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保衛處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南大學保衛處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 性質:管理制度
  • 西南大學:地址
  • 對象:保衛處機動車輛
一、處內機動車輛由保衛處及其所在科室管理。
二、處內車輛主要用於警備值勤、辦理案件和後勤事務。一般事情不得隨意出車,凡外部借用或其它特殊情況,必須經處長批准,其他任何人無權派車。若遇特殊情況,如緊急報警、夜間辦案、追捕犯罪嫌疑人等可由帶班領導調動。
三、嚴格車輛管理,確保全全。嚴禁司機酒後駕車,嚴禁非司機駕車,一經發現按違紀處理。嚴格執行制度,認真履行出車手續,建立警車出校登記簿。 四、嚴格車輛加油手續,油本由處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加油前,司機要如實填寫加油登記表。任何人不得私自加油或公油養私車,不準將油送給他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車輛需要維修時,原則上必須經請示批准後方可維修;修車費用一次一結帳,報銷前需列出明細,經審核後方可報銷。車輛維修需要購買配件,必須事先填寫車輛配件購買審批表,經審核批准後方可購買,且必須經驗收後方可核銷。
六、以上機動車指轎車、制式警車、“110”巡邏車及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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