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伊扎德的情緒分類
在20世紀70年代初,伊扎德用
因素分析法提出人類的
基本情緒有11種,它們分別為興趣、驚奇、痛苦、厭惡、愉快、憤怒、恐懼和悲傷以及害羞、輕蔑和自罪感。
而在其對複合情緒的定義中,那些由基本情緒組合產生的複合情緒的分類有三種:
基本情緒的混合:如興趣-愉快、恐懼-害羞(可能組合成緊張)、恐懼-內疚-痛苦-憤怒等
基本情緒與內驅力的混合:如性驅力-興趣-享樂、疼痛-恐懼-憤怒等
基本情緒與認知的結合:如活力-興趣-憤怒、多疑-恐懼-內疚等
複合情緒有上百種,有些複合情緒有些是可以命名的。例如,憤怒—厭惡—輕蔑的複合可命名為敵意。憤怒是一種“熱”情緒,輕蔑和厭惡均為“冷”情緒,它們的結合決定著敵意情緒中攻擊性的程度。又如恐懼—內疚—痛苦—憤怒幾種情緒的複合是典型的焦慮。其組成中憤怒和痛苦兩成分的相對強弱決定著焦慮是興奮類型或抑制類型。但是有些複合情緒卻難以命名。
克雷奇的情緒分類
美國心理學家克雷奇(Krech,1980)將快樂、悲哀、憤怒和恐懼看做四種基本情緒。
這些情緒中,快樂主要指那種盼望目的達到、緊張解除後隨之而來的情緒體驗。其程度取決於願望滿足的意外程度。而悲哀則表達了失去了所盼望的、所追求的東西或有價值的東西而引起的情緒體驗。在憤怒這種情緒中,主要表達了目的和願望不能達到或者頑固地、一再地受到妨礙而逐漸積累而成的體驗。恐懼則和憤怒導致的攻擊不同,它是企圖擺脫、逃避某種可怕的情景。
上述的四種情緒往往是單純的、不複雜的,而在此基礎上,可派生出的許多不同的複合情緒。
如,由疼痛引起的不愉快是比較單純的情緒,而羞恥、悔恨這些情緒則包含著不愉快、痛苦、怨恨等複雜因素,是一種複合情緒。
情緒分類的環形模式
由羅素提出,他認為情緒可以劃分兩個維度:愉快度與強度。
愉快度又分為愉快與不愉快;強度又分為中等強度與高等強度。並由此組成了四個類型:
愉快-高等強度為高興
愉快-中等強度是輕鬆
不愉快-高等強度是驚恐
不愉快-中等強度為厭煩