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縣解決困難企業養老醫療保險辦法

襄垣縣解決困難企業養老醫療保險辦法
一、為切實解決我縣困難企業因欠繳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職工不能按時享受退休待遇和住院報銷的問題,根據省、市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依法維護職工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堅持政府帶動、企業為主的多渠道籌資方式。
四、困難企業要進行清產核資,將所有資產收益優先用於為職工參保繳費,不足部分可申請財政予以適當補貼。
五、需補貼的困難企業向其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後,由人社部門核定補貼標準,再由主管部門申請補貼。
六、嚴格界定國有、集體困難企業範圍,僅限於由於歷史原因未改制的老國有、集體企業和改制後身份未置換的職工。
七、嚴格控制困難企業新增人員。
八、嚴格按照政策公開、辦事公正的原則,對享受社保補貼人員情況以單位進行公示。
九、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擴大補貼範圍,對隱瞞事實、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十、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落實,確保此項工作穩步推進,取得成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