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近年來由於許多臨床常見病原菌對本品往往呈現耐藥,故治療細菌感染時需參考藥敏結果,本品的主要適應症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腸桿菌屬、奇異變形桿菌、普通變形桿菌和莫根菌屬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肺炎鏈球菌或流感嗜血桿菌所致2歲以上小兒的急性中耳炎。(3)肺炎鏈球菌或流感嗜血桿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4)由福氏或宋氏志賀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腸道感染、志賀菌感染。(5)治療卡氏肺孢子蟲肺炎,本品系首選。(6)卡氏肺孢子蟲肺炎的預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蟲病至少一次發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細胞計數≤200/mm3或少於總淋巴細胞數的20%。(7)由產腸毒素大腸埃希菌(ETEC)所致旅遊者腹瀉。
基本介紹
- 外文名稱:Compound+Sulfamethoxazole+Injection
- 劑型:注射劑
- 批准文號:國藥準字H20057911
- 藥品類型:化學藥品
- 批准日期:2005-9-29
藥品名稱
英文名稱:Compound Sulfamethoxazole Injection
成份
性狀
規格
適應症
(1)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腸桿菌屬、奇異變形桿菌、普通變形桿菌和莫根菌屬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鏈球菌或流感嗜血桿菌所致2歲以上小兒的急性中耳炎。
(3)肺炎鏈球菌或流感嗜血桿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賀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腸道感染、志賀菌感染。
(5)治療卡氏肺孢子蟲肺炎,本品系首選。
(6)卡氏肺孢子蟲肺炎的預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蟲病至少一次發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細胞計數≤200/mm3或少於總淋巴細胞數的20%。
(7)由產腸毒素大腸埃希菌(ETEC)所致旅遊者腹瀉。
用法用量
(2)小兒常用量 2個月以下嬰兒禁用。治療細菌感染,2個月以上體重40kg以下的嬰幼兒按體重口服一次SMZ 20~30mg/kg及TMP 4~6mg/kg,每12小時1次;體重≥40kg的小兒劑量同成人常用量。
治療寄生蟲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蟲肺炎,按體重一次口服SMZ 18.75~25mg/kg及TMP 3.75~5mg/kg,每6小時1次。
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的療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的療程7~10日;細菌性痢疾的療程為5~7日;兒童急性中耳炎的療程為10日;卡氏肺孢子蟲肺炎的療程為14~21日
不良反應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症、血小板減少症及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的患者套用磺胺藥後易於發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核黃疸。由於本品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游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對膽紅素處理差, 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生核黃疸。
(5)肝臟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6)腎臟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7)噁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症狀輕微。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生。
(9)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偶可發生,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鬱感。
(10)偶可發生無菌性腦膜炎,有頭痛、頸項強直、噁心等表現。
本品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但常累及各器官並可致命,如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暴發性肝壞死、粒細胞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系統異常。愛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應較非愛滋病患者為多見。
禁忌
(2)由於本品阻止葉酸的代謝,加重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患者葉酸鹽的缺乏,所以該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
(4)小於2個月的嬰兒禁用本品。
(5)重度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項
①中耳炎的預防或長程治療;
②A組溶血性鏈球菌性扁桃體炎和咽炎。
(2)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
(3)肝臟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故有肝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套用。
(4)腎臟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間應多飲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套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時,除多飲水外,宜同服碳酸氫鈉,以防止此不良反應。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套用本品易致腎損害,應慎用或避免套用本品。腎功能減退患者不宜套用本品。
(5)對呋塞米、碸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制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6)下列情況應慎用 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血卟啉症、葉酸缺乏性血液系統疾病、失水、愛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7)用藥期間須注意檢查
①全血象檢查,對療程長、服用劑量大、老年、營養不良及服用抗癲癇藥的患者尤為重要;
②治療中應定期檢查尿液(每2~3日查尿常規一次)以發現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生的結晶尿。
③肝、腎功能檢查。
(8) 嚴重感染者應測定血藥濃度,對大多數感染性疾患,游離磺胺濃度達50~150mg/ml(嚴重感染120~150mg/ml)可有效。總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mg/ml,如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劑量、增加用藥次數或延長療程,以防蓄積中毒。
(10)由於本品能抑制大腸埃希菌的生長,妨礙B族維生素在腸內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過一周以上者,應同時給予維生素B以預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葉酸缺乏時,可同時服用葉酸製劑,後者並不干擾TMP的抗菌活性,因細菌並不能利用已合成的葉酸。如有骨髓抑制徵象發生,應即停用本品,並給予葉酸3~6mg肌內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據需要用藥至造血功能恢復正常,對長期、過量使用本品者可給予高劑量葉酸並延長療程。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嬰兒產生影響。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套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發生的可能。鑒於上述原因,哺乳期婦女不宜套用本品。
兒童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2)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合用,對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
(3)下列藥物與本品同用時,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的作用時間延長或發生毒性反應,因此當這些藥物與本品同時套用或在套用本品之後使用時需調整其劑量。此類藥物包括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
(4)與骨髓抑制藥合用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的不良反應。如白細胞、血小板減少等,如確有指征需兩藥合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生的毒性反應。
(5)與避孕藥(雌激素類)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並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
(6)與溶栓藥物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
(7)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增高肝毒性發生率。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測肝功能。
(8)與光敏藥物合用時,可能發生光敏作用的相加。
(9)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後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澱物,使發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當兩者同用時可增強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後者自腎小管的分泌,其血藥濃度持久升高易產生毒性反應,因此在套用磺吡酮期間或在套用其治療後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當磺吡酮療程較長時,對本品的血藥濃度宜進行監測,從而有助於劑量的調整,保證安全用藥。
(13)本品中的TMP可抑制華法林的代謝而增強其抗凝作用。
(14)本品中的TMP與環孢素合用可增強腎毒性。
(15)利福平與本品合用時,可明顯使本品中的TMP清除增加和血消除半衰期(t1/2b)縮短。
(16)不宜與抗腫瘤藥、2,4-二氨基嘧啶類藥物合用,也不宜在套用其他葉酸拮抗藥治療的療程之間套用本品,因為有產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紅細胞貧血的可能。
(17)不宜與氨苯碸合用,因氨苯碸與本品中的TMP合用兩者血藥濃度均可升高,氨苯碸濃度的升高使不良反應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鐵血紅蛋白血症的發生。
(18)避免與青黴素類藥物合用,因為本品有可能幹擾此類藥物的殺菌作用。
藥物過量
過量短期服用本品會出現食欲不振、腹痛、噁心、嘔吐、頭暈、頭痛、嗜睡、神志不清、情緒低沉、發熱、血尿、結晶尿、血液疾病、黃疸、骨髓抑制等。一般治療為停藥後進行洗胃、催吐或大量飲水;尿量低且腎功能正常時可給予輸液治療。在治療過程中應監測血象、電解質等。如出現較明顯的血液系統不良反應或黃疸,應予以血液透析治療。如出現骨髓抑制,先停藥,給予葉酸3~6mg肌注,一日1次,連用3日或至造血功能恢復正常為止。
長期過量服用本品會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細胞的減少和巨幼紅細胞性貧血。出現骨髓抑制症狀時,患者應每天肌內注射亞葉酸5~15mg治療,直到造血功能恢復正常為止。
藥理毒理
本品的作用機制為SMZ作用於二氫葉酸合成酶,干擾合成葉酸的第一步,TMP作用於葉酸合成代謝的第二步,選擇性抑制二氫葉酸還原酶的作用,兩者合用可使細菌的葉酸代謝受到雙重阻斷。本品的協同抗菌作用較單藥增強,對其呈現耐藥的菌株減少。然而近年來細菌對本品的耐藥性亦呈增高趨勢。
藥代動力學
和TMP的血消除半衰期(t1/2b)分別為10小時和8~10小時,腎功能減退者,半衰期延長,需調整劑量。吸收後兩者均可廣泛分布至痰液、中耳液、陰道分泌物等全身組織和體液中。並可穿透血-腦脊液屏障,達治療濃度。也可穿過血胎盤屏障,進入胎兒血循環,並可分泌至乳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