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Zhixing College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成立於2003年11月,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事業與社會保障事業的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學生組成的志願服務性學生民眾組織。簡稱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協。

接受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黨委領導,並在甘肅省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蘭州市安寧區文明辦、共青團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 外文名:Zhixing College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
  • 簡稱: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協
  • 成立時間:2003年11月
  • 機構性質:西北師大知行學院大學生社團組織
  • 機構準則: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 從事:校園服務、社會公益、社會服務
運作機構,協會負責人,第十六屆主席團,歷屆負責人,常規活動聯繫點,開展活動,常規活動,精品活動,對外宣傳、內部刊物,協會章程,其他志願服務組織,

運作機構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Zhixing College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以黨的十八大中提出的“二十四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新時期、新階段開展志願活動的指導思想,通過組織和指導各系分會志願服務活動,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推動社會主義文明建設,提高青年的整體素質,為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為推進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原名西北師範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知行分會)內部設有主席團,財務執行委員會,並下設辦公室、組織與交流中心、監督與檢查中心、宣傳與新媒體中心、青年志願者培訓與外聯中心、文體活動中心六個部室及中文系、經管系、數學系、新聞系、電信系、教管系、藝術系、外語系、法律系、環工系等十個分系組織和手語隊、獻血服務隊、陽光服務隊等三個服務隊,僅協會內部幹部幹事已達200餘人。
截止2016年3月,在校註冊會員2900餘人,為整個知行學院最大的學生社團組織。
協會指導老師:張永鵬(學院社聯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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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負責人

第十六屆主席團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十六屆主席團
職務
姓名
性別
班級
系別
主席
田英穎
2016級法本4班
法律系
副主席
李嘉寧
2016級電本2班
電信系
副主席
吳國婷
2016漢本1班
中文系
常務副主席
趙瓊瓊
2016級漢本3班
中文系
常務副主席
劉利強
2016級產設班
藝術系
常務副主席
梁紅麗
2016級編導班
新聞系
副主席兼財務主席
石海龍
2016級電本1班
電信系
註:本次換屆大會於2018年5月25日召開。

歷屆負責人

(按主席、副主席、副主席、常務副主席、常務副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兼財務主席的次序排列,於2016年6月改革協會組織結構)
第15屆:王學斌、劉立鵬、馬清萍;賀世輝、蒲昌青、常喜龍、梁嘉樂(名譽主席:李博)
第14屆:王實成、李增桂、苗文俐;魯娟娟、金盼盼、張鵬斌、張飛飛(名譽主席:李博)
第13屆:張童童、張乙婷、劉雪強;付祥婕、劉建峰、蘇永強、趙雲飛名譽主席:李博
第12屆:石仁德、廖月剛、胡佩倩;曾 東、劉偉偉、崔 盟、王 斌 (名譽主席:李博
第11屆:尚超超、夏旭璽、張 曉;張文熙、劉占昌、陳彥忠、魏春智 (名譽主席:李博
第10屆:張廣文、盧威林、王蓉斐;王海龍、李竹梅、楊正勇、龍 騰 名譽主席:李博
前幾屆資料暫缺......

常規活動聯繫點

協會擁有蘭州市安寧區蘭飛社區、蘭州晨光特殊兒童康復中心、蘭州綠雲書庵、甘肅欣雨星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蘭州市安寧區福利院、蘭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蘭州靈星特殊兒童教育中心、甘肅省疾控中心等十餘個固定服務基地,每年開展假期義務支教、環境保護、愛心捐助、校園文明建設、主題節日等各類志願服務性質的活動,為我院廣大志願者提供了一個服務社會,鍛鍊自我的愛心平台。

開展活動

常規活動

校內活動:愛心小屋“集瓶行動”、幹部幹事交流大會、青年志願者培訓暨表彰大會、“博友杯”大話辯論賽、防災教育小課堂、文體培訓大會、手語隊、辯論隊、獻血服務培訓、防治結核病日知識講座校內宣傳、防治愛滋病日知識講座校內宣傳、校園安全知識培訓、創傷防護技術培訓、開學迎新活動等。
校外活動:蘭州國際馬拉松志願服務、“跫音小屋”第一至第五小屋、蘭飛社區義務家教、蘭州市兒童福利院志願服務、“心之言,手之語”蘭州高校手語大賽、志願者假期回鄉“小手畫世界”公益活動、清明節華林山烈士陵園掃墓、蘭州綠雲書庵周六志願服務活動、“新年新衣”公益計畫、蘭州欣雨星、慧靈、靈星中心志願服務活動等,並積極聯繫外界志願服務團隊開展社會服務。

精品活動

奔赴各地進行義務支教志願服務【進一步拓展協會假期支教項目,更好的為教育落後地區提供援助,關注農村兒童成長,關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2010~2012年:柳溝鄉上坪毓英希望國小、郭乾鄉郭乾國小、永登縣菲尼克斯希望國小、景泰縣雙墩國小、北城國小、靖遠縣古城國小、武南上中畦國小、青海貴南縣拉乾國小、河州國小,積石山縣、東鄉縣、永登縣、靖遠縣、文縣、康樂縣、青海省等各個地方進行寒假義務支教;2013年:白銀市靖遠縣雙龍鄉北城國小,隴南市康縣豆坪鄉李山國小,景泰縣正路鄉雙墩國小以及在臨夏,涇川,天水等地進行義務支教活動;2014年:白銀市靖遠縣雙龍鄉城川國小、青海省魚山村、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縣藏區國小、白銀市會寧縣白草塬鄉總堡國小、慶陽市鎮原縣武亭村武亭國小、蘭州綠雲書庵志願服務)。
“手之言,心之語“高校手語聯賽
愛心小屋集瓶行動、幹部幹事交流大會、青培大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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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宣傳、內部刊物

《青協期刊》 抖音 微博 微信 官方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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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章程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2010年3月15日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全體青年志願者代表大會通過,2016年5月22日修訂)
總綱
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於1994年12月5日,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事業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各界青年組成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指導下的,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全國性的專業、行業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個人自願結成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立於2003年11月,原名西北師範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知行分會)原為西北師範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下轄分會,於2009年6月獨立,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與社會保障事業的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學生組成的志願服務社會實踐類學生公益社團組織,在蘭州市文明辦、知行學院團委等部門的共同指導下開展工作。
本協會的宗旨是:通過管理、組織和領導全院青年志願者進行志願服務活動,推動我院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服務體系、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和完善,為學校建設和社會進步做出貢獻。
協會秉承“愛國進步,誠信質樸,崇尚學術,追求卓越,艱苦奮鬥,自強不息”的優良校風,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服務精神;以“愛心奉獻社會,真情溫暖人心”為行動口號;以“活動的項目化、品牌化、規範化、穩定化,立足校園、面向社會、服務社會”為發展方向,把培養學生的奉獻意識和服務精神作為德育教育的重點來抓。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更好地服務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加強內部管理,規範協會運作,根據《中國註冊志願者管理辦法》《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與社會保障事業的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學生組成的志願服務類學生公益社團組織,簡稱:西師知行青協。
第三條、本協會以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為基本準則。
協會的活動範圍是:各種志願服務活動及公益性質的社會實踐活動。
第四條、西師知行青協是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的服務和管理平台,是學院青年志願者的集體,本著全心全意為青年志願者服務的基本原則。
第五條、志願者權利:
(一)志願者有參加志願者組織提供培訓的權利;
(二)志願者有要求獲得從事志願服務的必需條件和必要保障的權利;
(三)志願者有申請成為基層志願者組織個人會員的權利;
(四)志願者有優先獲得志願者組織和其他志願者提供服務的權利,志願者組織可以對優秀的志願者進行表彰,應當為志願者提供相應志願服務證明;
(五)志願者有就志願服務工作對團組織、志願者組織提出建議和意見的權利;
(六)志願者享受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團組織、志願者組織所制訂的有關規定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六條、志願者義務:
(一)履行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踐行志願活動,傳播先進文化,為建設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前進的美好社會貢獻力量的承諾;
(二)不得以志願者身份從事任何以贏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三)自覺維護團組織、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的形象;
(四)遵守志願者相關法律法規及團組織、志願者組織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二章、會員
第七條、據《中國青年志願者註冊管理辦法》及我協會實際情況,年齡在十六周歲以上,身體健康的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的青年學生、老師,品行良好,志願從事義務工作,承認本協會《章程》,執行協會大會決議,履行會員義務,即可申請加入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成為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註冊志願者,享受志願者相關權利。
第八條、接收新志願者必須嚴格履行下列手續:
(一)申請人提出註冊申請,填寫全國統一格式的註冊登記表和服務項目登記表;
(二)團組織、志願者組織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
(三)審核合格,申請人進行志願者宣誓,領取“中國註冊志願者志願服務證”、“中國志願者胸章”,在“志願甘肅”網上進行志願雲註冊,參加團組織、志願者組織開展的志願服務活動項目。
第九條、新加入的志願者須在每年度的“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培訓暨表彰大會”中面向團旗和會旗宣誓。
第十條、協會的幹部、幹事應當是協會會員,享受志願者相關權利、履行志願者相關義務。
協會的幹部、幹事應當從優秀的會員當中選拔。
第十一條、在西師知行青協註冊的志願者服務期限為四年。在志願服務期限內,享受志願者相關權利、履行志願者相關義務。
第十二條、志願者有退出協會的權利。志願者要求退出協會,應當向所在系分會提出申請、報由協會常務主席團審核之後,宣布除名,並由辦公室備案。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協會設主席一人和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為協會第一負責人;設常務副主席一人和副主席若干人,組成常務主席團;設一名財務主席和財務副主席若干人組成財務監督執行委員會。向協會全體青年志願者負責。
協會主席團主持和協調協會六個部室及各志願服務隊的日常工作;協會常務主席團主持和協調協會人事及實施十個系分會(分部)的活動、工作;協會財務監督執行委員會主管協會財務的出納,監督協會日常工作。同時,如有需要,財務監督執行委員會也可監管六個部室或十個系分會(分部)的工作。
各部室、中心設主任(部長)一人、副主任(副部長)兩人,主持開展部室工作,向主席團負責。
根據協會的發展和需要可以設立志願服務隊,設隊長一人、副隊長若干人。向主席團負責。
第十四條、學院各系、各班凡是有志願者五人以上的,都應當建立協會的基層組織。協會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志願者人數,經上級志願者組織批准,以係為單位建立青年志願者協會系分會,分會設立常務委員會。
各系志願者組織設系分會主席(主任)一人,副主席(副主任)若干人。下設系分會組織部和宣傳部,主持本系志願者組織工作。具體依各系情況及協會情況而定。向常務主席團負責。
以班級為單位建立青年志願者服務小分隊,選出班級負責人負責組織。
第十四條、幹部、幹事:
協會的幹部、幹事是協會工作的骨幹。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對志願服務有積極性,吃苦耐勞能以身作則,有創新精神的幹部、幹事。
協會的幹部、幹事要做志願者和青年的表率,模範地履行志願者的各項義務,刻苦學習、勤奮工作、勇於創造、自覺奉獻。
志願者幹部要認真了解協會工作全局,主動匯報志願者的工作情況,積極負責地發表意見,結合志願者的工作實際,創造性地完成協會交給的任務。
第十五條、協會會議:
青協會議由辦公室主持,社會實踐與監督中心監督,遵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根據會議議程進行。
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全校的“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全體青年志願者代表大會”,由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全體青年志願者參加。
協會每周舉行例會、常務會各一次。協會主席或主席團可以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緊急會議。
每周例會安排本周的所有活動及工作,由協會全體幹部幹事參加。青協的例會可以有會員參加,由各系負責安排。常務會就協會日常活動等及協會工作的各項進行商議,總結本周活動等,由協會全體幹部參加。
各系分會(分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本系全體志願者會議,具體由負責人或者分管副主席決定。
第十六條、各部室、中心、志願服務隊、各系分會(分部)間是相互配合、互相合作的關係。
各部室、中心負責協會內部日常工作的運行,可適當協調各志願服務隊、系分會(分部);各志願服務隊、系分會(分部)應當配合。
第十七條、辦公室
是一個綜合性的管理部門,擔負著承上啟下、溝通內外、建立密切聯繫、綜合協調的職責。具體如下:
(一)協調各部系的工作和日常事務;
(二)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等;
(三)負責和監督會員服務時間的認證工作;
(四)負責文書數據登記、列印、存檔、歸檔、以及檔案的管理工作。接受上級通知及協會內部檔的編寫和下發;
(五)協助參與管理制度的擬定、討論、修改工作;
(六)負責和協調協會《章程》的實施等。
第十八條、監督與檢查中心
全面負責協會的監查工作,簡稱:監查部。具體職責如下:
(一)監督、執行志願服務項目;統籌、引導、協調、監督志願服務活動;
(二)負責各部系活動及日常工作的監督和評定;
(三)負責協會管理制度的執行,對不規範的行為做出懲罰措施;
(四)負責協會內部人員的考勤與各部系的年終考核工作;
(五)監督會員服務時間的認證與志願雲的註冊工作;
(六)負責物資的統計與監督物資的使用狀況,存放協會榮譽證書等。
第十九條、組織與交流中心
組織協會成員開展各項活動並且策劃協會相關活動,促進協會內部的交流,簡稱:組織部。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各種活動資料的匯總、整理;
(二)協調各系之間的聯絡活動;
(三)統計各系的活動信息 ,安排協會相關志願服務活動;
(四)組織協會幹部幹事以及會員參加協會的各個活動; (五)組織、策劃相關大型活動;
(六)促進協會內部成員之間的相互交流;
(八)負責協會部分物品的管理(會旗、桌布等),配合傳媒部負責協會部分活動的會場或擺點布置等。
第二十條、宣傳與新媒體中心
全面負責並協調協會內的宣傳工作並負責協會各種宣傳陣地的建設,協助並策劃優秀典型的宣傳。指導並協助各系分會(分部)的宣傳,下設宣策組、編輯組和網路組,簡稱:傳媒部。具體職責如下:
(一)宣策組:
1.負責協會宣傳工作的整體策劃;
2.負責協會會議會場的布置;
3.負責協會海報、展板、橫幅、噴繪的設計與製作;
4.負責各類通知的製作及張貼等。
(二)編輯組:
1.負責編輯、出版、編排和印製協會刊物《跫音雜誌》及《青協期刊》;
2.與相關部系合作負責《跫音雜誌》及《青協期刊》部分的外聯工作;
3.負責與校內外各個文學團體的交流工作;
4.協助協會各部系文化信息編輯工作的開展。
5.負責院廣播、院報級刊物的聯繫與投稿等。
(三)網路組:
1.主要負責管理協會微博、官方qq、微信公眾號、優酷自頻道及協會網站、貼吧、信箱及群組的創建等網路方面的宣傳工作;
2.負責各類信息的錄入;
3.負責及其他協會、社會團體的網路聯繫及線上宣傳;
4.負責活動照片的採集、收集及整理;
5.負責向校外媒體的發稿工作等。
第二十一條、青年志願者培訓與外聯中心
主要負責協會青年志願者的培訓暨表彰以及對校內、外的各種聯繫,聯繫其他兄弟院校及校內各兄弟社團組織等。是聯繫社會與協會的重要部門。為協會各種活動籌集資金。簡稱:青培部。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新加入志願者的技能和技巧培訓;
(二)負責讓新加入的志願者深入了解本協會;
(三)負責志願者的服務技能培訓;
(四)負責建立和更新外部信息網;
(五)負責聯繫校內、校外其他兄弟社團;
(六)主要負責社會贊助的拉取等。
第二十二條、文體活動中心
負責協會各類文體交流活動的策劃並組織開展,學校安排的各類相關文體活動的開展,與各大院校的各類組織機構開展文體交流活動,與其他部系合作在本協會各個服務基地開展相關文體活動及協會開展的文體類活動的外聯工作。簡稱:文體部。下設禮儀隊、彩妝隊、舞蹈隊。具體職責如下:
(一)禮儀隊主要負責活動舉辦當中的迎賓、頒獎活動,以及根據協會安排在其他兄弟社團舉辦活動時積極配合他們的禮儀工作;
(二)彩妝隊負責協會各種活動的彩妝工作;
(三)舞蹈隊負責各部系活動的開場舞、各類節目,並且代表協會參加各大高校的活動,以志願者的身份進行公益表演等。
第二十三條、志願服務隊:
根據活動需要及協會的具體情況,經主席團、常務主席團、財務監督執行委員會批准可以在部、系之外設立志願服務隊,負責開展協會的特色志願服務活動,根據具體需要招募隊員。
第二十四條、各系分會(分部):
各系分會(分部)是協會的基層組織,直接接觸、服務和管理志願者。各系應當按照具體情況召開全系志願者會議。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系內各類活動的具體開展;
(二)負責各班各類情報的蒐集;
(三)負責系內所有志願者的統計及課程表登記;
(四)負責系內每次參加活動志願者的名單和時間的登記(上交於辦公室,由社實部監督);
(五)負責服務手冊的回收及發放;
(六)自主聯繫活動基地,並開展相關活動;
(七)參加活動志願者的抽排;
(八)指導和管理系內所有志願者的各類工作。
第四章、協會紀律
第二十五條、協會制定了《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獎懲條例》作為協會的紀律管理條例,由協會主席團及監督與檢查中心負責監督實施,協會全體成員遵照執行。
第五章、協會經費
第二十六條、協會經費主要來源:社會捐助、行政撥款、會員交納會費、社會贊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會費的交納和管理使用辦法遵照學院及協會的相關規定,由協會財務監督執行委員會監督執行。
協會經費限用於協會所組織開展的各項志願服務活動及日常開支。
第六章、協會活動
第二十八條、以“活動的項目化、品牌化、規範化、穩定化,立足校園、面向社會、服務社會”為協會開展活動的原則,以社會及校園公益志願服務活動為限。
第二十九條、協會的活動要提前書寫活動策劃案並交由常務會討論通過,與會人員可以就活動相關事宜詢問負責人,負責人應當做出解釋並根據會議商定進行修改。於例會安排活動相關工作,各部系相互配合、各司其職。活動所需經費應該單獨列表,經財務監督執行委員會通過。
協會的活動應該按照具體情況協調各部系隊,按照部系隊職責具體分工,安排協會志願者進行。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章程的制定及修訂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由青年志願者全體大會制定。
章程的修訂須經主席團、常務主席團、財務監督執行委員會的商議,常務會討論通過、例會說明公示。
凡協會註冊志願者都可以提出修改意見交於辦公室或主席團,辦公室應當向主席團匯報。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主席團、辦公室主要負責協調、實施,監督與檢查中心負責監督實施情況,協會全體成員遵照執行。
第三十二條、協會徽章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三十三條、協會會旗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三十四條、協會會歌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會歌為“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通用會歌:《志願者之歌》。
第三十五條、青年志願者誓詞:
我願意成為一名青年志願者。我承諾: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踐行志願活動,傳播先進文化,為建設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前進的美好社會貢獻力量。
第三十六條、志願者服務證
志願服務證用於證明註冊志願者的身份,記錄註冊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的時間、內容和所獲的志願服務榮譽。註冊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後,由服務對象提供志願者的服務時間、服務內容證明,志願者所屬的團組織、志願者組織予以認定並在其志願服務證中註明。志願服務證及胸章原則上由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秘書處統一製作,根據各地團組織、志願者組織的申請發放。志願服務證在全國通用。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於2016年5月修訂,6月4日正式開始實施。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主席團及協會常務會議。
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
青年志願者協會
二〇一六年五月

其他志願服務組織

甘肅政法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甘肅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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