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縣應急管理局

西吉縣應急管理局

西吉縣應急管理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吉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29號),縣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縣應急局)是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西吉縣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區、市、縣黨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西吉縣應急管理局局長:陳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吉縣應急管理局
  • 外文名:Xiji County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陳杰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政府規章草案。
(二)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協調推進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配合做好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縣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區、市、縣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擬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應急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職責分工

1、與縣自然資源局、水務局等部門(單位)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全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和政府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單位)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水務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教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縣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防汛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根據工作需要,縣自然資源局、水務局等部門(單位)可以提請縣應急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局負責提出全縣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縣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等,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單位)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全縣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起草相關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有關重大政策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負責依法行政綜合工作,監督、指導和協調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和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的使用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和應急教援隊伍應急管理知識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組織開展相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局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負責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日常工作。負責群團建設工作。
(二)應急管理室。承擔應急值守、值班等工作,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統籌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
承擔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評估論證和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機制,組織開展綜合風險、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協調全縣城鎮、農村、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及水旱災害、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承擔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運行的技術支撐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負責城市管理和應急指揮平台的管理維護,指導各鄉鎮、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應急指揮平台的建設、管理工作。統籌生產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救援等專業力量,銜接縣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和防災減災救災協調服務工作。承擔縣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統籌協調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減災救災等相關議事機構的日常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管理裝備工作。
(三)安全監管室。負責全縣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以及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擬訂消防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及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工作。承擔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情況,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督查室。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各鄉鎮、相關部門(單位)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等工作。
負責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督查規章制度、規劃計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及區市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確定事項、重要會議議定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反饋和協調。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考核工作,負責縣級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的掛賬、督辦治理及銷賬等工作。負責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指導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災害救助保障室。落實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行政編制

縣應急局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X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縣應急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西吉縣應急管理局局長:陳杰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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