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貶論

《褒貶論》是唐代牛希濟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褒貶論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牛希濟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褒貶論
仲尼之修《春秋》也,先成其志,後誅其意。是以晉侯召王,書曰“天王狩於河陽”,本其尊獎其謀也。許止不嘗藥,書曰“太子弒其君”,以為防微之道。卿行稱字,得所舉也。師行稱人,伐有辭也。以一字稱褒貶之意,為千載不刊之典。亂臣賊子,莫不知其善不可奪,惡不可掩。其懸之日月,以為王化。今國家公卿大臣文武將帥之初命也,其為相者,禹稷之化也,蕭曹之上也,燮理陰陽,平和九州,斯其人也。及其被廢之日,竊位之小人也,亂國之小人也,是不可忍也。及復之日,周公之被謗也,召公之相疑也,子文之三己也,孫叔敖之三相也。然後可以為賢人,其為將者,干城之材,為國之屏也,式遏寇虐,底定王國,斯其任也。其被罪之日,匹夫之勇也,非國將之材也,覆國敗國,棄戈奔北者矣,殆不可用也。復用之日,荀林父再敗而勝,孟明視三敗而後獲,以何傷乎?百執事之間,率如是用舍觀其人,或始於善,終於惡,中復可用。後又不可用,是非相渾,善惡相離,皆欲遵之王言,以為之國,乃奸謀之深蠹者也。後有寒素者,與奄人結刑社之盟,以取鈞軸之任。偶以章疏得罪,上雖切齒,朋援未移。眾知必復其位,時為執筆者,乃大美其辭,以謀其身,必使朝廷怒而譴之,一南行而已。果皆中其旨,未期年而舊相復入,僅三歲而公亦入相台。文非求宦者,乃結宦者之深者,又機巧之微密者也。今之世若蘊曜嫉正之歸國,奪其鹽鐵之柄,乘休惡景望之文,行同居鈞衡之列。近師有尚父之號。崔之猶子,持謀臣之權,採納而至,中多議定,出二相之口,趨三鎮之師。且曰:“興晉陽之甲,誅君側之惡。”不逾月而二相被誅,九廟以危。外之人皆曰:“武臣之為亂也,我知之矣。”此皆儒者之為亂也,此意之深罪之明者。仲尼皆所宜誅者,究朝廷為亂之本,始由君臣同心同德,以誅宦官,嫉之太甚,須至於亂。遂至所立必沖幼,所命非賢良。以階其亂,以危社稷。之人其知之乎?不得以在位者為賢人,負罪者為非材。惜哉賢人之事業,夫子之褒貶。後之為史者,當訪於長者之譚,求之於野人之說,斯可以正之矣。

作者簡介

牛希濟(生卒年不詳):牛嶠的侄子,隴西(今甘肅東南部)人。才思敏捷,善於詩詞,詞風與牛嶠相似。雖為花間派詞人,但是風格較為平淡,語言清麗,藝術造詣很高,與韋莊比肩。其詞存有四首,收錄在《花間集》和《唐五代詞》之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