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匯關批驗大使,鹽官名。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設定,四十五年裁撤,雍正七年(1729)復設。原本管理東關鹽艚的配運,乾隆五十年(1785)以廣洲府糧捕通判兼理東關監掣事務,批驗大使遂移駐西匯關。負責點驗各埠配運鹽船,逐一放行,以免船戶夾帶私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