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駐外招商辦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樊市駐外招商辦管理辦法
- 目的 :進一步強化責任,提高效率
- 篇章:共七章
- 頒發者:襄樊市招商局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二章職責任務,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四章待遇保障,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五章考核獎懲,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六章紀律要求,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強化責任,提高效率,加強對駐外招商辦的監督、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駐外招商辦人員由各組建單位安排,設主任1名,從單位的班子成員中產生,配工作人員1-2人,從單位中選派事業心強、有培養前途的優秀幹部。工作人員駐外期間一般不在本單位安排其他工作,其工作關係、工資關係、組織關係保留在原單位。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直單位選派的駐外招商辦。
第二章職責任務
第四條
駐外招商辦人員必須常年圍繞駐點區域開展招商工作,加強與各類企業、行業協會、商會、外商代表處的聯繫,積極參加當地有關招商引資活動;宣傳、推介襄樊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優勢產業和優勢資源;負責引進項目的洽談、服務等工作。
第五條
配合做好全市在派駐區域開展的招商引資推介會、洽談會等活動的籌辦工作;積極開展駐點區域行業發展、產業轉移等情況的調研,收集、整理、反饋招商引資工作信息,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參與全市招商項目的蒐集、篩選、論證、包裝,並積極對外推介。根據駐點情況,既可自行對接洽談項目,也可將收集到的信息,篩選、梳理後反饋給市招商局,由市招商局安排相關部門積極對接,提高項目洽談成功率。
第七條
每個駐外招商辦每年度要完成市政府下達的招商引資工作任務。具體考核依據市直部門目標考核辦法實施。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八條
駐外招商辦人員的日常管理由市招商局直接負責,各組建單位積極協助。年度考核由市委組織部、市招商局共同負責。
第九條
駐外招商辦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保持24小時聯繫暢通。確因帶客商回樊或有其他特殊重要事項離開駐點城市,必須向市招商局報告備案,並說明事由。
第十條
駐外招商辦須建立工作日誌,每月底以文字材料形式向市招商局上報工作小結,重要項目信息隨時報告。市招商局每月將各駐外招商情況匯總後,報市委、市政府。
第十一條
不定期的召開駐外招商辦調度會,對連續半年工作落實不力的駐外招商辦進行重點約談,各市直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對招商引資工作予以重視,並親自參與招商。
第十二條
市招商局要定期對駐外招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第四章待遇保障
第十三條
市招商局要加強對駐外招商辦工作的指導,各派出單位要為駐外招商人員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從工作和生活上多加關心,經常過問招商引資工作開展情況,並幫助解決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第十四條
駐外招商辦由市財政撥付必要的工作經費,專款專用,經費缺口由各派出單位解決。
第五章考核獎懲
第十五條
市招商局負責駐外招商辦的日常工作與年度實績考核。日常工作主要考核每月向市招商局報送的信息情況、招商日誌書寫情況和在崗情況等,並建立駐外招商辦實績檔案。每月對駐外人員實績和出勤情況進行通報。市招商局將實績考核情況定期向市委組織部通報。對工作表現好、超額完成招商引資任務的駐外招商辦所在部門和人員,市政府將給予通報表彰,並在經濟上對招商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同志,按程式向市委推薦使用。
第十六條
對不按規定駐外招商或無業績的駐外招商辦給予通報批評。
第六章紀律要求
第十七條
駐外招商人員不得兼職、兼薪,對發現利用駐外招商之便在外兼職兼薪,或者連續2個月沒有與市招商局聯繫的,視情況予以撤回。對所涉及的費用,除辦公場所租金外,其餘費用由個人承擔。市招商局、派出單位共同履行監管責任。
第十八條
駐外招商人員要厲行節約,不得鋪張浪費,不得借招商引資之名謀取個人私利或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第十九條
駐外招商人員要嚴格遵紀守法,自警自律,注重禮儀,注意安全,切實維護襄樊形象。
第七章附則
本辦法由襄樊市招商局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