委常委履職和作風建設情況直接關係著常委會領導核心作用的發揮和百年交大良好校風的鞏固。當領導幹部就意味著必須承擔責任,必須做出奉獻。為更好約束自己,切實提高治校水平,常委同志共同制定《約法十則》。

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自覺學好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學好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積極參加中心組、專題報告、幹部培訓、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等集體學習;結合工作撰寫學習心得和政策研究報告,一年1篇以上;帶頭講黨課,積極為幹部培訓授課;研究和把握高等教育規律,向著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的方向努力。

堅持民主集中制

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服從黨委決策,服從校長指揮;分管工作與學校中心工作密切結合,局部服從全局,個人服從組織;堅決落實會議形成的決策和決定事項,不打折扣、不搞變通、不推諉扯皮;每年在黨委常委會上報告一次分管領域的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及時通報分管工作的信息。

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

校領導的第一崗位是管理,第一職責是推動學校發展。每天保證在管理崗位工作八小時以上;當管理和學術出現矛盾時,以管理為主;為全校幹部做出表率,以自己的投入帶動中層幹部的投入;努力提高分管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勇於承擔責任

分管工作出現突發事件時要在第一時間到達第一現場及時處置,並即向主要領導匯報和與相關領導溝通,事後上交總結分析報告;輪流參加師生員工接待日工作,事後提出分析研究報告。當接待日工作和其他工作出現矛盾時,以參加接待日工作為先;敢於面對矛盾、困難,積極分析解決,主動承擔責任。

嚴格管理分管部門

要嚴格管理分管單位,準確掌握部門信息,層層傳導責任和壓力,激發中層幹部工作投入的積極性,提高執行力;要敢於批評教育,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強化量化思維,所分管工作都應制定指標,嚴格督促檢查,努力趕超國內水平,提升國際化水平;每半年進行一次分管工作的縱向、橫向對比,向學校提交分析報告,並向全校公布。

自覺履行請示匯報制度

執行請示匯報制度、重要信息通報制度、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制度等;在西安以外出差須履行請銷假手續;重要公務活動結束後及時向學校提交專題報告;出席學校重大活動時不藉故缺席、請假、中途離場。

做團結模範

堅持校領導之間、校領導與分管部門領導之間開展談心談話制度,努力創造心情愉悅開展工作的環境;在工作中做到互相溝通、支持、配合、補台;積極為別的同志,別的領域創造平台,形成高效、流暢的工作環境。

創新性開展工作

牢固樹立“以主動作為求發展”的理念,盡個人所能為學校拓展發展空間,崇尚實幹,杜絕空談;立足現實基礎,從現有條件出發創造性開展工作,在推進工作中創造條件,改善條件,爭取條件;反對消極埋怨情緒和“等靠要”思想,不能在分管部門和民眾面前發牢騷、說是非。

搞好調查研究

緊密追蹤國際國內發展信息,深入基層認真調研學校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舉措;每年召開兩次以上座談會,主動聽取民眾和服務對象對所分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不管能不能解決都要有回音,並抓緊時間處理。

遵守中央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

遵守中央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政紀律,向組織如實匯報重大事項;正確處理職權、利益、名譽、兼職等方面關係;做到不和教師爭學術資源、爭課題項目、爭物理空間、爭個人榮譽;不利用職權為自己跑項目、跑課題(代表學校組織項目申報的除外);在財經、招生、重大項目、招標、幹部選任等方面要辦事公開,不給工作帶來阻礙。
以上約定,如有違反,甘願接受民眾批評和組織處理。

評價解讀

中國教育報:“約法十則”符合校長職業化趨勢
據媒體報導,西安交通大學校領導班子日前制定了《約法十則》,其中包括“不和教師爭學術資源、爭課題項目”、“不利用職權為自己跑項目、跑課題”……等等,從思想、民主、管理、責任等方面自我提出10條具體要求,而且每條都有具體內容。比如在第三條“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中明確提出,校領導的第一崗位是管理,第一職責是推動學校發展。校領導要“每天保證在管理崗位工作八小時以上”;“當管理和學術出現矛盾時,以管理為主”;“為全校幹部作出表率,以自己的投入帶動中層幹部的投入”;“努力提高分管工作的效率和質量”等。並且校領導班子共同承諾:“以上約定,如有違反,甘願接受民眾批評和組織處理。”
筆者以為,西安交通大學的《約法十則》,雖然許多條文內容是校領導的本職所在,但是以這樣一種形式對學校和社會公布,依然具有較大的價值。可以說,這樣一種集體的自覺行為,對於依法治校、高校領導班子作風建設,具有示範性的作用。陶行知先生曾經說過:“一個校長就是一所學校”。而教育發展到今天,一個團結向上的、奮發有為的高校領導班子所形成的合力,毫無疑問比單個校長所發揮的作用更為強大。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高校行政化的詬病不斷,主要指的就是以校領導班子為代表的管理層。稍有學術常識的人就會知道,所謂的“官大學問大”,是違背學術邏輯的。在高校“去行政化”的一片呼聲中,從2012年開始,我國高校數位校長站出來承諾“二不”、“三不”守則,比如不申請課題、不帶研究生等,符合大學校長專業化和職業化的國際趨勢;但是從校領導班子層面承諾並遵守相應的法則,西安交通大學在國內應是首家,值得稱讚。
在我國社會轉型期,尤其是現代大學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來之前,高等教育中存在著許多模糊的邊界。比如高校行政和學術的問題,通常學校領導班子大都是“雙肩挑”的身份,如此,他們既具有行政上的權力,同時在學術上也具有“先天”的優勢。即便校領導班子成員不去跑課題、跑經費,相比普通教師,他們也會因領導的光環而被關照。如果校領導主動去爭取資源,這樣其他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的機會將非常之少,因行政權力而產生的“馬太效應”非常明顯。雖然也有一些校領導並不熱衷於利用權力去謀取學術資源,但是在當前的學術生態下,為了爭取省部級以上的重大資源,許多高校領導“被掛名”。其實學校也是利用這些校領導的社會聲望,從而為學校爭取更多學術資源。雖然這些校領導可能情非得已,但也默許學校以此來追逐名利,實際上也是行政權力對學術資源的一種僭越。
當前我國高等教育改革已經進入了攻堅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新局面、新形勢和新問題。高等教育已經從過去的規模數量的外延式發展,逐步過渡到以公平質量為特徵的內涵式發展,在此過程中,大學的管理理念也在發生變化,傳統的科層制的管理模式,逐漸被扁平化的治理模式所取代。按照這樣一種發展趨勢來看,大學只會變得越來越民主,越來越人性化,更加符合大學的發展規律。領導班子作為高校發展的領航者和指引者,直接決定高校的發展、轉型和升級。
總之,作為高校領導班子,除了做好學校規劃決策,為教師營造好的工作氛圍,為學生提供好的學習場所外,最關鍵的,還需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這也是教育界主動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精神的具體表現。而這一切的實現,應該從高校領導自我做起,只有主動把自己的利益捆在制度的“牢籠”中,才能不妨礙教師的學術成長,還學術一個良好的生態,進而帶領學校實現更好的發展。

媒體專訪

“每天保證在管理崗位上工作8小時以上;當管理和學術出現矛盾時,以管理為主。”“不和教師爭學術資源、爭課題項目、爭物理空間、爭個人榮譽;不利用職權為自己跑項目、跑課題”……這些非常“實在而具體”的要求,被逐一列入西安交通大學校領導班子的《約法十則》。
針對近年來社會各界對高校行政化的詬病,西安交大日前以“主動作為求發展”,拿校領導班子“開刀”,在全國高校首推《約法十則》約束自我,以廉潔奉公榜樣的力量提升治校水平。
近日,《中國科學報》就《約法十則》出台的背景和意義,專訪了西安交大黨委書記張邁曾。

給權力和作風戴“緊箍”

今年10月15日晚,西安交大召開全校幹部大會,宣布了教育部關於鄭慶華席光榮命哲顏虹王鐵軍張漢榮等六位副校長的任命決定,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與此同時,西安交大《約法十則》也向社會公布,校領導班子公開承諾:要勇於承擔領導責任,奉行廉潔為公準則,為交大發展作管理貢獻,並接受民眾的監督。
在宣布任職的前一周,張邁曾和西安交大校長王樹國共同與新任副校長逐一談話,讓他們對“能不能保證每天8小時以上的管理工作”進行表態。同時,在新校長參加的第一次黨委常委民主生活會上,大家結合各自的崗位要求,認真檢查不足,紮實承諾責任和任務。
據了解,《約法十則》內容涉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堅持民主集中制、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勇於承擔責任、嚴格管理分管部門、自覺履行請示匯報制度、做團結模範、創新性開展工作、搞好調查研究、遵守中央廉潔從政等十項約定,並將約定細節化、具體化、切實可行以提升落實力度。
新任副校長鄭慶華說:“《約法十則》在西安交大黨委常委會第一次提出時,我就深感使命光榮、責任重大。當時每一位副校長、常委都作了表態,都覺得應該無條件地做到《約法十則》。”

讓制度具有“執行力”

談到《約法十則》的淵源時,張邁曾表示,《約法十則》很多具體內容都是上一屆領導班子在工作實踐中總結和傳承下來的,現在將它形成檔案,作為一項制度來執行。其執行的力量,源自製度本身的可操作性,更歸咎於制度形成的文化積澱。
“時代呼喚現代大學治理的力量,西安交大的發展也比任何時候都需要管理的力量,需要校領導榜樣的力量。”張邁曾說,我們就是要以榜樣的力量喚醒執行的力量,以“可操作性”尋找制度的執行力,“實在、具體”和“有重點、有要求”就是對《約法十則》解讀的幾個關鍵字。
“實在、具體”讓《約法十則》真正落實到每位校領導的日常工作中。
比如,對“堅持民主集中制”,《約法十則》就提出了堅持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分管工作與學校中心工作密切結合、堅決落實會議形成的決策和決定事項、每年在黨委常委會上報告一次分管領域的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及時通報分管工作的信息等五點非常實在的做法和要求。
同時,“有重點、有要求”體現了《約法十則》的另一面可操作性。《約法十則》的重點是要求校領導班子要以黨的理論武裝自己,一切工作要為學校的建設發展和師生的利益服務,首先要成為一個教育家和政治家,而不是一個大學者。特別是在“遵守中央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中,西安交大明確提出一系列嚴格要求,引起了師生強烈共鳴。

是“座右銘”更是“警示牌”

《約法十則》公布的新聞在西安交大主頁發布後,引起師生極大關注,短短几天,點擊率就達到了1.3萬次。一則政策性很強的新聞能引起如此大的關注,在西安交大並不多見。
有網友評論稱,《約法十則》形式新穎、內容充實、措施得當,令人耳目一新。交大人從心底希望學校發展得好,能有一個寬鬆、和諧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而這一切必須有一個好的領導核心去實現。
西安交大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陸根書認為,《約法十則》最大的亮點就是在管理和學術發生衝突時,突出了管理的重要性和執行的明確性,要全身心地投入管理工作,這個提法對國內高校的大學治理都有積極的示範作用。
西安交大領導班子也從中感受到了壓力,但更多的是動力。他們認為《約法十則》是“座右銘”,需要每天以此反省自己;更是“警示牌”,需要時刻提醒自己保持清醒頭腦,不能犯糊塗。“科學研究更多的是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專業能力的發揮,而管理就是要為廣大師生服務,要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到為師生服務、為學校利益服務這個根本問題上去。”鄭慶華說。
張邁曾希望對《約法十則》言出必行、認真執行,形成“團結向上、奮發有為、廉潔公正”的以校領導班子為核心的大學治理合力,讓西安交大的大學治理更加民主化、更加人性化、更加科學化,以“教育家和政治家”的行動和諾言,帶動西安交大探索符合現代大學的發展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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