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財經大學校友總會章程

《西南財經大學校友總會章程》是西南財經大學針對校友會、校友管理工作出台的章程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南財經大學校友總會章程
  • 外文名:Statutes of the alumni association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 類型:章程檔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西南財經大學校友總會(The General Alumni Association of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縮寫為GAASWUFE)。
第二條 本會是由西南財經大學校友自願組成的聯合性團體,屬非贏利性聯誼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繼承和弘揚西南財經大學優良傳統,加強母校與校友、校友與校友之間的聯誼與團結,鼓勵校友在各自的事業中開拓奮進,共同為母校的建設與發展、為國家的繁榮與進步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會主要任務
(一) 聯絡西南財經大學校友,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為母校的建設與發展貢獻力量;
(二) 加強與校友的聯繫,為校友服務,建立、完善、開發各類校友資源庫,開展校友之間、校友與母校之間的文化、學術交流及聯誼活動,聚集海內外校友力量,促進母校的建設和發展;
(三) 收集整理校史資料、校友信息,編輯發放《校友通訊》雜誌等;
(四) 通過校友會專門網站及時向海內外校友通報母校建設發展動態,交流各地校友會的活動情況;
(五) 開展有益於國家、有益於母校、有助於校友進步的其他各項非贏利性活動。
第五條 本會接受教育部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辦公地址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光華村街55號西南財經大學光華樓608室,郵編:610074
第二章 會 員
第七條 凡遵守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意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成為本會會員:
(一) 西南財經大學及其前身院校(光華大學成華大學、四川財經學院、成都大學等)學習過的畢業生、肄業生、進修生、培訓生(含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專科及夜大、函大、自考、網路、留學生)等;
(二) 曾在西南財經大學及其前身院校和附屬單位任教、任職人員;
(三) 西南財經大學授予和聘請的名譽教授、客座教授、兼職教授及其他兼職人員;
(四) 在校學生和教職員工。
第八條 非本會會員,但對西南財經大學的建設和發展做出較大貢獻以及願意資助西南財經大學辦學者,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可授予本會名譽會員資格。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 參加校友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 閱取本會送發的有關資料;
(四)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定;
(二) 積極參與校友會的工作和活動,維護本會的利益,積極為本會和校友服務;
(三) 愛護母校聲譽,為母校發展建言獻力;
第三章 組織與機構
第十一條 本會設理事會,為最高議事機構。
(一) 理事名額原則按地區分配,由各地校友會通過協商推舉產生,也可由校友總會推薦。每屆理事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二) 在理事會中設常務理事,代表理事會行使職權。常務理事由各地校友會會長、秘書長、學校校領導和相關機構負責人擔任並通過理事會選舉產生。
(三) 理事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2人(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5歲),秘書長1人(由副會長兼),副秘書長4-6人。
(四) 理事會設名譽會長若干名。
第十二條 理事會的職責
(一) 聽取並審議本會工作報告;
(二) 對外代表本會,對內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
(三) 討論和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計畫及重大問題;
(四) 確定理事會成員資格;
(五) 解釋和修改本章程;
(六) 應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三條 理事會會長由在任西南財經大學校長擔任。副會長、秘書長由會長提名,經常務理事會通過產生。新校長自上任後第一天起自動任本會會長,卸任校長自動卸任本會會長。
第十四條 原則上每五年召開一次理事會,每兩年召開一次常務理事會。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第十五條 理事會須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理事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二) 在校友中有較大影響;
(三) 身體健康,能勝任校友會相關工作;
(四) 未受過刑事處罰;
第十七條 本會會長的職責
(五)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
(六) 檢查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七)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檔案;
(八) 應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八條 本會秘書長的職責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二) 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三)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九條 本會設西南財經大學校友總會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其任務是:
(一) 執行理事會決議;
(二) 擬定校友總會工作計畫;
(三) 處理校友來信來訪;
(四) 編輯出版校友通訊等;
(五) 完成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學校資助;
(二) 校友捐贈;
(三) 出版物收入;
(四)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 本會費用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國家和學校相關財務管理制度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二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理事會審議。
第二十三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原則上在理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
第六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會如因各種原因需要註銷時,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五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六條 本會終止前,在學校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處理善後事宜。
第二十七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學校的監督下,按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校友聯誼活動有關事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本會理事會會議通過後施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修改權屬本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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