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式記帳

複式記帳是“單式記帳” 的對稱。對每項經濟業務按相等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有關帳戶中同時進行登記的一種記帳方法。例如,用現金購買材料時,要同時記入“現金”帳戶和“原材料”帳戶;收回銷貨款時,要同時記入“銀行存款”或“現金”帳戶和“應收銷貨款”帳戶。採用複式記帳,可全面地、相互聯繫地反映各項經濟業務所引起的資金增減變化情況,並可利用資金運用 (或資產)總額同資金來源 (或負債與權益) 總額相等的關係,檢查帳戶記錄的準確性。是一種比較完善的記帳方法,為世界各國所通用。

一般只登現金的收支和人欠、欠人等事項,有的也登記實物的收付,登賬手續簡單。但在帳戶設定和和記錄上是不完整的。不能全面反映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也不便於檢查帳戶記錄的的正確性。對於那些規模小,業務少,而且只要求掌握現金、實物等少數項目增減變動的單位來說,用這種方法也可以把賬記清楚。一般規模大、業務較繁的單位,不宜採用單式記賬。如,企業賒購一項設備所增加的固定資產不予登記,只是記錄企業應付付款增加。一般只需要設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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